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縣都改變不了 還想改變中國?(圖)
被鐵鏈鎖住的八孩之母(圖片來源:視頻截圖)
【看中國2022年2月26日訊】豐縣事件的第五次通報,週三已經出爐。和上一次相比,它填實了不少細節,還有部裡物證中心的加持,認定事件中那位受苦的女性楊某俠就是「小花梅」,董某民的罪責定為「虐待家庭成員」,最後還擼掉了從縣長、縣委書記往下的一批幹部。
這次報告的結論基本上「維持原判」,因而公眾普遍的反應是質疑諸多細節的真實性,催生出大量戲仿惡搞之作。這些質疑其實早已出現,只是這份報告仍未能平息,因為它未能有力地回應公眾關心的疑點——尤其是那位女性的真實身份:她到底是不是小花梅?
我不是偵探,沒有什麼過硬的證據可以推翻官方定論,我更關心的是公眾對此的反應。從理論上說,存在這樣一種可能:她確實是小花梅,但無法說服公眾。為什麼?因為我們都熟知,國內這類調查報告,通常不是為了搞清楚事實,而是為了定罪,最終盡快平息事態。
也正因此,公眾又有一種矛盾、幻滅的心態:哪怕不相信、不接受,但他們又普遍認為,這次通報應該就是「塵埃落定」了,不相信又能如何?
我一位朋友準確表達出了這種感受:「社會和我工作的小環境一樣,每次有了一絲改變,看起來是希望,其實背後隱含的信息更讓人絕望。」
也有人給我留言譏消:「洗洗睡吧。豐縣都改變不了,還想改變中國?"不知為什麼,他很快又刪了這一句,我不知道這算是某種「我早就知道」的犬儒,還是對勇氣的奚落,但在這背後,似乎都隱含著一種對改變不抱希望的幻滅感。
昨晚和朋友見面,難免談及此事,他也同樣留意到這種失望的情緒,但他說:「這是好事啊!說明大家都醒了,對現實已經不抱幻想了。」
然而,對很多人來說,一個苦澀的問題是:醒了又如何?
就像魯迅在一百年前曾說過的,最難的,其實是「夢醒了無路可走」,所以他才冷峻地斷言:娜拉出走之後,「不是墮落,就是回來」。此前,他在《〈吶喊〉自序》中還曾借朋友之口說:「現在你大嚷起來,驚起了較為清醒的幾個人,使這不幸的少數者來受無可挽救的臨終的苦楚,你倒以為對得起他們麼?」
這樣的困境,在當下也隱約可見。還在這次通報發出來之前,在我那篇《豐縣事件帶來的覺醒》底下,就有人留言說:「文章有點太樂觀了」、「不會有什麼改變的」。也就是說,根據他們對現實的認知,覺醒之後,社會也仍然會是那樣,那不過是一種「沒有力量、也無法推動改變的正義感」。
當時還有一位讀者說:「到底這是一個孤立的事件,還是成為一個啟蒙的開端,現在還不好說。很大的可能這只是一個極其特殊的案例,未來可能還是會像武漢鄭州的那樣,輿論場上小粉紅滿天飛。」
對此,我的回答是:「既然‘未來’還不確定,那麼當下我們怎麼想、怎麼說、怎麼做就很關鍵,什麼都不做,預言就自動實現了。」這一點,她也同意:「是的,即便有許多人從未放棄,即便這次民眾共同呼籲,這個世界也未必有更大的改變,但什麼都不做,那麼什麼都不會到來。」
在這樣的對話中,我意識到常常被人忽視的一點:人們對「改變」的界定其實是千差萬別的。
有些人悲嘆「數億張嘴都改變不了一個女人的命運」,那首先是指個體的處境;有些人期望的改變,是對此案根植的社會文化土壤的清除;另一些人說的「改變」,是避免悲劇重演的制度化建設;還有些人說的"改變",其實是社會權利意識的覺醒。棘手的是,這些不同的「改變」是彼此衝突的——很多人相信,權利意識的覺醒至少在這次並不能推動上述另外幾種「改變」。
在想到「事件過後還能留下什麼」時,這種無奈、無力感是真實的,也是必須要面對的。普裡莫.萊維在《被淹沒與被拯救的》中曾說,缺乏相應經歷的後人,經常誤會並指責集中營的受害者,認為像綿羊一樣走向毒氣室是可憐的表現,而抵抗和出逃才是真正的英勇之舉。然而他說,這種無知忘記了一點:人們在其中感到絕望,並不是因為他們的懦弱,而是他們會以各種方式被反覆摧毀。
考慮到這一點,在我看來,真正重要的改變並不是哪些具體的訴求得到滿足,而是人在覺醒之後的自我賦能。每個人都要盡其所能地確保人的尊嚴不可侵犯,通過自己的方式去捍衛生而為人應得的權利。
這種改變其實已經出現,否則這次的事件根本就不可能鬧這麼大。1955年12月1日,在美國亞拉巴馬州的蒙哥馬利市,非裔女裁縫羅莎.帕克斯拒絕巴士司機讓座給白人乘客的要求。然而,當地法律就曾規定黑人應給白人讓座,羅莎本人此前也都一直這麼做了,但她那天受夠了,不願總是這麼屈就,就堅持要得到和白人同樣的待遇。甚至就在她此舉之前九個月,另一位民權運動先鋒Claudette Colvin也一次次拒絕給白人乘客讓座,但都沒什麼波瀾,為什麼偏偏就是這次改變了歷史?因為時代真的變了。
真正的改變,發生在看不見的地方,在人的心裏。卡夫卡曾有一句繞口令式的格言:「相信進步意味著進步已經出現,而這就談不上是相信了。」雖然當下很多人或許未必「相信進步」,但看似弔詭的是,連他們的失望本身也體現出我們這個社會的進步,否則他們根本就不會當回事。
這次有女性朋友和我說,她關注這一事件久了,有一種極其複雜的感受:既感到失望,又感到愧疚,似乎自己是「躲在暗地裡的享受者」,沒能站出來做什麼,這隨即帶來一種焦慮,甚至失眠,因為那龐大的外部環境看起來是自己無法推動改變的。
我能理解這種感受,善良的人容易產生內疚和無力,但一個人能堅持做自己就好了,不被外界改變,那也很了不起。超出我們控制的龐大外物,會引發焦慮,但我們至少可以也有權決定自己如何應對:不抱幻想,轉而把希望放在自己身上,理直氣壯地捍衛自己的權利和主張。肯定自我、堅持自我無須不好意思。
實際上,她身上已經發生了改變。我問她:「你是不是希望能像以前那樣,有一個安全、可信賴的外部大環境,不用自己費心思去質疑、甄別,就是說,你現在覺醒了,但又覺得這耗費心力,你其實喜歡一個比較單純可靠的環境?」她說:「我以前是這樣,但是一下看透了,現在覺得沒啥希望,可能就到對立面去了。」
所以,在我看來,改變豐縣原本就沒多大意義,可能也改變不了,很多結構性的事物更非一朝一夕就能一舉就能徹底改觀,那不現實,但我們從這一事件中不斷反思、醒悟,可以改變自己,由此改變這個社會。我記得有部韓國電影裡曾這樣說過:「你以為‘國家’是什麼?國家其實就是我們。」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