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函律師促回港自首 許智峯斥港警纏繞及威脅手段(圖)
警方知道他在澳洲卻繞道向其香港代表律師發信,許智峯表示,這不僅是針對他,其實亦針對爲他處理私人檢控的律師,實屬一種「纏擾及威脅行爲」。(許智峯Facebook)
【看中國2023年2月20日訊】(看中國記者李净瑤綜合報導)香港47人案正在審訊期間,曾參與民主派初選,目前流亡澳洲的許智峯18日在Facebook發文,指港警「煞有介事」向其香港代表律師發信,稱他觸犯《港區國安法》,要求他回港自首。他表示,港警此舉對其律師是一種纏擾,亦是一種威脅;加上警方的國安部門有80億港元預算,必須做點事向北京交差。
曾參與民主派初選,目前流亡澳洲的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於周六(18日)在Facebook發文,指香港警方向其香港代表律師發出公函,指他於2021年8月涉違反《港區國安法》,「煽動分裂國家」及「勾結外國勢力」,被法庭頒下通緝令,要求他帶該函件及身份證明文件,回香港向警方自首。
許智峯在文中提到,其實過去兩年警方都已經習慣和他做筆友,試過多次親自發電郵叫他出庭,這次又何必出信給他律師呢?他諷刺道:「不如直接FaceTime或Google Chat吧。」接著文末又問道:「大家認為我應寫什麼回信好呢?」
據《棱角》報導,許智峯表示,該公函的内容十分荒謬,因爲基本上全世界都知道誰對誰錯,信中内容所謂的「分裂國家」及「勾結外國勢力」,簡單來説,就是香港人爭取自由。
另外,對於警方知道他在澳洲卻繞道向其香港代表律師發信,不止是針對他,其實亦是針對爲他處理私人檢控的律師,屬於一種「纏擾及威脅行爲」。據報導,許智峯2019年曾眾籌就「交通警關家榮西灣河開槍射傷示威者」、「的士司機鄭國泉駕的士撞入示威人群」、「要求警方公開大量使用催淚彈的資料」等作出私人撿控,之後因為律政司介入,上述案件無法繼續進行。由於訟費申請及後續文件,負責的律師仍需花費數年時間處理,眾籌的錢仍然存放於律師行的專項戶口。
他還表示,警方此番舉動的另一個原因是,警方國安部門有高達80億港元的預算,無論如何都要找事情做,今次可能是要證明,他們仍然繼續向許智峯施壓,好向北京方面交差。
許智峯還說:「那些錢乾乾淨淨,警方無借口去搞,於是找些事來纏擾,對律師樓來講,是一種威脅,暗示你頭上有把刀,隨時會被斬頭,對律師樓及那裏的職員都是一種心理壓力。」
「47人案」開審當日,許智峯也有在其Facebook發文,提到自己若沒有離開香港,其實亦是案件中的第48人。他在文中表示,自己身處海外但卻難以抽離,一直視初選案為自己的案件,並記掛昔日在議會和街頭的戰友,「我無法想像他們要面對看不到盡頭的關押、與家人長期分離,他們所失去之多,無法言喻。」他又提到:「無論政權如何噤聲,發生過的,總不會磨滅,香港人也不會忘記」,並希望47名被告及親友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