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國治興訟控告記者誹謗兩案俱敗訴

2026年3月11日,安省高等法院就萬錦市副市長、前安省省議員陳國治(Michael Chan)起訴媒體記者一案作出裁決。審理此案的Justice Merritt裁定,依據安省《司法法》(Courts of Justice Act)第137.1條的反SLAPP條款,駁回該訴訟,並支持被告記者的撤訴動議。

該案在Ontario Superior Court of Justice審理。被告包括《環球郵報》記者Robert Fife及調查記者Sam Cooper等人。案件源於2023年多篇有關中國干預加拿大政治的報導。

根據判決書,2023年2月至5月期間,《環球郵報》和Global News分別刊發報導,援引匿名消息來源披露,加拿大安全情報局Canadian Security Intelligence Service(CSIS)曾對陳國治展開關注,並向聯邦政府高級官員通報其與中國領事官員的聯繫。報導還涉及情報機構對中國影響加拿大政治活動的調查背景。

陳國治隨後提起訴訟,指控記者及媒體發布未經證實的泄密信息,對其名譽造成嚴重損害,並要求賠償。

不過,被告記者依據安省反SLAPP法律提出撤訴動議。SLAPP(Strategic Lawsuit Against Public Participation)通常指針對公共議題發聲者提起的策略性訴訟,其目的被認為可能壓制公共討論。安省法律允許法院在案件早期階段駁回此類訴訟。

SLAPP動議的法庭聆訊在2025年12月11日和12日,進行長達兩天的聽證後,法院認為涉案報導涉及外國干預加拿大政治這一重大公共議題,屬於明顯的公共利益討論。判決指出,記者在報導中依賴機密消息來源,同時也引用了陳國治本人對相關指控的回應,並結合多方信息進行報導。

法官在裁決中表示,新聞媒體對國家安全、外國干預以及政府是否及時應對情報警告等問題進行調查和報導,是民主社會中極為重要的公共監督行為。

法院同時認為,陳國治未能在現階段證明其訴訟具有足夠的勝訴前景,也未能證明其名譽損害明顯超過公眾討論所帶來的社會利益。因此,依據反SLAPP條款,法院決定駁回其針對記者的訴訟。

按照法律規定,在反SLAPP動議成功的情況下,被告通常有權獲得一定的訴訟費用補償。判決還指出,相關費用問題將按法律程序進一步處理。

陳國治興訟控告記者誹謗案始於2010年,歷經今日,長達十幾年。

2010年,加拿大安全情報局(CSIS)負責人公開表示,一些加拿大政界人士可能受到外國政府影響,其中包括安省政治人物。後來媒體披露,情報機構曾向安省政府通報對陳國治與中國外交官關係「異常密切」的擔憂。

2015年6月,加拿大主流報紙The Globe and Mail發表調查報導稱:CSIS曾向安省政府警告,陳國治與中國駐多倫多領事館關係「異常密切」,可能存在外國影響風險。Craig Offman是這些報導的主要記者。

陳國治立即回應:稱報導是「嚴重攻擊」他個人聲譽,要求報社撤回報導並道歉,否則採取法律行動。

陳國治興訟控告記者誹謗第一案

2015年8月,陳國治在安省高等法院提起誹謗訴訟,要求賠償約450萬加元。被告包括《環球郵報》報社,報社總編輯,Craig Offman,以及在報導被引用評論的學者專家。訴訟稱媒體報導不實、損害其聲譽。

直至2024年,陳國治誹謗訴訟在法院持續近十年,終於被法院駁回。安省高等法院裁定:陳國治沒有遵守法庭訴訟程序規定的時間限制,按時提交必要文件,因程序缺損駁回陳國治興訟控告記者誹謗的案件。這起持續近十年的訴訟最終結束。

陳國治興訟控告記者誹謗第二案

在2015年興訟控告記者誹謗案尚未結案之時,於2023年,陳國治再次提起訴訟,涉及媒體報導與記者。被告包括:英聯邦國王,加拿大聯邦總檢察長,加拿大安全情報局,前加拿大安全情報局長,兩名匿名情報人員和兩名記者,Bob Fife和Sam Cooper。

訴訟內容涵蓋:指控情報人員向記者泄露機密信息,導致媒體報導損害其名譽健康,損害家人生活安全。提出索賠金額1000萬加元。

這個第二案就在2026年3月11日結案,即是本文前半部分所闡述的內容。

2016年,陳國治還曾通過律師向Jason Kenney發出律師函:要求撤回在媒體報導中引用的批評言論,要求公開道歉,聲稱否則將採取法律行動。事後並未發展成正式訴訟,但是屬於濫用法律手段進行無端威脅,應對公眾人物在媒體上被引用的評論。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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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馮志強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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