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风险不断爆发,经济受到冲击。(图片来源:Adobe Stock)
【看中国2020年12月30日讯】(看中国记者李正鑫综合报导)12月30日,习近平主持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称,北京是国家金融管理中心,要高起点高标准设立金融法院。近年来,中国金融风险不断爆发,经济受到冲击。
据《新华社》报道,习近平主持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强调,要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风险挑战,开启改革进程。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北京金融法院的方案》等文件与方案。
会议提出,北京是国家金融管理中心,要高起点高标准设立金融法院,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特点,对金融案件实行集中管辖,推进金融审判体制机制改革,提高金融审判专业化水平。
近年来,中国的金融风险不断爆发。中国突然多了百万计的“金融难民”,他们是各类金融案件的受害者,尤其众多P2P网贷平台的危机爆发使人们血本无归。
作为中国首家金融法院,上海金融法院于2018年8月20日正式挂牌成立,其受理案件范围较广,根据官方公布的《关于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上海金融法院受理的金融民商事案件范围包括:证券、期货交易、信托、保险、票据、信用证、金融借款合同、银行卡、融资租赁合同、委托理财合同、典当等纠纷;独立保函、保理、私募基金、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网络借贷、互联网股权众筹等新型金融民商事纠纷;以金融机构为债务人的破产纠纷;金融民商事纠纷的仲裁司法审查案件;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金融民商事纠纷的判决、裁定案件。
不过,在2018年8月21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上海金融法院院长赵红表示,因P2P网络借贷引发的刑事案件,不属于上海金融法院管辖范围。
此前,中国最高法院印发金融审判的文件,罗列出关于金融领域各项违法行为审判要求。该文件特别提出:将根据金融机构分布和金融案件数量情况,在金融案件相对集中的地区,选择部分法院设立金融审判庭,实行金融案件的集中管辖;在其它金融案件较多的中级法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设立金融审判庭或者金融审判合议庭。
由此可见,北京的金融风险已经爆发,因此需要特别设立金融法院。
中国官媒《上海证券报》2020年11月30日报道,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发表文章《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
郭树清在文章中强调,坚决抑制房地产泡沫。房地产与金融业深度关联。目前,中国房地产相关贷款占银行业贷款的39%,还有大量债券、股本、信托等资金进入房地产行业。可以说,房地产是现阶段中国金融风险方面最大的“灰犀牛”。
郭树清还提出,强化金融基础设施监管和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对金融科技巨头,在把握包容审慎原则的基础上,采取特殊的创新监管办法,在促发展中防风险、防垄断。
自阿里巴巴集团被当局点名批评,其旗下公司蚂蚁金服被暂停在沪港两地上市后,市场普遍预测,强化对互联网公司的金融监管,防范资本的政治风险会成为今后一个时期北京当局金融工作的主题。不久前召开的中共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确立的2021年八项工作重点中,第六项即是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据《德国之声》12月22日报道,政治评论员邓聿文分析认为,中共一向对民间金融资本的力量有很深猜忌,过去出于发展互联网产业的考量,对互联网平台采取了比较容忍的态度,然而一旦它们深度染指金融乃至借助平台释放出巨大政治能量,无疑会触及中共敏感神经。很多中低收入阶层民众把大部分积蓄投入网贷,导致血本无归,这些“金融难民”转而向政府讨说法,被当局看作社会不稳定因素。
邓聿文表示,马云10月在外滩金融论坛对当局金融监管有些放肆的批评,无疑会被当局看作对其监管权威的挑衅。马云对当局金融监管的攻击,让中共意识到在当下这种特殊时刻,若放任这些互联网巨头将它们的势力触角伸入到各方包括政治领域,将对中共统治构成大患。吴小晖和安邦保险集团的政治教训不可不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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