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大農牧集團董事長張德武。 (圖片來源:網路圖片)
【看中國2022年1月27日訊】湖北民營企業襄大集團一案本週二下達判決,集團董事長張德武數罪並罰被判十三年有期徒刑。但襄大集團當天發表聲明,對重判表示不滿,並堅決上訴。有輿論認為這起案件與孫大午案重判如出一轍。
襄大集團的判決出來後,不少網路評論都把這個案件同去年宣判的河北孫大午案相提並論。
「跟孫大午的經歷、規模和原因,幾乎都一樣。我當時看的時候反覆確認,這寫的不是孫大午吧?」身在紐約的經濟分析人士秦鵬在簡訊中這樣回覆本臺的採訪。
同樣白手起家 同樣遭到重判
張德武和孫大午一樣,都是白手起家的民營企業家,並經過胼手胝足的努力,把走街串巷的小生意發展為橫跨多個行業的大集團公司。
弔詭的是,張德武的襄大集團也和孫大午的大午集團一樣,被其所在的基層法院以「尋釁滋事」等多個罪名予以重判,張德武獲刑十三年,孫大午被判十八年。
襄大案的主審法院竹溪縣法院在週二判決中認定張德武犯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串通投標罪、高利轉貸罪和聚眾衝擊國家機關罪,對張德武數罪並罰,除判處他有期徒刑13年外,並處罰金6013萬元。
張德武和襄大集團多位負責人2019年底就因為這起案件被警方拘押。據中國「財新網」報導,2020年底,竹溪縣檢察院在起訴該案時曾包含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但在2021年8月本案被重新起訴時,張德武的「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涉黑罪名被取消。這似乎讓人看到了希望。
但在判決下達當日,襄大集團發表聲明對判決表達了不滿:「集團管理層對一審事實認定、法律適用、訴訟程序均持異議,並對張德武先生「摘黑」之後被報復性重判感到憤概、遺憾。」
根據財新網報導,張德武的辯護律師、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何兵在庭審中對當地檢察院指控的所有罪名都提出了無罪辯護,但並未被法院採納。
要辦成「鐵案」
在另一面,襄大集團早前就對本案的辦理過程提出過異議。去年六月,本案還在審理過程中,「襄大集團」的微博號就發帖指出,十堰市竹溪縣就本案成立的專案組是未審先判,先定好了罪名,再動用一切手段治罪。
當時還有社交媒體傳出了十堰市公安局就此下發的通知,採用「三長會簽」的形式來偵辦此案。身在美國加州的中國民營企業家羅明珠告訴本臺,「三長會簽」的形式被用來偵辦案件現在比較普遍,「公安局局長、法院院長和檢察院院長,三個長在一個文件上簽字,說白了就是形成一個共同意志,就已經預定了你所有的罪了。你也不可能翻盤了啊。」
身在華盛頓的民營企業家王瑞琴認為這種辦案形式就是為了把案件辦成「鐵案」,「一般都是在政法委書記領導下,公檢法聯合辦案,這主要是指大型案子和政治性案子。湖北這個案子出現了這種情況,就說明,第一它是一個政治性案子,第二這個案子影響力很大,第三它很有可能是一個冤案。」
與此同時,因本案被拘捕的襄大集團多位高管的家屬此前通過社交媒體多次披露,這些高管在獄中遭到不人道待遇、乃至刑訊逼供的情況:張德武在獄中得了嚴重的甲亢,襄大集團黨委書記範生漢因刑訊逼供導致昏迷、右半身癱瘓,另一高管龔玉新在看守所被關導致無法正常走路、耳朵幾乎失聰,張小龍暴瘦五十斤。
中國媒體對這起案件幾乎鴉雀無聲。財新網對週二的案件判決進行了報導,羅列了控辯雙方的觀點和法院的裁決,但未作任何評論。除此之外,中國媒體上找不到其它報導。
但社媒上卻對襄大案抱有普遍的同情。微博上的評論多認為這是和大午集團一樣的冤案。民營企業家羅明珠說,「這類似的案子目前在國內很多,地方政府打著掃黑的名義,成系統地,有組織有規模地掠奪民營企業的財產。就是地方政府財政很困難,他們在搞錢。」
王瑞琴也認同這種分析,「地方政府財政比較緊張,尤其是最近,樓市不景氣,企業倒閉潮,很多地方公務員工資難以為繼。實際上這個案子還是地方政府挖地三尺找錢的這種狀況,所以地方政府能夠把公檢法聯合起來辦案。」
相信「法治」不容易
但襄大案情的曲折和可能存在的不公,中國官媒並不是沒有注意到。去年本案起訴到法院後,澎湃新聞網8月12日轉發了一篇微信公號對襄大集團成就的報導,盛讚這家在2019年已經躋身中國民營企業500強的農業產業化國家級重點龍頭企業,似乎是想以此表達對襄大的支持。
張德武的女兒,同在襄大集團任職的張建航,週三在自己的微博上轉發了襄大集團對案件判決的意見。張建航顯然是支持上訴的,她在微博上說,「法治建設之路任重而道遠,負重前行,哪怕有一縷陽光,我們也要堅持!」
同為民營企業家的王瑞琴卻對上訴的前景不太樂觀,她認為,中國上下級司法機關之間雖然是指導關係,但它們彼此之間關係緊密,難以在這類型的案件中出現上級公檢法對下級公檢法的糾偏。
她強調,況且現在各個地方都在尋找財政資源,大背景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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