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僧:你辦案時心裏真有國法嗎?(圖片來源:Adobe Stock)
人生在世,古今都有當官當差的。同樣是當官當差,有的人心懷善良為民造福,有的人卻害人傷己遺禍子孫。下面分享幾個古今事例,引以為鑒。
清朝侍郎:迎合權貴謀私利 獲罪於天
清代學者袁枚在《新齊諧》裡記載了一則某侍郎因為執法中貪圖私利而遭報應的故事。
清代乾隆二十年間,朝廷派某侍郎大人,到黃河視察,住在陶莊公館。除夕夜侍郎與隨從提著燈火巡河,與當值的主簿喝了些酒。侍郎回到陶莊公館後很快入睡,睡夢中見到了去世的母親。母親見該侍郎來到這裡,大驚道:這裡不是人間,你來到這裡怎麼能回去呢?於是,帶侍郎去求河西邊的高僧想辦法讓侍郎回到陽間。
他們來到廟宇見到高僧,侍郎跪下叩拜,高僧不理他。侍郎問高僧:「我奉天子之命來巡查黃河,有什麼罪行該死,也應該告訴我,讓我心服口服啊,為何您不理我呢?」
老僧笑道:「你殺死的人太多,福祿已經耗盡,還問什麼?」
侍郎說:「我殺人雖多,但那些都是按照國法應該殺的啊,並非我的罪過呀!」
高僧說:「你辦案的時候,心裏真有國法嗎?你只是貪圖私利,迎合權奸,想得寵陞官而已!」
老僧取案上的玉如意,直指侍郎的心。侍郎覺得一股冷氣刺入心窩,冷徹五臟,心跳不止,汗如雨下,害怕得不能說話。過了一陣後他說:「我知罪了,以後改過,行嗎?」
高僧說:「你並非能夠改過之人,但今天還不是你的死期,以後下地獄再算總賬吧。」於是吩咐一個和尚送他回陽間。
這時,他死去的母親走過來,哭道:「兒啊,你活不了幾天了!你為什麼在執法時,不秉公辦事,卻貪圖私利,迎合權姦,妄想得寵陞官呢?」侍郎面對母親,無地自容,長嘆一聲,從夢中醒來。不久,該侍郎生病,吐血而亡。
侍郎在執法過程中迎合權貴謀取私利,獲罪於天,祈禱懺悔為時已晚。人的命由天定,而福禍由人的心主宰,所以人無論是在工作還是為人處世,都應以天道為準則,心存善良,不以任何藉口戕害他人。
退伍老兵到地獄走一遭的親身經歷
一個人壞事做多了,死亡後只能到地獄裡去受罪領罰。網上有過一則報導《我到地獄走一遭的親身經歷》,講述了一位退伍老兵在地獄看到一些曾經在人間執法的公檢法司人員,四個人一組反綁在一個刑具上,一根鋼釺同時橫穿四人的腰部,一邊一個刑役的差役,將鋼釺一推一拉,受刑者在痛苦中償還一個受害者。那場景非常淒慘,四個人極其痛苦的慘叫,滿地是血。這就是人在陽間做壞事,在地獄裡受刑償還自己的罪業。
在衙門裡行事事關百姓身家性命,所以慈善的人即便對真正的罪人施刑,也會心懷寬仁。《坐華志果》記載:吳興縣有一位大中丞,他的先父曾經當過郡府的刑杖手。他經常對同行們說:「公門裡面好修行!咱們在公門不做善事,就像走進寶山空手而回一樣。」這位刑杖手老先生,每天晚上都會把打人的刑杖浸泡在尿桶裡。為什麼呢?因為小便可以化瘀生肌,浸泡後的刑杖打人,雖打得皮開肉綻,血肉狼藉,但不會化膿糜爛。老先生就用這種辦法救了很多人的性命。
老先生說「公門裡面好修行」,是指身在嘈雜的衙門,其實反而更能在自己的職責範圍內保護百姓,不仗勢欺人、不傷人害命。老先生的仁愛之心符合了天道,雖然未出家入廟,也是在積德修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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