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受賄1.12億元 青島廳官王希靜獲刑19年(圖)


山東青島市李滄區委前書記、一級巡視員王希靜涉案金額過億元,獲刑19年。(圖片來源:網路)

【看中國2022年12月10日訊】(看中國記者董林杉綜合報導)日前青島市李滄區委原書記、一級巡視員,王希靜貪污7240萬元,受賄3975萬餘元,數罪並罰被判處有期徒刑19年。

據官媒報導,12月6日,山東省煙臺市中級法院通過遠程視頻系統,一審公開宣判青島市李滄區委原書記、一級巡視員王希靜貪污、受賄一案。王希靜涉案金額超過1.12億元,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9年,並處罰金900萬元。

法院審理查明:2007年7月至2019年7月,王希靜利用擔任平度市委副書記、青島市李滄區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單獨或與他人通謀,採取騙取、侵吞等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共計人民幣7240萬元;2011年11月至2020年初,王希靜利用擔任青島市李滄區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3975萬餘元。

據公開資料顯示,現年59歲的長期在山東省工作,曾任平度市委副書記、青島市農委副主任、援藏任日喀則市委書記,2013年調任青島李滄區,先後任區委副書記、副區長、區長、區委書記。

2021年8月,主政青島李滄區8年多,做了5年多一把手,已經當上了一級巡視員王希靜被帶走調查。今年1月他被雙開(開除黨籍和公職)

官方通報表示,王希靜違規安排使用國有資金購買裝修別墅盲目追求財政收入「過百億」, 要求職能部門虛增財政收入、編造虛假數據。他還被中紀委點名,中紀委指控其違規安排區屬某國企使用國有資金購買、裝修別墅1套,供個人招待使用。

王希靜參與迫害法輪功 被明慧網點名

此外,王希靜於2013年到青島市李滄區任職,2014年任區長,2016年4月起任書記。其因為追隨江澤民集團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被海外明慧網點名。

4個多月前,王希靜的老上司,曾被稱為「種樹市長」的青島原市長張新起在南京市中級法院受審,他被控受賄1.55億余元。

據披露,張新起2011年12月從煙臺調任青島市委副書記,3個月後出任青島市市長,在青島任市長5年。王希靜2013年6月援藏歸來出任李滄區委副書記,此後升任區長、區委書記,與張新起共事近4年。

除了王希靜和張新起,今年6月27日,青島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張軍被查。當時他上任青島宣傳部長僅兩個月。張軍在即墨市任職期間,因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也被明慧網多次點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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