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公安執法者(圖片來源:MARK RALSTON/AFP via 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6年4月29日訊】網路上聚焦於王女士到派出所之後的遭遇,比如被威脅要被拘留五日,罪名是「侮辱罪」,更嚴重的是被強制「裸檢」,此舉給王女士造成了嚴重的心理創傷,隨後在警方發布的公告中僅描述了進入派出所之前的概況和最終的處理結果,在派出所內侵犯隱私權的種種操作則被蜻蜓點水一筆帶過。
進入派出所之後發生的事情被王女士公布出來之後引發了廣泛關注和熱議,一度衝上微博熱搜,如今在某些社交平臺依然保持著關注熱度,這一段咱們暫時按下不表,即便是在進入派出所之前的情況也非常值得分析,從中能發現很多實質性的問題。
接到報警之後,轄區派出所的警員到達現場之後,立即以一副「法律代言人」的身份否認公交站臺屬於禁菸場所,其覺得只要是室外都是非禁菸區域,覺得室內才是一般人印象中的禁菸場所,比如醫院中、餐廳內、學校裡....認為室外只要一陣風吹過,煙霧便會消散,不會對旁人產生影響,基於此種所謂的「樸素」認知,出警警員便下意識地認定公交站臺不屬於禁菸區域。
如此看來踏入執法機關的門檻顯然太低了,觀念跟一個目不識丁的「下裡巴人」別無二致,認知的業餘程度使人咋舌。要知道,設立禁菸區域的初衷並不取決於室內、室外的區別,就如化工企業聳立在半空中的大煙囪排出的污染物照樣屬於管控範圍一樣,只要是所處區域之人沒有其他選項,只能待在特定區域才能接受服務,此類公共場所便都屬於禁菸場所。
在本案中,乘車人必須要在候車站臺等待公交車,屬於唯一且無其他選項的區域。禁菸區域設置的底層邏輯是針對服務普通乘客的地域範圍,而不是室內室外等地理位置,是否空曠、抑或擁擠,都不是充分必要條件,顯然出警的警員缺少禁菸區域設立初衷方面的基本認知。
比如室內餐廳屬於「禁菸場所」,是因為就餐者進入的目的是「就餐」,而就餐的區域是固定的,吸菸行為影響的是缺少其他選擇的其他人。基於此種邏輯,即便是室外餐廳,也屬於禁菸區域,而不是室外空氣具有天然的「氣體淨化」作用而任由不吸菸者承受吸菸者的「自顧自」。
很多禁菸場所的經營者為了多賺一些眼前利益選擇視而不見,將原本自己負責的勸阻責任棄之不顧,致使直接受影響的不吸菸者出面勸阻,屢屢出現言語糾紛甚至肢體衝突,前段時間就曾經發生過一位父親抱著自己的孩子進入電梯,勸阻無效後與一位青年吸菸者發生肢體衝突的事件。
眾所周知,出警的「110」小組一般至少有一名帶隊警員是正式民警,理應接受過基本的法律知識培訓,才會允許上崗,正式的執法人員竟然是指鹿為馬、混淆是非、顛倒黑白的「法盲」,的確是讓人「三觀」震碎。
只要具備基本的法理學思維,也就是法律建立的初衷是「以人為本」的關係調整,即便不知道具體的法律條文,也能下意識地判斷出對錯,而不是「葫蘆僧判斷葫蘆案」,依靠自己的拙劣認知去「想當然」。
況且如今智能手機相當普及,公務人員的手機操作系統中都會安裝類似「千問」「DeepSeek」等AI軟體,一查便知,顯然出警警員屬於典型的「法盲」加「懶惰」,由此造成的是政府公信力的喪失。
最後的審查結果是深圳早有明文規定公交站臺區域屬於禁菸場所,王女士要麼知曉此條規定,維護權益據理力爭,要麼靠身處其中的下意識感受,做出了正確的判斷,反觀出警警員置身事外原本是一個法律法規的「裁判者」,其判斷能力反而不如普通民眾,如此素質的執法者,竟然還是「一線城市」的正式執法人員,其存在足以讓人後怕,二、三、四線城市的執法者的素質豈不是更加難以想像地糟糕?
很多人覺得政府工作誰都能做,體制內想要躺平的工作人員千方百計想要調到到工會、婦聯、殘聯、檔案局等所謂的「清水衙門」上班,覺得怎麼幹都不會出事,朝九晚五一杯茶,坐等月底發工資即可,其實如果常識缺乏、邏輯混亂、認知低下,任何職位的工作都會惹出麻煩。
咱們這裡說的是「認知」,而不是「學歷」,其實很多高學歷者認知照樣很低,要知道既然能夠考上「一線城市」的公務員必然至少是本科學歷起,然而其耳濡目染形成的依賴路徑和思維模式,經常讓人莫名驚詫。又如前幾年爆出的徐州豐縣「鐵鏈女事件」,就是當地婦聯將其家庭作為模範宣傳才被有心者發現問題,成為輿論熱點,從而被推上風口浪尖的。可見想要干好任何一件事情,哪怕是看似平凡的小事,也得必須有「頭腦」才行。
本案看似深圳派出所的警員執法過程不專業,簡單粗暴沒有體現人文關懷,其實背後的深層原因是體制內執法者缺少基本的認知邏輯和法理思維,而凡此種種都與輿論管控與常規宣傳造成的普遍的邏輯混亂息息相關,破壞民眾認知根基的洗腦手段層出不窮,比如在各級學校中取消教授邏輯學課程,當權者生怕普通民眾掌握基本邏輯知識之後發現意識形態洗腦術的千瘡百孔和畫皮本質。
很多人在進行所謂的情緒平穩的「理性交談」的時候,經常會碰到「話不投機半句多」的情況,問題不是出現在情緒情感方面,也不是出現在表達方式方面,而是出現在底層邏輯方面,越底層的「認知板塊」越難以改變,因為一旦變動類似於「挖祖墳」,而且「牽一髮而動全身」,甚至整個的認知體系都會被顛覆,面對「病入膏肓」「深入骨髓」的交談者,敬而遠之是最好的選擇。
然而如果「認知低」者是執法者,作為普通民眾,又將如何應對和自處呢?很多時候面臨「權力的傲慢」尚可鞭策,如若碰到「權力的無知」,動搖的不僅是政府的公信力,還有社會的信用體系,「無知權力」的一粒灰塵落到每一個人身上都是一座大山。
任由吸菸者肆意妄為的社會必然是一個「劣幣驅逐良幣」的低效社會,短視的商家視而不見,拉低了服務質量,無形中流失了更多客戶,「和稀泥」的執法者熟悉無睹,提高了行政成本、影響了政府公信力。
很多執法者處理問題,都是習慣以「結果」決定對錯、劃分責任,缺少「全過程」線性思維和立體認知系統,致使「小事化大」之後,以「大」的始作俑者作為懲處對象,而不是「防微杜漸」,以提前干預消滅苗頭隱患的方式「防患於未然」。坐、等、靠的思維模式不僅無形中激化了社會矛盾,增加了行政成本,也造成了政府公信力的下降。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