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中共粉絲太平 「香港故事」應由港人自己說!(組圖)


2020年7月15日,在民主派初選勝出的一眾社運/本土派人士召開記者會,表明反對《國安法》。他們本是香港希望,如今皆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罪」。(圖片來源:梁路思/看中國)

後《國安法》時代的香港,正式大踏步地進入極權社會,大部分香港市民或舉家移民或乾脆躺平,不問政事。西方對香港的關注也日漸減少。每天香港各大報章的新聞不外乎政府如何推行國安教育、國民教育;如何落實「愛國者治港」;如何領會習近平七一「重要講話」精神云云。少數獨立媒體會跟進法院新聞:如抗爭者被指控暴動罪、襲警罪或非法集結罪,遭重判入獄等……總之都是十分沉重的話題。

大家似乎都有一個共識:香港只會越來越差,與其關注時事讓自己心痛,不如少關注或不關注,自我調節可以減少些許痛苦。

新特首李家超經常強調的政治任務之一便是「說好香港故事」。就連香港警察公共關係部也將「說好警察故事」,進而「說好香港故事及中國故事」列入未來工作重點。可見,中共已啟動粉飾太平的輿論機器。而真正代表香港民間的聲音則被《國安法》鐵拳打爛、碾碎,僅餘下微弱的殘喘。

的確,當捨身為香港前途而犧牲的一眾社會精英們紛紛被捕,淪為階下囚後,支離破碎的公民社會似乎陷入一片死寂,這些被囚人士也因「交付程序的報導限制」淡出公眾視野。

此處須解釋一下「交付程序的報導限制」,該名詞來自香港《裁判官條例》第87A條,規定除非裁判官下令,否則任何人不得報導除被告、裁判官、雙方律師姓名、被控罪行或摘要,及裁判官將被控人交付或沒有交付審訊的任何決定以外的內容。


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圖片來源:視頻截圖)

因此,很多民主派人士案件審訊過程皆無法為外界所知。幸得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未言放棄,在裁判法院被拒後,最終入稟高等法院提司法覆核,成功解除相關報導限制。

鄒幸彤去年9月被捕,因涉兩次六四集會而被控「非法集結」,今年1月4日再被加監10個月,共被判囚22個月,她還另外身負「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等罪名。不過她並未因此而消沉喪志,在獄中仍堅持尋求公義。

去年9月,鄒幸彤在獄中手寫長信回覆保安局長鄧炳強,駁斥國安處將八九民運誣蔑為「反革命暴亂」,她字字珠璣地反駁道,如果追求真相和公義就能危害國家安全,那豈非指中共的立國基礎是謊言與不公?

今年4月25日,鄒幸彤要求法庭解除報導限制,慷慨陳詞道:現在受審的是我們幾位被告,如果我們都不介意罪行被報導、名譽被抵毀,控方到底害怕什麼?因為控方明白,當在法庭作出毫不合理的指控時,真正受審的是控方,所以千方百計禁止報導,令他們的醜態不為人知。

鄒幸彤還引經據典指,「唯有公開報導才能對司法不公有所監察。沒有公開就沒有公義,公開是公義的靈魂。」


2020年民主派初選中,在反送中運動中冒起的社運人士及本土派大勝。(圖片來源:宇星/看中國)

因為「交付程序的報導限制」被解除,過去被「社會性死亡」的、涉民主派初選案的47人也重回公眾視野。透過報導,港人得悉他們在庭上的表現,以及答辯意向。文字背後,每個人風趣、純真的個性都不減當年。王百羽說:「我沒有心情打沒有意義的官司。我認、我認、我爭著認。」劉頴匡說:「這份案情一字一句所言甚是,是歷史的印記,我同意所有案情。」胡志偉說,「認啊」,然後和大家相視而笑。馮達浚以普通話說,「我認罪,我知錯了。」快必(譚得志)則高喊:「同意劇情!」一時令大家哄堂大笑。

被當局指控為初選案「主要組織者」的吳政亨選擇不認罪。同樣得益於「報導限制」被解除,他透過社交專頁交代「不認罪」的心理路程。他說,考慮是否認罪的因素太多,尤其是如果認罪,可以扣減三分一刑期。不過糾結後,還是回到原點——自問有沒有犯罪,他深思後認為自己沒有犯罪,故決定不認罪。他坦言「恐懼」,但勉勵自己不能後退。

上述僅舉幾例,雖然他們的名字對香港以外的人很陌生,但他們才是真正的、鮮活的、地道的「香港故事」,每個人在獨裁政府打壓下所體現出勇氣——雖然身陷牢獄,風骨依在……不正是香港精神的寫照嗎?

與其讓李家超廢話連篇地「說好香港故事」,不如香港人由自己來「說好香港故事」,把這些真實的,感人肺腑的故事以自己的方式口耳相傳,告訴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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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子壬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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