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紐約自由女神像(圖片來源:Adobe stock)
上週和芝加哥的一位華人聊了一個多小時。他不停抱怨芝加哥的治安狀況太差,是美國五十一個州中最最差勁的;接下來又抱怨聯邦政府為何不管芝加哥的亂象,特朗普總統難道是桶幹飯的?讓聯邦警察接管芝加哥的治安不就輕易搞定了?再這樣亂下去他都要去華盛頓「上訪」了!
這位華人移居美國二十多年,移民前還是我國的碩士高才生,對美國體制居然會「外行」到這步田地,著實讓人匪夷所思。
在美國體制下,華盛頓與芝加哥的關係是平級的。芝加哥政府只要沒違背美國憲法,不私下組建軍隊和他國玩獨立外交,不在境內亂設關卡收外州人的「買路錢」,聯邦政府就根本插手不了芝加哥的任何政務。芝加哥政府對芝加哥的政事擁在百分百的決策權。
特朗普總統和芝加哥市長是平級關係,不是上下級關係,總統對市長無任何行政權力,既不能升他的官也不能免他的職,甚至連個最簡單的「警告」權都沒有。
芝加哥市長是芝加哥選民「一人一票」選舉出來的,不是總統任命的,平時只對芝加哥選民負責不對總統負責。芝加哥市民認市長不認總統。芝加哥人都知道他們的現任市長叫什麼名字,可有很多芝加哥人不知道現任總統叫什麼名字。中國在校學生都知道特朗普,美國很多中學生不知道特朗普。
萬惡的美帝就是這麼搞笑!為什麼如此?
美國體制有兩大綱領:橫向三權分立;縱向地方自治。三權分立中國人多理解;但少有人明白地方自治的真正內涵。美國各州的自治權力,比蘇聯時期東歐各衛星國的權力還要大!
東歐各衛星國的元首更替要經過蘇聯的同意,否則匈牙利和捷克斯洛伐克就是榜樣。美國各州州長的更替則根本不受聯邦政府的任何制約。
美國各地方政府不是上級政府任命組建的,而是各地選民選舉產生的。各地政府只對轄地的選民負責,不對上級政府負責。其實連「上級」這個詞都不洽當,因為美國政府沒有「上下級」關係,總統和縣長、鎮長是完全平級的。
美國總統去各州履行公務,州政府官員不用陪同,州長和總統各忙各的事。州長放下自己的工作去陪總統對本州來說就是「瀆職」;就更不用說拿州政府的錢去為總統的食宿買單了。所以美國政府沒有「紅頭文件」,沒有「下級」文件發給誰。
不但下面各州縣不聽總統的,連首都華盛頓的市長也照樣沒把總統放在眼裡。
克林頓政府時期,華盛頓市長召開了一個音樂會,克林頓總統邀請阿拉法特參加。可市長居然當眾堅定把阿拉法特「請出」,因為他認定阿拉法特是個恐怖份子。克林頓總統除了當時氣得乾瞪眼,事後說了一大籮筐好話向阿拉法特陪不是,對市長一點辦法也沒有。
說到這裡中國人也許會嘀咕:美國地方權力這麼大,會不會撇開中央政府玩獨立呢?
像「獨立」這樣的大動作只有州一級政府才有潛力,縣、鎮是沒潛力的。美國「地方自治」不只是州政府不聽中央政府的;縣、鎮政府也不聽州政府的。一個州長想玩獨立過把國家元首癮,可低頭一看下面沒什麼響應的,因為轄地多數縣、鎮政府不聽他的,他一個光桿司令還能玩什麼獨立!美國各級行政一把手,按法律辦事上下同心,如果違背法律亂作為,就瞬間成為光桿司令!連總統也不例外。「水門事件」的主人尼克松就是前車之鑒。所以成熟民主憲政國家極少鬧分裂。
蘇俄那樣的「上級集權」國家則最容易鬧分裂。加盟共和國主席必須聽中央的;下面各市、縣也必須聽加盟國主席的。如果哪天某加盟國主席野心膨脹想撇開中央玩獨立,下面各市、縣也只能跟他一起走,因為下面官員的任命升降掌握在他手裡。蘇聯的分裂可是各加盟共和國主席玩出來的,而不是民眾玩出來的。
因為美國各級政府沒有行政「上級」,如果某地某人自認為受到了轄地政府不公正待遇,他就根本不可能通過「上訪」來解決問題。上到總統下至州長,都沒有權利插手或干涉市、縣的任何政務。此人只能向當地議會投訴或訴諸法律討公道。
如果某地的行政、議會、司法都「一路黑」咋辦?
上世紀六十年代美國南方各州面對黑人民權案件時就曾遇到這一困局。美國的司法機構是可以一路「上訴」到聯邦最高法院的,地方「一路黑」拒絕給公道,上級法院就會給公道。上級法院比下級法院的判決更有權威。聯邦最高法院的判決地方拒絕執行時,聯邦政府就可採用包括軍事在內的強制手段來執行。
但上級法院是通過法定程序「上訴」的,而不用背井離鄉玩「上訪」。你要投訴到聯邦最高法院,根本不用你自己親自去華盛頓,法律會自動把你的案子上達最高法院。你親自去華盛頓也沒用。
蘇俄為何有那麼多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
因為地方官的任命升降都掌握在上級官員手中,地方財權也掌握在上級官員手中。地方官要想官運亨通手頭闊綽,就只能用「形象工程」來忽悠行政上司要官要錢。當上級看到某形象工程「賞眼」時,就認為此地行政一把手有能力政績好,就會升他的官拔更多的款。
地方政府向上級「要錢」很多是要「立項」的,花少量的錢搞一些完全無用且多數有害的形象工程,只要能蒙住行政上司的眼,就能騙到大筆上級撥付此工程的「專項基金」。
千里之遙的上級官員對地方不熟悉,地方上下一心矇騙他們很容易;實在矇騙不了還有「紅包」這個剎手鐧。地方層出不窮的「砍了大樹栽小樹」的「退耕還林」鬧劇就是專為騙取上面掌管的「退耕還林款」的。
美國不但地方官的升降任命只掌握在轄地選民手中,總統州長什麼權力也沒有;連地方政府的財權也是完全獨立的,錢袋完全掌握在地方議會手中,根本不用向總統州長「要飯吃」。美國聯邦政府只能徵收「關稅」和「州際貿易稅」;地方不涉及州際貿易的生產貿易稅完全由地方政府徵收。交了「地稅」的就不用玩「國稅」。所以美國中央政府對地方沒有「撥款權」。
既無「陞官權」又無「撥款權」,縣鄉自然不用玩什麼形象工程來忽悠上級要錢要官了。地方百姓對本地事情瞭如指掌,「形象工程」忽悠不了他們。現在明白萬惡的美帝為何沒「上訪」和「形象工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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