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先富」還是「共富」 關鍵在「允許」(圖)
無論是一部分人先富起來還是全民共同富裕 關鍵在「允許」
2021年6月17日,在上海中共一大紀念館裡,參觀者的背後是一副習近平的巨幅照片。(圖片來源:Andrea Verdelli/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1年8月26日訊】中共黨魁習近平在2021年8月17日的中央財經工作會議上宣告:「中國將從過去的允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區先富起來,轉為促進全民共同富裕,這是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他甚至直接提出了「構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甚至第三次分配」的制度,以及「加大稅收、社保、轉移支付等調節力度,並提高精準性和合理調節過高收入、鼓勵高收入人群和企業更多回報社會……。」很明顯,中共淪陷區的貧富差距越來越大,已經大到了引發社會變革的臨界點,中共不得不關注的程度。
習近平的「全民共同富裕」是結果上的「共同富裕」還是要打破原來社會資源配置的錯位,重新構建社會分配機制,努力形成以機會平等為基礎、消除特權,使過去四十多年受到不公正對待的百姓有機會參與公平競爭,從而富裕起來,尚且不得而知。若是前者,毫無疑問,結果將是災難性的;若是後者,仍需觀望。
習近平要是想通過對權貴家族靠官商勾結、違法經營獲得巨額不當得利的碩鼠們進行財產再分配也算是盜亦有道,不過,對於有限的通過合法經營、誠實勞動、靠改造創新提升舊產業獲得巨額回報,付稅後仍然積累了大量財富的企業家們的個人合法財產,通過任何方法、用任何藉口進行所謂的「再分配」都無異於入室搶劫,沒有任何合法性和正當性可言。
例如,河北的孫大武案件。當年鄧小平在全國人民食不果腹的情況下決定實行改革開放,六年後的1985年,提出要「允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區先富起來」的說法,徹底打破、否定了毛澤東的計畫經濟。而且為了反擊頑固勢力對改革開放的質疑,避免繼續改革開放的步伐受阻,他還提出「根據馬克思主義原理」進一步確認「衡量改革開放是否正確的評判標準」--「是否有利於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是否有利於國民生產總值的提高;是否有利於改善人民的生活水平」;以及明確指出,「貧窮不是社會主義」……。這使得中共黨內反對改革開放者無法辯駁,就此而言,可以說他為解除部分共產黨捆綁在人民身上的枷鎖發揮了個人的歷史性作用。
很可惜,他的「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的基本理論,沒有根據不同個體的創造力不同這一客觀事實,把所創造出價值的稅後所得作為誠實勞動、合法經營應得的勞動成果,從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的高度,以法律的形式加以保護性確認,避免被後來的弄權者隨意剝奪。
其實,無論是鄧小平的「允許一部分人先富起來」,還是習近平的「全民共同富裕」,關鍵在於「允許」二字。只要黨仍然握有想「允許」哪些人富裕,哪些人就能富裕;想要哪些人貧窮,哪些人就會貧窮的權力,這本質上仍然是共產黨控制之下的另一種形式的計畫經濟。只要不按照優勝劣汰、供需規則等公認的商業規則,讓市場按照其自身規律自行調節,中共淪陷區就永遠無法實現市場經濟,人民的命運就仍然握在共產黨的手裡。不管是經濟還是政治,只有建立起每個人都必須遵守的公平、公正且能有效監督執行的社會制度,社會在這樣的制度下良好運行,人民的權利才能最大限度地得到保護。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