許家印的黃昏 一個時代的興衰(圖)


2016年3月6日,中共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期間,時任第十二屆全國政協常委、恆大集團董事長許家印在新聞發布會上發言。(Etienne Oliveau/Getty Images)

2026年8月20日上午,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中國恆大集團、恆大地產以及許家印一案作出一審宣判。判決結果是:許家印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個人全部財產被依法沒收。與此同時,恆大集團被處以88.2億元人民幣罰款,恆大地產被處以70億元罰款。同案審理的還有恆大集團的56名高管,其中包括許家印的兩個兒子許騰鶴、許志健,刑期從1年10個月到18年不等。

法院認定的罪名多達數項: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集資詐騙罪、違法發放貸款罪、欺詐發行證券罪、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單位行賄罪,許家印本人還被認定構成違法運用資金罪和職務侵占罪。這是一份沉甸甸的判決書,也是一個曾經締造中國首富神話的人,用20多年時間為自己寫下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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