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個字囚9年 香港至少200萬人叛國(圖)


數以萬計香港市民,上街遊行高喊「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圖片來源:Photo by DALE DE LA REY/AFP via 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1年8月4日訊】在眾多傑出運動員紛紛摘下奧運桂冠的同時,有位孤獨的騎士也獲頒歷史強塞給他的一面勛章,使他成為港版《國安法》炮製的第一位烈士,但多數人無暇給予過多關注的眼光。

24歲的香港男子唐英傑,在去年七月一日國安法實施的第一天,騎著一輛機車上路「衝撞」維安的警察,被依國安法逮捕;香港高等法院趕在七月結束前的30日宣布,唐某被控兩項罪名成立,法庭重判他<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入獄6年半,又涉<恐怖活動罪>判8年,兩罪刑期分期執行,總計刑期為9年。

所謂的「煽動他人分裂國家」,指涉的依據是他車上插著「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旗幟,「香港」與「時代」都是中性名詞,真正的要害其實是在「光復」與「革命」四個字,4個字的代價是失去9年人身自由。但這四個字也可以是正面詮釋,中國共產黨不就以他們的「革命」事業為榮、以「光復」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為傲嗎?怎麼到了唐英傑身上就成了滔天大罪了?

唐英傑當時才23歲,只有中五畢業學歷的他在一家餐廳擔任服務員,肩負著父親和妹妹的生計,對現實不滿的情緒或許是有的,但要說他有「野心」或「能力」去「分裂」一個十四億人口的大國,硬要把他抬舉到革命烈士的高度,說明瞭中共領導層對治理這個國家的信心有多麼脆弱。

有人說這是中共在搞文字獄壓制言論自由,這是高估了中共的文明素質了,沒有任何跡象顯示唐英傑有以天下興亡為己任的壯志,他只不過隨流行上街湊個熱鬧,正好趕上中共亟需一隻用來儆猴的雞,於是就撞在了刀口上了。

至於所謂的「恐怖活動罪」就更滑稽了,唐英傑以機車「衝撞」全副武裝的港警,這在文明法治的正常國家,追究他「妨害公務」或「公共危險」都還說得過去,把他塑造成從事恐怖活動的孤狼,除了凸顯出港警執法的不正當不自信之外,製造恐怖氛圍才是目的,而這恰好就是中南海鎮壓民主必備的口實,對照王毅在天津高調接代塔利班代表團,極權統治的荒謬性一覽無遺。

打從反送中運動以來,打著「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號上街的港人,保守估計也超過200萬人,但中共沒有能力把他們一一送入牢獄關起來,殺隻雞以儆傚尤的能力卻綽綽有餘,國安法一號案於是匆匆粉墨登場,破壞法治基本規律還不是重點,達成政治任務才是目的。

什麼目的?汪洋在廣東省委書記任內說過一句口號「騰籠換鳥」,很形象的描述這種需要,把舛敖難馴的港民嚇跑,移入大量聽話的韮菜,或許可以爭取一些帝國續命的時間,就像河南大澇遍地災民的當口,習近平卻遠遁西藏,亨受黃綾華蓋罩頂、白綾獻哈達送行的場景,權且緬懷帝國最後的余暉。

國安法屆滿週年已有11萬港人移民出走,留下來走不了的都有可能成為獻祭的犧牲,唐英傑只不過因緣際會成為頭號烈士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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