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風險爆發?習近平要在北京設金融法院(圖)
中國金融風險不斷爆發,經濟受到衝擊。(圖片來源:Adobe Stock)
【看中國2020年12月30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正鑫綜合報導)12月30日,習近平主持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稱,北京是國家金融管理中心,要高起點高標準設立金融法院。近年來,中國金融風險不斷爆發,經濟受到衝擊。
據《新華社》報導,習近平主持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強調,要積極應對外部環境變化帶來的風險挑戰,開啟改革進程。
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設立北京金融法院的方案》等文件與方案。
會議提出,北京是國家金融管理中心,要高起點高標準設立金融法院,結合區域功能定位和特點,對金融案件實行集中管轄,推進金融審判體制機制改革,提高金融審判專業化水平。
近年來,中國的金融風險不斷爆發。中國突然多了百萬計的「金融難民」,他們是各類金融案件的受害者,尤其眾多P2P網貸平臺的危機爆發使人們血本無歸。
作為中國首家金融法院,上海金融法院於2018年8月20日正式掛牌成立,其受理案件範圍較廣,根據官方公布的《關於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轄的規定》,上海金融法院受理的金融民商事案件範圍包括:證券、期貨交易、信託、保險、票據、信用證、金融借款合同、銀行卡、融資租賃合同、委託理財合同、典當等糾紛;獨立保函、保理、私募基金、非銀行支付機構網路支付、網路借貸、網際網路股權眾籌等新型金融民商事糾紛;以金融機構為債務人的破產糾紛;金融民商事糾紛的仲裁司法審查案件;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金融民商事糾紛的判決、裁定案件。
不過,在2018年8月21日的新聞發布會上,上海金融法院院長趙紅表示,因P2P網路借貸引發的刑事案件,不屬於上海金融法院管轄範圍。
此前,中國最高法院印發金融審判的文件,羅列出關於金融領域各項違法行為審判要求。該文件特別提出:將根據金融機構分布和金融案件數量情況,在金融案件相對集中的地區,選擇部分法院設立金融審判庭,實行金融案件的集中管轄;在其它金融案件較多的中級法院,可以根據案件情況設立金融審判庭或者金融審判合議庭。
由此可見,北京的金融風險已經爆發,因此需要特別設立金融法院。
中國官媒《上海證券報》2020年11月30日報導,中國銀保監會主席郭樹清發表文章《完善現代金融監管體系》。
郭樹清在文章中強調,堅決抑制房地產泡沫。房地產與金融業深度關聯。目前,中國房地產相關貸款佔銀行業貸款的39%,還有大量債券、股本、信託等資金進入房地產行業。可以說,房地產是現階段中國金融風險方面最大的「灰犀牛」。
郭樹清還提出,強化金融基礎設施監管和中介服務機構管理,對金融科技巨頭,在把握包容審慎原則的基礎上,採取特殊的創新監管辦法,在促發展中防風險、防壟斷。
自阿里巴巴集團被當局點名批評,其旗下公司螞蟻金服被暫停在滬港兩地上市後,市場普遍預測,強化對網際網路公司的金融監管,防範資本的政治風險會成為今後一個時期北京當局金融工作的主題。不久前召開的中共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在確立的2021年八項工作重點中,第六項即是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
據《德國之聲》12月22日報導,政治評論員鄧聿文分析認為,中共一向對民間金融資本的力量有很深猜忌,過去出於發展網際網路產業的考量,對網際網路平臺採取了比較容忍的態度,然而一旦它們深度染指金融乃至藉助平臺釋放出巨大政治能量,無疑會觸及中共敏感神經。很多中低收入階層民眾把大部分積蓄投入網貸,導致血本無歸,這些「金融難民」轉而向政府討說法,被當局看作社會不穩定因素。
鄧聿文表示,馬雲10月在外灘金融論壇對當局金融監管有些放肆的批評,無疑會被當局看作對其監管權威的挑釁。馬雲對當局金融監管的攻擊,讓中共意識到在當下這種特殊時刻,若放任這些網際網路巨頭將它們的勢力觸角伸入到各方包括政治領域,將對中共統治構成大患。吳小暉和安邦保險集團的政治教訓不可不防。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