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環保署宣布將於4月1日起實施垃圾徵費。(圖片來源:環保署網站截圖)
【看中國2024年1月17日訊】(看中國記者蘇菲綜合報導)香港環保署於1月15日宣布,將於4月1日起實施垃圾徵費。引發網民熱議,有網民擔心,新規定不但沒有做到環保,只會變相增加垃圾的同時,讓香港經濟雪上加霜。
針對坊間對收費、具體做法的諸多困惑。16日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發表網誌,提出多條「你問我答」解答疑難。
問題一、是不是一定要購買指定垃圾袋?
答案是,從4月1日起,市民要購買指定垃圾袋,來取代以前用來裝載垃圾的膠袋,才棄置在收集垃圾的地方。如果偶然要拋棄大型垃圾如傢俬等,則需貼上指定標籤才送往棄置點例如垃圾站。
問題二:如果在街上想棄置紙巾、雪條棍或飯盒等少量隨身垃圾,需要用指定袋包裹嗎?
答案是不需要。這些在街上產生的少量隨身垃圾,放在公眾垃圾桶就可以了。但市民不能濫用公眾垃圾桶來棄置家居垃圾,否則可能會構成非法棄置,或被罰款3,000元。
問題三:屋苑是否可以採用「包底」方式棄置垃圾?
答案是不可以!法例要求個人在棄置垃圾時,要用指定袋包裹好才能棄置。
謝展寰表示,「包底」方式棄置垃圾,其實是物管公司為屋苑未有使用指定袋的住戶「執手尾」,把該戶的垃圾放入物管公司所購的指定袋裝好,才交予收集垃圾的公司處理,強調這只是過度時期的做法。
問題四:怎樣減少購買指定垃圾袋的費用?
謝展寰表示,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把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料,如紙皮、膠樽、金屬罐、玻璃樽等乾淨分出來,放到回收箱,這樣就可以用少好多垃圾袋,就可以節省購買指定袋的費用了。
問題五:如果我趁別人不為意時,將垃圾偷偷放在公眾地方是聰明做法嗎?
謝展寰表示,這是非法棄置垃圾,一旦被發現,定額罰款是3,000港元,如果是非法棄置大量垃圾,更加可以罰款6,000港元,這些錢足夠買很多年用的指定袋。因此,謝展寰表示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問題六:為節省自己的費用,我是否應該等全屋苑住戶都用指定袋才跟隨?
謝展寰表示:每個人都應該為自己產生的垃圾負責。用指定袋包裹好才棄置是基本責任,不應該等待別人做才做。他還表示,從減少個人費用角度來說,一個15公升指定袋才1.7港元。不用指定袋,遲早會被執法人員發現,定額罰款是1,500元。一次罰款,就足夠買兩三年指定袋了。
問題七:政府說有六個月適應期,期間會否暫緩處罰非法棄置垃圾?
謝展寰表示:適應期是讓市民習慣購買和使用指定袋和標籤棄置垃圾。任何時間和情況,都不容許非法棄置垃圾。
問題八:我可以購買一些指定袋派送給親友,幫手宣傳和鼓勵減廢回收嗎?
答案是可以的,法例只是禁止任何人在牟利業務中免費提供指定袋。
問題九:如果我見到其他人不使用指定袋,應該點做?
謝展寰表示:如果見到其他人不使用指定袋包裹垃圾,可以善意提醒,但無須氣憤,更不要互相指責。可以向環保署反映,讓政府人員跟進。
對於垃圾徵費問題,市民怎麽看?
有網民表示:「不停話環保走塑,但又製造膠袋叫人買指定膠袋丟垃圾,硬膠到呢!」
有市民就認爲:「只係搵藉口運錢上去啫,你估啲膠袋會係香港貨?」
有市民就認爲,「香港基本上唔似日本,佢哋一早已經有好自律嘅做法!香港這個無能政府,無錢搵小市民開刀,真係想環保,減少D低能banner先啦。」
「其實現在很多市民本身屋企都買咗好多垃圾膠袋,而家話要垃圾徵費用指定嘅膠袋,變相屋企嘅膠袋變成垃圾,更加不環保!」
「新規定只會令更加多人買嘢之前諗過度過,到時香港不但沒有做到環保,經濟更加雪上加霜,香港最後只會變成大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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