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主要在野黨民主黨領袖李在明於2024年12月27日在首爾國會就針對代總統韓德洙的彈劾動議發表公開聲明。震驚世界的戒嚴令引發的政治動盪。(圖片來源:Photo by JUNG YEON-JE/AFP via 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5年1月8日訊】自從去年底,韓國發生「一二三戒嚴事件」以來,韓國政局就一直處於動盪不安的狀態。始作俑者固然是輕率地宣布戒嚴的總統尹錫悅,但在一系列後續發展中,在野黨共同民主黨的強硬立場,過於考慮黨派利益,而無視國家社會穩定的需要,也同樣令人擔憂。
一二三事件之後,韓國警察廳和檢察廳迅速陸續拘捕時任國防部長金龍顯、戒嚴司令兼韓國陸軍參謀總長樸安洙、行政安全部部長李祥敏、韓國警察廳長趙志浩、首爾警察廳廳長金峰植、首都防衛司令官李鎮雨等軍政屆和國安屆要員。
一輪一輪彈劾何時休?
最令人矚目的就是如何處理總統尹錫悅。在野黨共同民主黨主導的國會在12月7日嘗試第一次彈劾尹錫悅,因執政黨國民力量黨大部分議員退席,人數不足而流產。由於尹錫悅不肯接受國民力量黨黨魁韓東勛「有序下臺」的建議,同時尹錫悅在電視上發表講話,為自己發動戒嚴辯護。於是,韓東勛也倒戈了。最後12月14日,第二次彈劾尹錫悅獲得通過。
彈劾案通過後,尹錫悅被停職,但保留總統身份。尹錫悅能否被解職,必須由憲法仲裁庭決定。根據韓國規定,憲法仲裁庭必須有至少六個法官裁定同意彈劾案,尹錫悅才會被彈劾成功而下臺。尹錫悅不肯「有序下臺」,就是因為他認為自己能在法庭上說服法官。
尹錫悅停職後,總理韓德洙擔任代總統。這時,憲法仲裁庭只有六個大法官(法定足額九人),而法定必須七人或以上才能開庭。於是,補足空缺的三名大法官,就成為能否開庭的關鍵。這三名空缺大法官由國會提名。但韓德洙認為,憲法裁判官人事案需要「朝野協商一致」,而不能國會多數黨單方面硬推,拒絕任命大法官。同時,韓德洙還否決了國會通過的《內亂獨檢法》(調查尹錫悅的內亂罪)和《金建希獨檢法》(調查第一夫人金建希),同樣引發在野黨不滿。
於是,在野黨控制的國會在12月27日又對韓德洙發起罷免案。在短短兩週內,接連發生彈劾總統和彈劾代總統,難以想像。尤其是彈劾代總統更史無前例。
在野黨強調,彈劾案是要彈劾韓德洙的「國務總理」身份,這樣韓德洙是「內閣成員」,而不是「總統」,所以彈劾案只需要簡單半數(151票)而不需要三分二票(200票)通過即可成立。這個決定引發很大合法性爭議,因為韓德洙是「代總統」而不是普通的「內閣成員」,執政黨反對彈劾,認為彈劾案用簡單半數,是非法的,無效的,理應做廢。但無論如何,韓德洙宣布尊重國會決定,也被停職。這個彈劾也等待憲法仲裁庭審理。
韓德洙之後,是副總理崔相穆擔任「代代總統」。12月31日,崔相穆批准了兩個大法官的任命,但第三名因「朝野未能取得共識」而拒絕任命(韓國規定,三名國會提名的大法官,一人由執政黨提名,一人由在野黨提名,一人必須協商產生)。但這裡的法律爭議是,如果彈劾代總統是非法的、無效的(而不是憲法仲裁庭判定不成立),那麼崔相穆擔任代總統也是無效的,於是其批准的兩個大法官也應屬無效。
無論如何,崔相穆「代代總統」不肯確認第三位大法官,同樣激怒了在野黨。於是現在又在醞釀彈劾崔相穆。
現在難以預料,如果下一任「代代代總統」還不肯向在野黨低頭的話,這種彈劾會到何時才停止,韓國憲法有沒有這麼長的法定繼承名單?
拘捕在任總統爭議極大
在彈劾爭議之外,就是拘捕總統尹錫悅的爭議。
對尹錫悅的調查是由一個叫「高級公務員腐敗調查處」(CIO,以下簡稱公調處)的機構主導下進行的。12月11日,調查方要搜查總統辦公室,被總統特勤人員制止,因為總統辦公室中有機密文件。自從12月12日,尹錫悅在總統辦公室向國民發表其解釋為何要發動戒嚴令之後,就一直在總統官邸。公調處在12月18日、25日、29日三次傳召尹錫悅到公調處接受盤問,都被尹錫悅拒絕。於是,公調處在12月30日向首爾西區法庭申請拘捕令。
結果,1月3日,CIO準備闖入總統官邸拘捕尹錫悅時,受到重重阻攔,即「2025年韓國總統官邸對峙事件」。尹錫悅的支持者構成的「人肉長城」、路障、大巴、裝甲車、總統警衛處人員(第55警備團)人牆等,設立重重障礙。最終,CIO闖過重重防線,但最後只能三個人到達官邸之前,被尹錫悅律師團隊阻止其進入。最後經過近六小時的紛擾,CIO決定放棄執行。
拘捕尹錫悅為什麼爭議這麼大呢?
首先,公調處的中立性並不得到廣泛認可。
這個機構是2019年當時的執政黨共同民主黨總統文在寅力推之下新成立的,成立時也引發很大爭議。當時在野黨國民提出憲法訴訟。最後,2021年1月,憲法仲裁庭才做出其成立為合憲的裁決,但這個判決也是有爭議的,因為法律規定憲法仲裁庭必須在180天內裁決,但這個案件經過了將近一年。時任總檢察官的尹錫悅因為反對其成立而辭職,而最終參選總統。
由於這個機構設立時就極具爭議性,雖然它號稱「獨立機構」,但其中立性被尹錫悅和國民力量黨和其支持者嚴重質疑。
其次,公調處是否有權調查「叛亂罪」,同樣引起廣泛爭議。
公調處類似於香港的廉政公署,其許可權在於調查官員的貪腐行為,從其名字CIO(C代表「corruption」)就可以看到。叛亂罪顯然不屬於其職權範圍。公調處的說法是,其許可權有「濫權」一項,而叛亂罪就屬於「濫權」。然而,這種說法很難成立,因為整部法律的核心都是「腐敗」,即涉及金錢和權力的交易,宣布戒嚴令很明顯與此無關。
第三,法院的公正性也被質疑。
雖然公調處申請到了拘捕令,但首爾西區地方法院法官所頒發的拘捕令的有效力成疑。
依據法律,總統官邸藏有軍事機密文件,屬於軍事禁區,如果「未得主管人允許」,不得進入和搜索。
總統府邸的最高主管人是誰?很可能不是總統尹錫悅,就是「代代總統」崔相穆。尹錫悅固然沒有批准,事後公調處要求崔相穆批准他們進入總統府邸,但崔相穆只說「相信總統警衛室會依法應對」。而現場的主管人就是總統警衛室長樸正俊。他表示基於自己遵守的法律規定,以及官邸屬於特殊警戒區域,他無法配合工作,拒絕公調處人員進入。
公調處所依仗的拘捕令,當然也有自己的說法。西區地方法院法官,沒有提供理由,就為公調處豁免了「必須得到主管人允許」這個限制。但是,這種擅自繞過法律的拘捕令是否合法?
尹錫悅律師團隊已提出上訴。很多人甚至認為,公調處之所以找西區地方法院,是因為這個法院的法官「更親共同民主黨」,會批出這種看起來不合法的拘捕令。
就這樣到了1月6日,在拘捕令有效的最後一天,CIO宣布把拘捕令「移交」給警方,然而警方同樣認為存在「法律爭議」,拒絕接手。
在野黨應該適可而止
自從韓國戒嚴事件以來,韓國人民捍衛民主的精神一直為世人所稱道;尹錫悅能依據憲法按照國會決議宣布停止戒嚴,也顯示了對憲政的尊重;此後,各方雖然意見各異,政治攻防,但總算能在憲政的框架下,按部就班,依據法律行事,最後「連總統也能彈劾」,也儼然成為法治的榜樣。
可是,在彈劾成功之後,在野黨共同民主黨沒有適可而止,以後發展開始偏離了人民的期望。
其實,彈劾也通過了,尹錫悅也停職了,憲法法庭大法官也任命了,如果相通道理在自己一方,相信法律,相信憲政,就應該按部就班,讓憲法法庭盡快審理彈劾案。
如果憲法法庭確認彈劾有理,那麼尹錫悅被即時剝奪總統頭銜,要抓要拉要鎖,都順理成章,重新選總統也能進入程序。
這一套做起來,也差不了多少天,對不對?
然而,現在彈劾了總統不夠,還要彈劾代總統,彈劾完代總統不夠,還要彈劾代代總統;尹錫悅好歹還是在任總統,卻偏要去強行拘捕。
其實,筆者認為韓國根本沒有必要非要逮捕尹錫悅不可。逮捕在任總統並非小事,現在這樣要強行羞辱在任總統,這樣為了黨派的一己私利,除了激化矛盾,撕裂社會,搞亂秩序,還有什麼好處?
在野黨共同民主黨如果繼續一意孤行,必然會受到民意反噬,最終要承擔社會動盪的政治責任。韓國應該是民主的榜樣,總不能成為以後有人用來論證「民主必亂」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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