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婦帶兩孩住庇護所 被追討1.8萬牛奶金(圖)


近日,加拿大一名華人難民狀告政府,指難民子女不能領取牛奶金的規定違憲。(圖片來源:Adobe Stock)

【看中國2021年2月12日訊】(看中國記者張麗紫編譯)一名華人難民母親為逃避丈夫家暴,帶著兩個孩子住進政府庇護所,一住就是3年,她邊學習邊工作,夢想在加拿大開始新生活。然而最近,這名單親媽媽收到聯邦政府通知,要求她退還誤領的1.8萬加元兒童福利金(俗稱牛奶金)。

據《多倫多星報》報導,政府在信中通知稱,難民申請人子女不符合領取聯邦牛奶金的資格,因此她必須限期退還錯領的1.8萬加元。

目前已獲得難民庇護身份的娜塔莉.張(Natalie Zhang)表示,為支付律師費和生活必需費用,她已經從家人和朋友那裡借錢,現在稅局要她退錢,她拿不出這麼多錢來,也找不到人借。

她說:「我不願意讓孩子們看到我們生活中不得不面對的所有法律問題和財務困境。我就像一個人在黑暗的隧道裡爬行,看不到前途。」

本週二(2月9日),娜塔莉與另外兩名婦女通過多倫多一個新聞會議,向聯邦政府提出歧視難民低收入兒童和家庭訴訟。訴訟稱,《個稅法》中牛奶金領取資格條款違反《加拿大權利與自由憲章》。

訴訟要求法院宣布牛奶金在移民身份方面的要求違憲,稱這些規定嚴重影響難民兒童身心健康成長,影響他們融入加拿大社會,與牛奶金制度本身的立法目標相違背,沒有考慮到申請及其子女與加拿大的內在聯繫、現實經濟狀況和兒童最大福祉。

政府律師回應說,法院無權根據《個稅法》做出任何宣判,《個稅法》無關上訴人生命權或個人安全。任何情況下,牛奶金關於領取資格方面的規定,都不存在歧視。

此案計畫在今年4月開始為期三週的審判。

加拿大華人及東南亞法律援助中心(CSALC)主管吳瑤瑤女士(Avvy Go)表示,儘管有許多人在加拿大合法工作並提交個人所得稅申報表,但這些難民身份申請者仍然無法獲得牛奶金,甚至那些在加拿大出生的孩子也由於父母的移民身份被政府福利拒之門外。

諷刺的是,加拿大《個稅法》規定,一些持臨時簽證的訪客或遊客,根本沒在加拿大打工或交稅,但只要在加拿大停留18個月,就能領到牛奶金。

全國扶貧維權人士薩蘭吉(Leila Sarangi)表示,加拿大有130萬人(即18.2%)的兒童生活在貧困中,由於這些群體面臨的系統性障礙,對少數民族、婦女和移民的影響尤其嚴重。其中,移民兒童貧困率高達35%,32.2%的低收入家庭以女性為主。

薩蘭吉認為,加拿大政府應重視這一問題,停止歧視移民身份不穩定的女性和兒童,為他們立即發放牛奶金。

在等待了三年的難民聽證會後,娜塔莉在加拿大獲得了庇護。她說,她相信加拿大兒童福利計畫的設計是有充分的理由來保護像她的兒女這樣的弱勢兒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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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張麗紫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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