罌粟種植和鴉片貿易是中共抗戰時代發展壯大的經濟基礎(圖)
1942年,朱德(右三)、賀龍(右四)在王震(右二)陪同下,視察南泥灣。(圖片來源:共有領域)
【看中國2021年8月15日訊】我們自由亞洲電臺夜話中南海上次節目刊登和播出的《「沒有大煙土就沒有共產黨」是千真萬確》,有網友鏗鏘豬在轉載文章之後發表的評論內容是:共產黨奪取政權後,王震繼續發揚南泥灣革命傳統,在他所轄的新疆兵團栽種罌粟,取名100號。我姐姐所在的農四師栽種鴉片還要表現好的職工,我姐因為遭到誣陷與五類分子一同出入,在她的日記中曾哀嘆「收100號也不讓我去」。1972年我到新疆兵團去看她,對種鴉片事很吃驚,讓她帶我們去看罌粟田,我妹妹還在罌粟花叢中照了一張相。另外我的朋友在石河子農八師長大,上小學時勞動課就是摘罌粟果。
網友isherpa的評論中也說:這不是謠言,鳳凰衛視採訪過一位前八機部副部長,他是習仲勛的老戰友,問及在延安「大生產」種的是什麼?這位老同志脫口而出:種鴉片。本來安排的連續採訪後來就中止了,這位老幹部不久去世了。
當然,除了類似於如上內容的評論,指責筆者和自由亞洲電臺「造謠「的評論也有不少,筆者在這裡奉勸這些評論的作者上網閱讀一下洪振快先生發表於《炎黃春秋》2013年第8期的文章《延安時期的「特產」貿易》。
這裡要特別提醒一下,筆者強烈推薦的洪先生的這篇文章,當年是發表在習仲勛親筆題詞誇讚「辦得好」的一份雜誌上,而且發表時間是2013年8月。也就是習近平發表了他那篇臭名昭著的「八一九講話」的當月。
人們應該都還記得2012年10月習近平在中共十八大上剛剛接班的時候,仍還有許多自由派人士對他心存幻想----雖然他在此之前到重慶力挺薄煕來「唱紅打黑」的言行事實上已經證明了他「不像習仲勛的兒子,更像毛澤東的孫子」。而令大多數自由派人士終於徹底認清他習近平甚至比毛澤東更毛澤東的一個重要事實,就是他上臺不滿一年即發布的「八一九講話」。
習近平在他的這份通篇都是毛澤東式階級鬥爭語言的「八一九講話」中號令說:對那些惡意攻擊黨的領導、攻擊社會主義制度、歪曲黨史國史、造謠生事的言論,一切報刊雜誌、講臺論壇、會議會場、電影電視、廣播電臺、舞台劇場等都不能為之提供空間,一切數字報刊、移動電視、手機媒體、手機簡訊、微信、博客、播客、微博客、論壇等新興媒體都不能為之提供方便。對造謠生事的,必須依法查處,不能像《三岔口》裡那樣摸著黑打來打去,也決不能讓這些人在那裡舒舒服服造謠生事、渾水摸魚、煽風點火、信口雌黃。牽涉到大是大非問題,牽涉到政治原則問題,也決不能含糊其辭,更不能退避三舍。
請各位讀者和聽眾注意,中共武漢當局去年在新冠疫情初起時對李文亮等八名「造謠者」進行了「依法處置」所依據的「法」,都是源自於習近平的如上最高指示。
所以,假如洪振快先生當時公開發表的《延安時期的「特產」貿易》一文中哪怕有半點經不起史實推敲的內容,中共宣傳機構早就會奉習近平之命進行大肆批判了。
用「萬維博客老高」的話說:洪振快用這篇長文配有原始檔案影印件,文中提供了眾多資料出處,文章發表時正是習近平上臺之後言論管制逐步轉嚴、雜誌風聲鶴唳之際,若不是再三核對和權衡風險,確保資料來源萬無一失,斷不敢發表揭中共老祖宗瘡疤的文章。
洪先生這篇文章的首頁就先是貼出陝西省檔案館藏的「龍國華案檔案」來證明如下內容的千真萬確。
小標題為「‘特貨’即鴉片」的文章內容中寫道:(中共元老之一)謝覺哉在日記中多處提到中共在延安時期經營「特貨」、「種某物」等。「特貨」就是鴉片,證據如下:
河北人民出版社1997公開年版的《近代中國煙毒寫真》下卷第290頁中清楚記載:在上世紀20年代到40年代,用「特貨」指代鴉片是一個約定俗成的普遍用法。在貴州從事鴉片生意18年的商人伍效高,回憶自己經營鴉片業的經歷,就說到「續辦特貨。......代理......鴉片購銷業務」。當時鴉片商人以「特貨」指代鴉片,經營鴉片的商行被稱為「特商」,鴉片稅也叫「特稅」。
陝西人民出版社1981年出版的由陝甘寧邊區財政經濟史編寫組、陝西省檔案館編撰的《抗日戰爭期間陝甘寧邊區財政經濟史資料摘編》(以下簡稱《財經史料》)第四冊第438-454頁記載:特貨以「兩」為單位,且價值奇高。按1942年延安市主要物品價格比較,該年12月,小米一斗為125元(邊幣),而特貨一兩是1400元。這意味著,特貨一兩,值小米11.2鬥,特貨一斤,值小米5376斤。
延安時期,糧食供給「標準每人每天吃糧一斤四兩,只軍隊多些,每人每天一斤八兩。」以此標準計算,只需約1000斤特貨即可解決一支一萬人的軍隊的一年的口糧問題。
陝西人民出版社2008年公開出版的史誌誠主編的《陝甘寧邊區禁毒史料》(以下簡稱《禁毒史料》)第255-261頁中記載:當年(延安的)軍隊走私鴉片產生的糾紛案中也提供「特貨」即是鴉片的信息。
1942年8月24日下午,中共陝甘寧邊區政府財政廳副廳長霍維德率領禁菸督察隊到綏德義和鎮「督征特產兼查緝私貨」,「區政府即向督察隊報告,當時並說龍國華在義和鎮私販煙土」。龍國華為留守兵團供給部管理科長,當時在其住處(出差住店)搜出鴉片30兩。龍國華態度強橫,拒絕接受檢察,與督察隊先謾罵進而相互毆打。事後,11月12日,留守兵團組織部寫信給邊區政府主席林伯渠,說被搜出的鴉片不是龍國華的。龍國華在給賀龍等兵團領導遞交的報告中說,督察隊「將店內收(搜)出之特貨,誣認為我所購」,同時還告了霍維德一狀,說他「以殘酷手段對待革命同志,實有違黨中央之政策」,要求為自己清洗恥辱。林伯渠收到材料,轉給了財政廳。在這個事件中,「特貨」、「鴉片」、「煙土」是同義詞,清楚顯示「特貨」就是鴉片。
筆者在此提示,這裡說的「留守兵團「即延安時代的「八路軍後方總留守處」,成立當年12月改稱「八路軍留守兵團」(詳見百度詞條)
《禁毒史料》第137頁記載了中共當時的內部秘密文件透露的情況。
1943年8月1日,中共延屬地委發布了一個秘密通知,由時任延屬地委書記張邦英、代專員王震、延屬分區專員兼延安市市長曹力如聯合簽署。「秘密通知」多次提到「煙苗」、「煙戶」,要求:「(一)立即深入的調查留有煙苗之人家、畝數、收穫量,以便有計畫的進行沒收,最低限度公家要沒收到全收入的80%。(二)在沒收時,煙戶最多只能留到20%。」此秘密通知中提到了「特貨」,顯示「特貨」即是「煙苗」的出產品。其要求第四點說:「各縣現存之特貨,無論舊存或新收均立即送交專署,統一出售,不得拖延,不得隱瞞,也不得在下邊出賣,續收到的,應隨時送來論價出賣。」「通知」最後強調「以上辦法,只作執行之準則,不許宣布,並須嚴格切實執行,對群眾仍稱沒收處罰」。
兩年多前我們本專欄曾刊登和播出《習近平以毛著指導對美貿易戰?》一文,其中介紹了被習近平要求「活學活用」的首篇毛選文章篤定是毛澤東1949年8月發表的《別了,(美國駐華大使)司徒雷登》一文。文中狂妄宣稱:「我們中國人是有骨氣的。……多少一點困難怕什麼。封鎖吧,封鎖十年八年,中國的一切問題都解決了。中國人死都不怕,還怕困難嗎?……」
此文刊登並被多家網媒轉載後,一位當時剛剛從中國內地出來參加女兒畢業典禮的中共退休幹部告訴筆者,中美貿易戰開始後,除了《別了,司徒雷登》,還有毛澤東當年的《論持久戰》等,都是習近平在政治局學習會上指定的「每個政治局的同志都要認真重溫,深刻領會」的毛著內容之一,而且還要求在日後新的學習會上逐一向他習近平匯報「學習心得」。
也就是在這次學習會之前,習近平趁在黑龍江國營農場考察之機,重新提起了中國人民早已經久違了的「自力更生,艱苦奮鬥」的口號,並稱其為「我黨的南泥灣精神」。
其實,「獨立自主,自力更生,艱苦奮鬥,勤儉建國」的口號是毛澤東在中共奪取整個中國大陸政權之後提出的,不過確實也是源自於「南泥灣精神「,即當時的毛澤東被王震請到南泥灣視察前後時常掛在嘴邊上的「自己動手,豐衣足食」。
而讀罷洪振快先生在中國大陸公開發表的《「特產」貿易及其在邊區財政中的地位》一文的第二部分《「特產」貿易及其在邊區財政中的地位》之後,就不難發現,這「豐衣足食」目標的實現幾乎一半靠的是從搶奪和販售大煙,再到直接由八路軍內部形成種植,加工和販售鴉片一條龍作業的所謂「大生產和邊區貿易」。
按照《財經史料》第六冊相關內容的記載,抗戰爆發後,各種原因導致中共地方割據政權,即所謂「邊區」的財政經濟陷入了極大困難。
那麼這個困難是怎麼渡過的呢?一個辦法是向當地百姓征公糧。第二個辦法是全面開展「特產」——鴉片貿易。
1948年2月18日,當時的中共地方割據政權陝甘寧邊區和晉綏邊區財經工作的領導機構西北財經辦事處,公布了一份報告——《抗戰以來的陝甘寧邊區財政概況》,其中對陝甘寧邊區1941年起的財政困難和因此需要進行更大規模鴉片貿易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都做了簡潔、清晰的概述。說是1941年「雖然勉強叫各級黨政軍人員沒受凍餒,但是人民的負擔已到無以復加的程度了」,「機關部隊斫公樹,拆廟宇,毀鐘,挖墓,在各縣成為一時的浪潮,至於燒酒販毒等違法行為,更是司空見慣」。
「一九四一年直到十二月三十一日尚因為庫空如洗不敢確定統籌統支的方針,愁煞了當時的財政當局。元旦那天,財廳長親自帶人武裝緝私,到保安司令部軍需處繳獲肥皂十三箱,這十三箱肥皂就成了一九四二年統籌統支為主的財政方針之物質基礎。」
顯然,這裡的「肥皂」不是普通肥皂,否則如何能成了「統籌統支為主的財政方針之物質基礎」?「一九四二年春季邊區各縣特產,又為下半年的財政打下雄厚的基礎,八月後新‘貨’收起,再加下半年稅收增加,各機關部隊繼續從事生產自給,這樣就勉強的渡過了一九四二年。這一年特產收入近一億四千萬元,佔(中共「邊區」政權)全部歲入40%......由於財政上找到了出路,大大減輕了人民的負擔」。
所謂「財政上找到了出路」,就是種植罌粟、販賣鴉片。詳細內容,留待本專欄的下篇文章繼續介紹。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