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議長為郭台銘收購連署書 更審判3年4月(圖)


國民黨屏東縣議長周典論(右)涉以500萬元助郭台銘(左)總統連署案。(圖片來源:中央社)

【看中國2026年5月29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淨瑤綜合報導)國民黨籍屏東縣議長周典論被控以500萬元為鴻海創辦人郭台銘收購參選總統連署書,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更審宣判,周典論被依違反正副總統選罷法之連署賄賂罪判處三年四月,併科罰金150萬元,褫奪公權5年。

據《自由時報》報導,周典論於2023年花500萬元為郭台銘參選總統時收購連署書,屏東地院一審依違反正副總統選罷法之連署賄賂罪,判處4年徒刑、併科罰金500萬元、褫奪公權6年,周典論與檢方均上訴。

去年4月,高雄高分院認定僅成功連署四份,改判3年2月徒刑、併科罰金150萬元、褫奪公權5年。最高法院去年12月認為事實調查未盡、法律適用待釐清,撤銷發回高雄高分院更審。

《中央社》報導,根據二審判決書,周典論涉嫌為求鴻海創辦人郭台銘參選總統連署能順利通過門檻,陸續交付共500萬元給潮州鎮長周品全,並叮囑要以「老鼠會方式拉人」,每10份連署書5000元。

周典論則辯稱,他自掏腰包500萬元給屏東縣潮州鎮長周品全(緩起訴確定),是為了激勵周努力找人連署。因周品全反映連署有困難,才會請他參考老鼠會模式,以一傳十、十傳百達到連署,他明確交代不能把錢拿給連署人,否認有犯意與犯行。

屏東地方法院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對連署人交付賄賂使其為特定被連署人連署罪,判處周典論有期徒刑4年,併科罰金500萬元,罰金得易服勞役,褫奪公權6年,並沒收賄款493萬200元。

高雄高分院二審審理後,改判周典論有期徒刑3年2個月,褫奪公權5年,併科罰金150萬元。最高法院認為,原判決事實未調查釐清且有法律適用問題,撤銷原判決發回高雄高分院審理。

本文留言

相關文章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