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熱炒日本水超標110倍 結果五大媒體集體翻車(組圖)


近日一則關於「日本大阪地下水污染嚴重」的新聞在網絡熱傳。(圖片來源:視頻截圖)

【看中國2021年6月30日訊】(看中國記者黎紫曦綜合報導)近來,一則關於「日本大阪地下水污染嚴重」的新聞讓光明網、中新網、北青網、中經網,甚至央視統統大翻車,看的民間好傻眼。

6月28日上午7時許,中國經濟網發布了一篇題為<日本大阪地下水有機氟化物超標110倍,官方提醒附近居民勿飲地下水>的文章。文中稱,日本環境省對全國河流和地下水等的有機氟化合物濃度進行調查發現,12個都府縣21處地點的有機氟化合物濃度超過水質管理暫定標準,其中大阪市地下水中,有機氟化合物濃度為1公升5500納克,超標110倍,為超標地點中濃度最高處。


中國經濟網發布一篇題為<日本大阪地下水有機氟化物超標110倍,官方提醒附近居民勿飲地下水>的文章。(圖片來源:網絡截圖)

由於該條新聞標題使用「超標110倍」的字樣,因此非常吸引眼球。

緊接著,當天上午8時許,中新網跟進報導,標題改為<有機氟化物超標110倍!日本大阪地下水污染嚴重>,文中內容與中國經濟網大同小異,其中也提到,日本暫行標準下,要求每公升水有機氟化物不超過50納克,「而濃度最高的大阪市地下水濃度為1公升5500納克,超標110倍。」


中新網跟進發表<有機氟化物超標110倍!日本大阪地下水污染嚴重>文章。(圖片來源:網絡截圖)

隨後,光明網、北京青年網,乃至央視新聞均于28日紛紛跟進相關報導。




光明網、北京青年網,乃至央視新聞均于28日紛紛跟進相關報導。(圖片來源:網絡截圖)

然而,翻查資料卻發現,這與事實真相有出入。最令人驚訝的是,中國飲用水含氟量標準是每升不超過1毫克。

按照中國大陸《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的規定,飲用水中的氟化物含量不能超過1.0mg/L。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飲用天然礦泉水》(GB 8537-2018)和《飲用天然礦泉水》(GB 8537-2008)對於飲用天然礦泉水中「氟」要求也一致,即當氟含量大於1.0mg/ L時,應標註「含氟」字樣。

此規定與對岸台灣略有不同。台灣《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和《飲用水水質標準》分別規定飲用水水源水和飲用水中氟化物含量不能超過0.8毫克/公升。

那麼需要注意的是,飲用水中的氟化物1毫克又等於多少納克?

根據換算得知,一噸等於1000千克、1千克等於1000克、1克等於1000毫克、1毫克等於1000微克、1微克等於1000納克。也就是說,1毫克等於1百萬納克。


(圖片來源:網絡截圖)

那麼,民間不禁質疑,如果用日本飲用水超標110倍的標準來對比,5500納克與1百萬納克之間又差了多少?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今年5月中旬中國外交部部長助理吳江浩曾緊急召見日本駐中國大使垂秀夫,表達了反對日方將福島核一廠核廢水稀釋排放入海一事。然而,沒想到的是,中共過往醜事隨即被掀。就是此前中方代表在國際原子能機構建議日本將污水進行無害化處理。


國際原子能機構建議日本將核汙水無害化後排入大海。(圖/翻攝自IAEA)

公開資料顯示,國際原子能機構(International Atomic Energy Agency,縮寫:IAEA)成立於1957年7月29日,是一個致力於和平發展原子能的獨立政府間國際組織,是聯合國系統中的一部分。總部位於奧地利首都維也納。中國作為國際原子能機構指定理事國之一,其派駐的代表劉華除在組織中擔任「副總幹事」要職外,還曾發出「將一如既往堅定支持國際原子能機構工作」的聲明。

最誇張的是,香港《眾新聞》披露中國現存49座核電機組,其中最接近香港的大亞灣核電基地共6台機組,每年的液態氚排放上限達到225兆貝克,比福島未來每年排放量高出10倍。在過去10年,大亞灣核電站的液態氚排放量平均為49.5兆貝克,雖僅上限的20%,但與日本相比,也高出一倍有餘。另外還包括秦山核電廠、福建福清核電廠排放上限,同樣都超出福島的標準。

截至去年底,中國有16間核電廠,49座核電機組都在運作,但究竟每年排放多少核廢水,中國官方卻沒有公開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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