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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學生的一個舉動 讓所有老師尊嚴掃地(圖)

高校教師李劍因言下課之述評

 2021-11-08 06:05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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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高校
在中國,權貴子弟入高校,都能獲得特殊照顧(圖片來源:免費圖片 kenner116/CC BY 2.0)

【看中國2021年11月8日訊】孟德斯鳩:對一個人的不公,就是對所有人的威脅。

半年前,本人因課堂風波被停課,引發與校方曠日持久的爭端。10月19日上午,因心力交瘁,我在校教工群發表聲明,認輸退場,終結爭端。傍晚,在校辦目睹校方對省委巡視組的最終回覆材料,鬱憤難平,再次簽署「不滿意」的個人意見,為爭端畫上一個不圓滿的休止符。

事件處理,罔顧事實,無視程序,徇私偏向,踐踏師嚴。對我,是個悲劇;對學校,是種悲哀。事過境遷,我願摒棄恩怨情仇,從他者視角,冷靜反思,理性分析,並延展探討更有普遍性的深層問題。

詳盡實錄並分析這一事件,於我,是為了忘卻的紀念。如能引發大家對當下高校生態有所關注,心願畢矣。

本文先概述事件經過,再從視頻拷貝、調崗公文、課堂審查和學生處理四方面展開,最後是結語。

一、經過

課堂概況:2021年4月28日,本人在建規院1801403班上《建築文化概論》第一次課。首先介紹考核方式與紀律要求,然後通過中國古代道與術的關係,著重談專業學習中哲學思維的重要性,談如何開闊視野,融會貫通,養成思考習慣;再談,若不能觸及哲學思維,退而求其次,也應在專業上精益求精;最後,引用維特魯威、海德格爾等名家論述,闡釋建築安頓身心的本質。整個過程,無涉政治,亦無任何不當政治言論。

課中,主要因「日本人精益求精」一語,引發一李姓學生拍桌罵娘,並課後舉報

事件主要時間線:

5月8日,校方叫停上課。何副校長等召見本人,詢問詳情,未作定論;雷副校長稱盡快答覆。其後兩月,靜待無音。

7月12日,人事處張處等召見本人,稱經九部門聯合調查,結合往年學生舉報等情況,建議本人外出訪學,兩年後經考核重返教學崗位。我當場拒絕,指出應就事論事,往事校方都有調查和澄清,本人無過錯。會後寫申辯十條提交。

7月15日,因本人不接受訪學及課程進修等安排,張處找內人斡旋,提議轉崗圖書館。我謹慎同意,提出彈性坐班、保留教學權利和對4.28課堂作結論三條件。商談無果,擬定開學再議。

7月20日,人事處發文(附後),對4.28課堂定性並確定轉崗。此文未告知本人。

8月29日,張處和我談妥轉崗圖書館。其後因坐班條件出現反覆,我最終於9月13日去圖書館上班。

9月2號,分管意識形態的何副書記找內人瞭解情況。第二天,考慮她4月剛從南華大學調來,我前往遞交說明材料並介紹詳情。一番長談,不歡而散。她最後表示提交教育廳,後來照辦。

9月22日,因學校一直不處理學生,亦未解釋緣由,我申訴到巡視組。

10月14日,我首次見到上述文件,震驚不已,隨即向書記校長指出文件存在的問題,要求撤銷課堂定性,同時反映至巡視組。

10月17日,學校答覆巡視組,稱系依規處理,我簽署「不滿意」的個人意見。再赴巡視組長談五小時,巡視組支持撤銷課堂定性。

10月19日,如開篇所述,再簽不滿意。劇終。

二、分析

校方對巡視組的回覆分視頻拷貝、課堂定性、上課權利、學生處理四方面,本文以此為線索展開。第三部分上課權利沒有深談必要,我轉談與之相關的課堂言論審查問題。(因校方回覆材料我只瀏覽一遍,現憑記憶轉述,但觀點不會有誤。)

1、視頻拷貝之爭

課堂視頻是4.28事件最直接證據,我從一開始就要求拷貝,但校方多次拒絕,最終對巡視組的回覆是:諮詢了律師,不能拷貝。我認為這一拒絕,不合情理法理。

事發後,校方多人查看了視頻。7月12日的會上,校方主要談以往情況,4.28課堂聚焦一句言論:「在西方人看來,馬克思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哲學家,而主要是經濟學家和社會學家」。這句話是學界常識,並無不當。何副書記諮詢了專家,相信已有定論。另外,我在課堂上言及中國當下與傳統的斷裂,舉例國外師生戀違法、愛因斯坦等,他們也有記錄,大約認為不當。

7月15日,本人向張處遞交拷貝視頻申請,理由是:「課堂言論不可斷章取義,需結合具體語境才能準確理解。作為當事人,本人需回看教學視頻,體驗課堂語境,提出自己對相關言論的理解,以作辯護和回應。本人不能把握的,尚需請權威人士予以評判」。

這一申請以「課堂視頻是教學資料」為由多次被拒,本人要求籤署「拒絕」的書面意見,未果。(此後,本人多次提出:讓建規院全體或部分老師查看視頻,投票裁決此事,本人服從結果,無回應。)

校方的拒絕,缺乏基本法律依據。

教室監控所拍視頻,短期儲存,滾動覆蓋,僅用於監督和查證,是證據而非教學資料(即便是教學資料,著作權一般由作者即教師享有,單位僅在作品完成兩年內享有優先使用權)。在本次課堂爭端中,視頻是揭示真相、澄清事實的最直接、最重要證據。

作為爭執的雙方,本人與學校在法律人格上完全平等,都擁有運用課堂視頻這一公共證據為自己辯護的權利;況且,這是本人上課視頻,不涉侵權和隱私,不涉任何機密。

校方稱視頻不能拷,只能看;但是,為解決糾紛,我更需要延請其他權威專家鑑定評判。何副書記已找人鑑定有關言論,我同樣有此權利。

校方為何堅拒不給?原因大約有二:學生多次罵娘場面火爆,一旦公開會引發圍觀輿情;事件處理不公,視頻一目瞭然。這兩者,都是家醜不可外揚的心理。學生鬧事,是小惡;處理不公,是大惡。現在,為了防止這兩種惡的曝光,不惜採用罔顧法理和常理的手段,這是比前兩者都更大的惡。前兩者是個別的,後者是普遍的。在法治思維中,無論可能的結果是什麼,都不得以任何不當手段來防範和阻止。程序正義比實體正義更重要,乃法治常識。

領導多擔心輿情,習慣「輿情管理」——為平息事端,不講原則,只求目的。殊不知,以「惡」掩「惡」,疊加矛盾,會造成更大問題。

「公正不但必須做到,為了令人信服,還必須被人看到。」公平公正和公開,是大道之行。高校是文明之地,應講規則、循程序、說道理、遵法理,爭執應是君子之爭。如果管理者把學校當成權力機構,店大欺客,那麼,普通教師就身如螻蟻,必被踩踏。縱然有理,也無處說理,無人說理。此種現象屢見不鮮,依法治校,任重道遠。

2、調崗公文之錯

10月14日,本人發現校方已於7月20日出臺調崗文件,立即指出其程序和實體上存在的嚴重問題,要求撤銷課堂定性。我告知巡視組:可以到圖書館,但不接受不實課堂定性;可以暫不上課,但要擁有上課權利。

10月17日,我在校方回覆巡視組的清單上簽署了「不滿意」的個人意見。巡視組再次反饋,要求立行立改,校方在10月19日最終的回覆中,仍隻字未改。

我對公文中的問題分析如下:

在程序上,存在著沒有告知當事人、沒有通知申訴權利和期限,以及行政領導無權審查課堂、決定教師下課等問題。

這份調崗公文實際上是處分文件,隱瞞我近三個月。在7月12日的會上,校方只是稱調查小組形成暫時離崗的初步意見,並沒有明確的課堂定性。後來,張處及其他領導與我多次洽談,均無人提及此事。

學校文件對教師停課有詳細規定,包括判定、申訴和仲裁等系列環節。讓若干行政領導查看視頻,決定停課,不合基本程序。

課堂風波發生在建規院,按程序應先由建規院內部處理。如要停課,亦應由建規院提出並執行相關停課程序。若有異議,再提交學校。但本次事件,開始即由校方接管,建規院作壁上觀,不合常規。

在學校層面,教師停課,應由校教學指導委員會決定。涉及學術問題的,由學術委員會決定。各位委員查看視頻,質詢並允許教師自辯。在事實清楚、觀點明確的基礎上,投票決定。若不安排教師現場答辯,公示後也要告知其申辯權利和期限。

讓教師換崗,於領導是小事一樁;但是,對當事人,講臺是他的用武之地,教學是他的事業生命,停課就是巨大懲罰——「時代的一粒灰塵,落到一個人的頭上就是一座大山。」

讓行政人員審查課堂並決定停課,這是行政權力對教學和學術內部事務越俎代庖的深層干預,反映了濃厚的行政化管治思維,以及權力意志下罔顧規則的人治色彩。

在實體上,該文沒有任何證據材料支撐。

文件中這樣表述:「李劍同志教學水平和能力欠缺,在課堂上不能較好地引導學生樹立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落實立德樹人的根本任何,達不到為黨育人、為國育才的要求。」

這裡,涉及教學水平能力與政治傾向兩個問題,都只有空洞定性,沒有援引任何具體條款,也沒有任何呈堂證據。我多次向湯校長、何副書記和人事處索要讓本人下課的書面證據材料,包括提交教育廳材料中對本人的指控部分,均遭拒絕。

法庭上必須公開展示所有證據,並由對方質證,否則是無效證據。判決文書中,必須要有確鑿、認定的犯罪事實,對應相關法律條文。如此,才能罪刑相當,依法判決,這是法治常識。

關於教學水平和能力,我調進城院,已經過試講等系列考核。後來,上百人次聽課,包括各部門領導,沒有任何人提出教學有短板。現在,僅憑一節課,就由幾個行政領導斷言「欠缺」,拍板下課。

關於課堂言論政治問題,迄今,學校和巡視組沒有任何人提出哪怕一句確鑿的言論錯誤。

所謂問題,按校長的說法:雖然沒有涉及制度政策,但總是說外國的好和中國的差。即,雖沒有政治問題,但有導向問題。具體到4.28課堂,綜合歷次談話,我所知道的,大約就是?「中國人馬虎」「日本人精益求精」「中國文化沒有超越性」「當下與傳統的斷裂」以及上述對馬克思的評價等言論。

我多次解釋,我是哲學出身,哲學就是深度思考,思考產生問題意識。而且,我關心時局,見聞較多。我在課堂上確實分析了很多國內問題,也介紹了很多國外優長,但這並非妄自菲薄,崇洋媚外;而是,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生於憂患,死於安樂。

我在課堂上並非只讚外國的好,而是實事求是,力戒偏頗。我多次盛讚改革開放四十年來的成就,認為可與歷史上屈指可數的盛世相媲美。

我向領導解釋,愛之深責之切;我愛我的孩子,所以總是批評她。對國家民族,只有滿懷深沉摯愛的人,才會批評她的各種問題。如托馬斯.傑弗遜所言:「異議是愛國的最高形式」。人生中,難得的是益友、諍友和畏友,只有他們能道義相砥,過失相規。

在一份自辯材料中,我援引了魯迅先生幾段讚揚日本人認真,批評中國人馬虎的文字,並評價道:「魯迅一生都罵中國人,平心而論,很多有失刻薄;但是,他被譽為民族魂,是因為他深愛中國,深愛中國人。他對國人哀其不幸怒其不爭,所以常作憤激之語。若有好事者挑出他的某句話,批他偏激,批他抹黑,批他負能量,只能證明自己的無知無畏和無恥。」

所有領導都強調課堂要正面引導為主,這話當然不錯。但正面負面,不能僅從話語字面意義去判斷。比如,我談死亡哲學,這是最「負面」的幽暗話題;但是,沒有對死的沉思,就沒有對生的理解。向死而在,洞察人生的有限,才能有意義地抉擇,更積極地踐行生的價值,這恰恰就是正面引導。老子禍福相依,有無相生的對立轉化思想,尼採的名言「一切美好的事物都是曲折地接近自己的目標,一切筆直都是騙人的,所有真理都是彎曲的」,都能說明這個道理。

易經》有言:「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亂。」歐陽修說:「憂勞可以興國,逸豫可以亡身,自然之理也。」讚美不等於正面,批評不等於負面;成績不說跑不了,問題不說不得了,這些都是基本常識,但很多人還是將批評和問題關聯到負面導向、抹黑攻擊、別有用心等,這是物質主義時代非常膚淺的表象思維,也是一種諱疾忌醫的不自信心態。我曾反問眾領導:醫生說你有高血壓,這句話是正能量還是負能量?王顧左右。

課程思政,是要求老師用隱而不現的方式,將主流價值滲透進專業課教學,讓學生在潛移默化中得到熏陶。如果異化為簡單扭曲的教條——不能說外國的長,不能說本國的短;即使說,也要用春秋筆法,層層鋪墊,迂迴表達;那麼,對於很多老師,尤其理工科老師,就是超高難度的挑戰,因為書上多數公式是舶來品。

讚美,高枕無憂;批評,風險隨之;於是,寧左勿右,只唱讚歌,不說真話,成為趨利避害的現實選擇。老師講課如臨深淵,如履薄冰,任何揚人之長,補己之短的言論,都可能招致風險,禍及自身。為了自保,不得不照本宣科,照貓畫虎。只有四平八穩,平庸寡淡,才無懈可擊,無空可鑽。如此倒逼下,課堂的生機被扼殺了,多元化的聲音消失了。單一的信息繭房,沉悶的課堂氛圍,只會讓學生愚昧而自大,疲憊而空虛,偏執而狂熱,這就走到了立德樹人的反面。

3、課堂審查之苛

關於本人上課權利的問題,校方的回覆是:有上課空間,視本人在圖書館的政治表現而定。

這個問題已經沒有多少探討的必要。前述公文沒有正當性,這裡的設限就沒道理。在此,我根據自身經歷,側重談談與此相關的當下課堂言論審查問題。

我熱愛教學,也頗受學生歡迎;但六年來風波不斷,疲於應付;尤其經此事變,已心力交瘁,意興闌珊。教室是公眾場所,課堂言論,公開透明,我不拒絕任何質疑和辯詰;棋逢對手的過招,更是一種享受。但對課堂言論的嚴苛審查,以其昏昏使人昭昭,讓我百口莫辯,疲憊不堪。

權力話語的逼問:審查課堂言論的多是行政領導,他們固然多有學術背景,但因專業不同等原因,與被審查者的交流往往不在同一頻道,導致權力話語和學術話語的錯位。權力話語,簡單有力,咄咄逼人,只求字面壓人,並不顧及背後義理。一旦交鋒,權力就是不敗之真理。

多位領導質問:為什麼別的老師一輩子沒人舉報,你被舉報好幾次?其潛台詞就是:學生舉報,你就有錯。對此,我很想反駁:木秀於林風必摧之;但是,不可與言而與之言,失言。

5月的調查會上,我詳細介紹課堂內容後,人事處張副處義正辭嚴審問:你的課堂,教書體現在哪裡?育人又體現在哪裡?——這樣的天問,我無言以答。

我說日本人精益求精,被領導批判為:以偏概全。因為不是所有日本人都精益求精——這樣的邏輯,我很新奇。

有領導說:一個巴掌拍不響,學生鬧事,你要反思自己的問題。這種思維,似是而非,大謬不然。以至我回家談起,小女立即反駁:一個巴掌扇在對方臉上,也很響亮……。鑒於這種說法的普遍性,我在建規群裡作了細緻分析:學生鬧事確實可以追溯到老師的原因,但「原因」是事實判斷,並不直接等同於價值判斷的「責任」。

對於我,權力話語的審問頗有淵源。15年剛進校時,我在課堂上說:「地主不等於壞人,壞人不等於罪犯,罪犯不等於可以隨意剝奪其財產」,這是在分析國人沒有保護私有財產傳統時所引的一個例證,被權力之口定性為:替地主翻案,否認土地革命。其後群起而攻之,掀起大批鬥。

放大鏡下的審查:本人上課多是乘興而發,脫稿而講。課堂視頻,一旦審查,每句話都被側耳傾聽,尋其微言大義,讓人無所適從。人不是神,口語表達都有模糊性多義性,經受不了咬文嚼字的推敲,這也是領導喜歡念稿的原因。放大鏡下,縱是絕世佳人,每個毛孔也是污垢。如果刻意找茬,任何老師都無法上課。所以,觀其大略,不拘枝蔓,實在是一種讀書和讀人的古老智慧。

前述對馬克思的評價,在當時語境中,只是為了告訴學生,學習了馬原,並不意味著就形成了哲學思維。這本是清晰的表達意圖,為了挑刺,尋章摘句,讓人無語。

在巡視組,我看到校方提供的一疊材料,包括剛進校時同行的聽課記錄,說我黑板上沒寫幾個字;聽到他們對我家人的瞭解;甚至我的復旦導師俞吾金先生名氣很大,竟也知情。這種翻箱倒櫃的起底,讓人惶恐。這個世界上,沒有幾人能經得起事無鉅細的「挖祖墳」。

斷章取義的解讀:一個殺人行為,脫離情境都無法判斷是否犯罪。一句話,從具體語境剝離,更是無法評判對錯。話語的字面意義和語境意義,多有差別,甚至截然相反。口頭語言轉換為書面文字,脫離表達時的生動語境,意義和效果,自不一樣。韓愈說:師其意,不師其辭。誠哉斯言!

何副書記告訴內人,我反感中國傳統文化。內人說,這應該不可能,他最疼愛女兒,女兒很小時就給她講論孟,教她唐詩宋詞——領導如是想,大約因為我在4.28課堂言及,中國是實用文化,注重現世利益,然後她就簡單判斷了。

上綱上線的發揮:一句尋常話語,動輒引申,與國家尊嚴、民族大義、政治正確聯繫起來,讓人無所適從。

我說港珠澳大橋運營虧損,本是順口一說,遭到學生舉報,引發軒然大波。

很多人認為,大橋關乎國家形象,舉例不當。

我說國人馬虎,本是生活中觸目可見的事實,可被認為冒犯民族尊嚴,不得不以魯迅話語作擋箭牌,並著墨自辯:「在文化特質上,中國是倫理文化,而非科學文化。琢磨的是人,而非宇宙,因此並不需要嚴格的分析;中國人偏重形象思維,而不是抽象思維。幾乎所有中國人,全然不知邏輯為何物。這就注定了,中國人在嚴謹方面,有著與生俱來的缺陷」。

以訛傳訛的誤解:因認知不同、思維有別、理解偏差等因素,一句話,口耳相傳後,往往會增減、改變、甚至完全扭曲。所謂差之毫釐,謬之千里。

前述關於馬克思的話,甚至看過視頻的人,都有轉述為縮減版的「馬克思不是哲學家」,一句尋常表達成為不當言論。

校長問,你說過支持日本人排放核廢水吧?我斷然否認。真實情況是,學生挑釁幾次後,當我言及日本人精益求精,他再次以日本排放核廢水怒懟。我說涉及複雜地緣政治,我不跟你討論核廢水,但提供一消息,國際原子能機構同意排放,這機構副主席就是中國人。該生當時不是請教,而是對抗式質問。在此境況下,我以此反擊而已。

防不勝防的舉報:這些年,高校舉報之風愈演愈烈。我來校六年,曾被學生舉報四次,再加這次。儘管校方之前都有調查,以證我無罪而告終。但一旦有事,不分由說,這些舉報又成罪證,劈頭而來。三年前,我曾怒不可遏寫下一文《學生舉報不是老師的原罪》。

學生舉報,可以放言無忌,沒有任何約束。舉報受到鼓勵,成了報復老師屢試不爽之殺手鐧。一言不合,一眼不順,立馬舉報。上課一挨批,下課就舉報。老師呢?一有舉報,未審先判就是戴罪之身;再有舉報,罪加一等。即使查無實據,也是眾口鑠金。老師為防禍從口出,不得不噤若寒蟬,謹言慎行,不敢分享前沿學術,不敢傾談真知灼見。

古人云:「大匠不為拙工改廢繩墨,羿不為拙射變其彀率」。師者的存在,自有其不易之標準,非為迎合學生而降格以求。正義的天平,不是無條件倒向學生,學生也沒有評判老師的終極權力,這都是人間常識。但在現實中,領導為防輿情,往往為舉報所綁架,遷就學生,施壓老師,息事寧人。

這種惡劣的舉報制度,摧殘了師生人倫,放大了人性惡端,毒害了學生心性,泯滅了教師熱情,製造了彼此猜忌、人人自危的氛圍,對教育生態構成了致命的戕害。其禍深重,無遠弗屆。每念至此,感慨系之。

在這嚴苛而反智的環境下,尤其是我,其實已經沒有了課堂言說的空間,我感到深深的悲哀。我告訴校長:「我有教師職業倫理,要我在課堂上一味照本宣科,整天說些正確的廢話,怎麼可能?」作為一個前教師,我誠望,高校在課堂管理中,應遵循基本的教育規律,保持較寬鬆的言論空間和學術自由,為師生營造面向真理而不是教條,面向知識而不是規矩的氛圍。畢竟,國之希望在民,民之創造力在教育,教育是靈魂的喚醒和自由的生成。

4、學生處理之謬

關於學生的處理,校方對巡視組的回覆是:口頭批評加書面檢查;建規院在過去數月已多次批評該生。

學生課堂囂張鬧事,校方近半年不聞不問。在本人舉報到巡視組,多番催促之下,最後才給了一個最輕微的處理,這是整個事件最不可思議之處。

先稍加回顧經過。

7月12日,張處代表學校表示要處理學生,其後無動靜。同一天,我在申辯中說:「該生三次挑釁、四次罵娘、並有摔門摔桌椅之行為。其態囂張癲狂,令人瞠目結舌。請問,有視頻為據,一個小時就可水落石出,為何兩個多月按兵不動?該生究竟何方神聖,得享金剛不壞護身符?」

9月4日,我向何副書記提交申請,要求解釋為何久不處理。同時私發校長,他回覆正依規處理。

9月12日,我偶遇何副書記,問此事,答:張處不在校,處理學生和處理我相互關聯。對這種捆綁,我在建規群裡說:「魔鬼在細節中。按此邏輯,是不是老師言論不當,學生就可以替天行道,在課堂上大義凜然地罵娘?」更何況,學校7月就已處理本人。

9月13日,我申明,一週內再不處理,將向巡視組舉報。

9月22日,我舉報至巡視組,請求關注。

9月28日,我發信息給校長:「至今天,4.28課堂事件已過去整整五個月!

這個囂張狂妄的學生,到底和哪個領導有著牢不可破的利益關係,以致校方可以置師道尊嚴的基本倫理於不顧,棄立德樹人的根本宗旨如敝履,不顧形象為之袒護!湖南城市學院,還要不要方寸的遮羞布?!」

10月12日,我面見校長,問究竟怎麼辦。他表示要處理學生,道歉要求也合情理,隨即電召分管學生工作的袁副校長商議。

10月13日,我問袁副校長處理情況,他說還要看視頻,繼續調查;因學生只是表達方式欠妥,初案就是口頭批評;道歉之事,還要討論。我問為何五個多月不處理,他說建規院領導已批評。我追問是何人,他讓我打聽。

同一天,我在建規群求證:哪位院領導曾批評該生?無人應答。

同一天,何副書記路遇內人,提議說,要學生道歉,我得先向學生道歉,因為鬧事因我言論而起。內人拒絕。我獲悉後在建規群裡說:「這種說法讓人震驚。對於鬧事學生,這是老母雞對小雞般的庇護」。

10月15日,何副書記到圖書館找我談話,再次聲稱,要讓學生道歉,我得先道歉。我怒不可遏,摔門而走。

10月19日,我見到上述回覆方案,系最輕處理,沒有道歉,沒有處理公文。

學校對鬧事學生的處理,其過程是久拖不決;其結果是輕輕放下。整個過程,沒有任何解釋。魅影曈曈,詭異莫測。法律界有句古老的諺語——遲到的正義已非正義。錯過時效,正義就已永遠失去。無論怎樣補救,只是聊勝於無。若最終還是敷衍,那就等而下之。

該生系南華大學子弟,其他情況,一無所知;坊間傳言,不想臆測。我想,無論什麼背景,如此處理,出人意料,突破底線,顛覆人倫。

事發後,我對處理學生一事多有督促,並非對其本人怨憤有加;而是,對我和對學生的處理,在校方邏輯中,是蹺蹺板的兩端,此升彼降。如何權衡,事關公道。

太史公日:不辨親疏,不殊貴賤,一斷於法。很遺憾,校方完全沒有做到。

這一處理,對學生、老師和學校,是滿盤皆輸的結局。

這一處理,是對學生的極不負責。

這種處理如其說是警示,不如說是縱容。校方護過不悛,學生必遺患無窮。課堂上可以罵娘,社會中就可以動刀。孟子說:「及陷於罪,然後從而刑之,是罔民也」。曲突徙薪,才能防患於未然,扼殺於未萌。父母之護犢,情有可原,但學校應有堅定的教育理念,超越人情利益之糾葛,對學生成長負責,施以合理懲罰。「沒有懲罰的教育是不完整的(馬卡連柯語)」,人性之中,一半天使一半魔鬼,懲罰是揚善抑惡,讓學生對失範行為行己有恥,對合規行為心存敬意。懲罰是為了人格的健全,本質上是一種善。

對廣大學生群體,這種姑息影響深遠。教育之懲罰,必須貫徹平等性原則,所有犯錯者的責任都必須無差別追究,不得因人而異。學生狂罵老師,老師被逼下課,學生太平無事,這讓全校學生見證的是特權的威力,是老師的屈辱,是公道的廢馳,是教育的蒼白,是學校的斯文掃地。或許,這一事件,將提前終結他們的青春夢想,終結對公平與正義的持守,終結對真善美的信念。

「人類教育最基本的途徑是信念,只有信念才能影響信念。(烏申斯基語)」教育須有信念,沒有信念,教育只是教學技術。這一處理是對信念的摧毀,長此以往,他們會傾向於另一種價值觀,會習慣玩世不恭,會信奉叢林法則,會追求位高權重。在此,我想到培根的名言:一次不公的審判,其惡果超過十次犯罪;犯罪污染了水流,不公的審判,污染的是水源。

這一處理,踐踏了師道尊嚴。

「君師者,治之本也」。師在中國傳統社會地位尊崇,尊師是社會治理的根本。在五倫中,師生乃父子一倫之擴充延展。「學緣不亞血緣親」,師者肩負著人文教化的社會責任,在學生的自然生命之上,再加一重精神生命。師生關係正常,君子和國民才得以養成。

師生關係需要雙向美德的貞定,教師要立德樹人,學生要尊師重道。學校前書記李建華曾說:「老師和學生儘管平等,但老師畢竟是長者、能者、賢者;長者為大,能者為師,賢者為尊,這是為人處世的常識。這點常識都沒有,不配當學生。」此乃金玉良言。

學生良莠不齊,課堂辱罵老師,並不罕見。但學校一眾領導,冒全校大不韙,公然偏袒學生,只會讓所有老師看在眼裡,寒在心頭。事發後,很多老師都在觀望,一建規院老師在群裡說:「如果對於如此不尊重老師的學生,學校都不予處理的話,作為一名老師,我感到寒心」。畢竟,教師群體,唇亡齒寒,榮辱與共。

教育是需要充滿信心和熱情的事業,只有激情的課堂教學,才能夠使學生帶著一種高漲的情緒從事學習和思考,「對教育事業滿腔熱情,不惜付出全部心血的老師,才能點燃青少年心中永遠不滅的明燈(池田大作語)」。當老師熱情不再,身心俱疲,其教學必然沉悶乏味,學生原本可能得到的靈感啟發、思維鍛練、人格熏陶,均為鏡花水月。畢竟,「教育的本質是一棵樹搖動另一棵樹,一朵雲推動另一朵雲,一個靈魂召喚另一個靈魂。(雅斯貝斯語)」

這一處理,扭曲了校園管理秩序。

我在申辯中說:「學生課堂鬧事,長久不處理,棒子卻打在老師身上,第一時間叫停授課,這是什麼思路?滅老師威風,長學生志氣,讓他愈發有恃無恐?讓他以扳倒老師而自鳴得意,炫耀於同學之間?如此踐踏師嚴,對全校師生,對教育生態,意欲施加何種影響?」

學校管理者,對於學生違紀行為,在必須懲罰的情況下,懲罰是權利,也是義務,因為它是維護教育活動正常秩序之所需。「為紀律賦予權威的,並不是懲罰,而防止紀律喪失作用的,卻是懲罰。(塗爾干語)」沒有懲罰,秩序必然紊亂,遑論師生倫理。

一種管理行為,要考慮全局性、潛在性影響,不能只見樹木不見森林,只見眼前不見長遠,只見實不見虛。這考驗的是管理者的職業素養和道德水準。「領導學校,首先是教育思想上的領導,其次才是行政上的領導(蘇霍姆林斯基語)」。

政在去私,私不去則公道亡。較之老師與學生,因為行政權力的加持,學校管理者居強勢地位。「公正是賞罰公明者的美德(亞里斯多德語)」。權力是公器,是用來服務教學的。公器私用,濫用賞罰,必然破壞公道。依規管理,賞罰分明,理順和構建教師、學生和管理者的基本秩序,才能良性地引導全校的學風和教風,營造風清氣正書香滿園的氛圍。

三、結語

質言之,校方的處理,任權而為,畸重畸輕。對於我,是隕雹飛霜之不公;

對城院聲名,亦是自毀長城之妄舉。

此事我已放下,權作一次靈魂的洗禮。悲傷是人類所能企及的最高情感,或許,這是命運饋贈的禮物。終結爭端後,有畢業學生送我一段聖經話語——「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我慚愧,我感動。

在圖書館滿目的經典前,我感到了時光的虛度。往者已矣,來者可追,我要與這些偉大的人類靈魂對話,用他們的利斧,劈開心中冰封的大海。

對製造不公的校方人士,我有憤恨,也有悲憫。我想說:

追求私利,人性所趨,天經地義;但是,權力瘋狂,不當之用,足可反噬自身。老子有言:以其無私,故能成其私。

也許,有人不為其私,僅為捍衛心中的宏大主題,在所不惜踐踏一個平民教師的尊嚴。請記取羅素的話:我渴望任何一個國家、種族或主義,都屈服於每一生命個體的自由、價值和尊嚴之下。

最後,再真誠地奉贈一句古希臘箴言——施行不義的人,比遭受不義的人,更為不幸。

願你們今生,或者來世,能夠明白。

原題目:縱曲枉直師嚴焉存——高校教師李劍因言下課之述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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