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氣球也有罪 李卓人被加監2周(圖)


前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因放飛一個白色氣球,而被裁定兩罪成立,罰款3,500元及加監2周。(圖片來源:李天正/看中國)

【看中國2022年4月29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懷橘綜合報導)前支聯會主席李卓人被指在2021年元旦民陣汽車巡遊期間和社民連成員曾健成放飛一個白色氣球,下方掛有「釋放政治犯」的直幡。早前李卓人被控在「受管制空域放飛氣球」及「阻差辦公」兩罪,28日被裁定兩罪成立,罰款3,500元及判監3周,其中1周與現有刑期同期執行,換言之,總加監刑期為2周。

據《獨媒》報導,裁判官葉啟亮指,去年元旦民陣汽車巡遊期間高級督察鍾廷森曾向李卓人發出數次口頭警告未果,最後李卓人連同曾健成功放飛氣球,但二人在無合法許可下而放氣球,故裁定罪成,判罰款3,500元。

就「阻差辦公」罪,裁判官指,成功放飛氣球後李卓人阻止鍾廷森捉回氣球,鍾最終只能扯下直幡的一部份,認為李卓人「有意及魯莽」,故裁定此罪亦成立,判監3星期,其中2星期與現有刑期分期執行。

案情指,李卓人與曾健成被控於2021年1月1日下午4時27分,在香港金鐘立法會道,即受管制空域放飛一個超過2米的氣球,而沒有得到行政長官的許可。李另被控於同日同地,阻礙高級督察鍾廷森依法執行職務。曾健成早前認罪,已被判罰2,500元。

李卓人因在反送中期間參與8.18、8.31及10.1集會,被裁定「未經批准集結」罪成,現正服刑中,律師表示他最快於本年9月服刑完畢,不過因李卓人另有支聯會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在身,須繼續羈押。

去年5月,李卓人在遞交給法庭的求情信中形容:愛國是一場沉重的苦戀。他說,自己大學畢業後,除了投身工人和民主運動外,亦參與爭取中國人權的運動,因為他始終相信中國的希望在於民主改革。

他說,六四事件改變了自己的一生。當年他於1989年5月30日帶著支聯會收到的部份捐款,去到天安門廣場探訪示威人士。6月4日當晚,他在天安門廣場得知軍隊要清場,因此離開。他說,整晚在酒店聽到的都是槍聲,凌晨看見坦克車進駐天安門廣場,三輪車不停地運送屍體和傷者經過酒店外的長安大街。

6月5日,他被拘留,經歷了人生最懼怕的三天,幸得港人發起營救行動,在8日得以返港。他感觸地說,自己從中國民主希望的高峰,跌到絕望的谷底,很多港人也身同感受,但大家沒有放棄,繼續為中國民主自由掙扎前行。

李卓人爭取中國民主改革逾40年,他形容,「這是我的苦戀,愛國是那麼沉重」;並指中國政府不斷鼓吹「愛國者治港」,但誰是真正愛國者﹖如果愛國就是愛黨,只要跟着中共走,放棄自己的良心,那就輕鬆很多,但他選擇活在真相中。他說,「我的愛國是愛人民,國家的功能在保障人民的自由和尊嚴,而不是控制人民的思想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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