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名嘴朱軍性騷擾案 二次開庭(圖)
朱軍 性騷擾 開庭 弦子(圖片來源:微博截圖)
【看中國2021年9月14日訊】9月14日下午2點,弦子訴朱軍性騷擾損害責任糾紛一案,在北京市海淀區法院二次開庭。
朱軍性騷擾案第二次開庭
想必大家都忘不掉2020年12月2日,那個極寒的冬天裡,第一次開庭時,發生在海淀丹棱街12號的一幕。那是我參加的為數不多的庭審中時間最長、最難熬卻又最溫暖的一次。儘管是在室外。數百人在法院門前、數千數萬的人在網上,等了10多個小時,直到深夜12點。
這是為了什麼,不言而喻。哪怕不站弦子,也不站朱軍,就為了一個公平。
9月14日這次開庭,一如既往,媒體都選擇了禁聲。因為什麼也做不了。但一如既往,14日下午,還是有許多人大老遠來到北京,站在了丹棱街12號門前。
讓人絕倒的是,上次驅趕人群的是穿制服的保安,這次冒出來的是幾個「海淀大爺大媽」,對弦子拉拉扯扯,口口聲聲說的是「別擋道」。
跳梁小丑,不足與論。但其卑劣陰險,十足可惡。
此次開庭前,弦子也沒有大肆聲張。某種程度上,她似乎是盡量避免「引導輿論」的嫌疑。
她說,從上次開庭結束至今,她和律師做了很多準備:申請了兩位專家證人,並提交了十幾分申請(包括:希望海淀法院公開審理,通知朱軍本人到庭,重新調取當年的卷宗錄像、照片、父母筆錄等證據,檢察院對海淀法院審判進行檢查監督等)。但開庭前,這些都無回應。
有股力量幫助朱軍逃避程序
此事從2018年曝光、進入司法程序以來,已經歷時三年。三年,足夠一個學生取得一個研究生學位。但兩位當事人還在為多年前「性騷擾」案情的真假而纏鬥。
說是纏鬥,一點也不合適。就像兩個對手比賽,一個對手一招一式,光明正大,另一個對手卻躲在樹上,派個代表,又時不時地發個不知道是不是他發的暗器。彷彿只要不說話,他就穩贏。這種較量、「策略」,羞辱的不是兩個當事人,恐怕是丹棱街12號的門面。
每次站在公眾面前,都可以感受到弦子聲音的顫抖,感受到許多的壓力,以及壓力、疲憊帶來的身體和精神的損傷。走到這一步,為了什麼,也不言而喻。
的確,庭前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最基本的程序正義」,因為程序正義,是結果正義的前提和途徑。很多人關注這件事情,和弦子一樣,「不只是為了勝利的結果,而是基本的公平」。
這最後一次庭審,可能失敗。即便敗訴,也不說明。重要的是過程,以及過程中暴露的諸多問題。
其中一個關鍵的問題,就是朱軍處處在逃避程序,而且某些方面在幫助朱軍逃避。這是值得大家認清、記住的。
關於2020年12月2日的那次漫長的庭審,當時的具體詳情一直未得到披露。但今年5月21日的二次庭審被通知延期後,弦子曾經撰文,披露了那一次庭審中的一些細節。
弦子指出了在八個方面面臨的困難:
一、我們在2019年1月就依法申請更改案由為「性騷擾損害責任糾紛」,卻直到2020年12月開庭當日才得知合議庭決定不予更改,而且給出的理由非常荒誕。
二、我們在2019年1月庭前會議後,就要求對我在事發當天所穿連衣裙進行重新DNA鑑定,直到2020年12月2日,被法院被當庭拒絕。
三、我們在2019年1月庭前會議後,就要求當庭播放2014年6月9日,央視走廊的監控錄像視頻,然而就在卷宗中存在多張監控錄像截圖的情況下,海淀公安的回應卻是「從未調取過監控錄像」。我們要求法院繼續向公安調取,被當庭拒絕。
四、我的父母雙方都出席作證,說出他們在2016年6月13日,於武漢被海淀公安刑警要求做筆錄並承諾不再追究的事實。我們當庭要求向公安調取我父母的筆錄,被當庭拒絕。
五、帶我進入化妝室、並成為朱軍方證人的商同學,在對方作為證據提交的律師筆錄中明確表示:他2014年6月在外地上學,沒參加節目錄製,和我不熟,基本沒什麼交流,也不曾帶我進入化妝室。在這份證詞被捲宗的走廊監控截圖與我方提交的公證材料否定真實性後,我們要求通知商同學到庭,查清他作偽證的原因,查清案發事實,被合議庭當庭拒絕。
六、兩年來,我們反覆要求法院通知朱軍本人到庭,合議庭回答「沒有必要」,卻完全不解釋理由,也不給出法律依據。
七、依據《人民陪審員法》第十五條和十六條,我們要求人民陪審員參加,要求七人合議庭。
八、我要求公開審理,始終不得,只能任由對方潑髒水。
原文有對每一個問題的詳細闡述和分析,建議閱讀原文《弦子:第二次開庭前,法庭內外發生的一切》。
我們不想,或者無力問,這些「拒絕」都是為什麼?
我們只是從中可以看到,朱軍和他代表的力量是多麼地傲慢,程序正義是如何被踐踏的。
(原題目:弦子訴朱軍性騷擾案二次開庭,朱軍為什麼可以逃避「程序正義」?)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