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女企業家劉素琴做公益20年,卻被官方誣成了涉嫌組織黑社會組織。(圖片來源:微博)
【看中國2020年10月29日訊】(看中國記者盧乙欣綜合報導)內蒙古呼和浩特市東瓦窯村人、民營女企業家劉素琴多年來建設家鄉、修建公路及開發房地產,忙碌於公益慈善,不亦樂乎。不料,擔任房地產開發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的她,卻在為維權而舉報不法後,被誣成了「黑老大」,除了身陷囹圄之外,財產還遭到沒收。眾人盼望這一起多年來的重大冤案能夠在二審時喜迎真相大白。
民生觀察27日報導,擔任呼和浩特市東瓦窯村房地產開發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的劉素琴多年來建設家鄉、修建公路、開發房地產及做公益慈善,忙得是不亦樂乎。不料,她竟在60歲來臨時,被官方誣成為「黑老大」,落的是身陷囹圄,財產全部遭到沒收的境地。
內蒙古通遼市奈曼旗人民法院2020年9月7日下午針對劉素琴等人涉嫌組織、領導與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案件一審公開宣判,劉素琴被判處20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4年,個人全部財產被沒收,其餘10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14年至1年9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該案現處於通遼中院二審程式中。
劉素琴是內蒙古呼和浩特市東瓦窯村人,在上世紀八九十年代一直在外做生意,積累甚為雄厚的資金。劉素琴於1997年帶著父親「造福家鄉、建設家鄉」的遺願及響應政府回鄉投資的號召,返回家鄉。她這數十年來,為建設、改變家鄉不遺餘力。
在家鄉修橋鋪路上,劉素琴自籌資金修建且貫通了村莊周邊的三條主要幹道,也就是現在呼和浩特市南一環、前進巷、呼倫南路。隨著呼和浩特市近年來的發展,這些路已經成為城市的交通要道;在改變家鄉居住環境和面貌上,劉素琴按照呼和浩特市政府的「以房養路」政策,自公司獲得了東瓦窯村及雙樹村數百畝土地的開發權,建設了東苑社區;在帶動家鄉致富上,劉素琴曾奔波北京17次,只為東瓦窯市場擴建立項,且代建東瓦窯菜市場工程。如今這個市場已成為呼和浩特最大的農產品批發市場之一,且營業利潤高達6000萬元以上;在熱心公益和慈善。幾十年來,除了在建設上回報家鄉外,她還不遺餘力的做公益和慈善上,她多次為災區募捐、為孤寡老人發放慰問金、為西部失學兒童及兒童福利院捐款等。近年來,她甚至將精力放在「養老園」專案上,預備在公司未開發土地上建設養老公益專案……。
舉報他人不法行為 反被誣陷涉黑
因劉素琴公司開發的東苑社區F組團,原本計劃是直接分給村民的,但在建成之後,卻由村委會獲得了分配權,且在非法勢力的控制之下,村民只分配到部分房子,另外的房子都被作為商品房出售,導致村民的利益遭受嚴重侵害。
此外,批發市場利益也被他人非法佔有。自從2004年東瓦窯蔬菜批發市場建成交付後,每年營業利潤高達6000餘萬元,若除去管理成本之外,十幾年間合計獲得利潤數億元。這巨額的利潤長期卻被非法控制市場的王氏叔侄所佔有,村集體及村民都沒有得到合理的利潤分配。
村集體和村民利益在遭受嚴重侵害的情況之下,村民們忍無可忍,在求助劉素琴後,一起向官方舉報控告。王氏叔侄雖然後來被分別處以行政、刑事處罰,但在少數不法官員的庇護之下,絲毫沒有影響其叔侄對批發市場的壟斷、控制。隨後,劉素琴等舉報者都遭到了瘋狂的打擊報復。舉報的村民除了受到恐嚇之外,還有被從批發市場開除的,劉素琴的公司與汽車都曾遭到槍擊,該案迄今未破。2019年,劉素琴母子遭到報復,構陷成犯罪,隨後還陸續被拘留、劉素琴的十多名親屬還被官方逮捕,最終被以涉黑罪名偵辦。此案讓劉素琴從知名的內蒙古女民營企業家變成了一名不可思議的「黑老大」。
在該案中,「組織成員」全是親人。除被告人劉素琴外,第二被告是劉素琴的兒子劉長征,第三被告是劉素琴的哥哥劉會員、劉素琴的堂弟劉勇與劉忠、劉素琴的妹夫李樹勤、劉素琴的表弟盧俊義、劉素琴的乾女兒付伶俐、劉素琴的乾兒子王曉東。全案沒別人,全是自家人。
一審判決認定劉家組織是以房地產公司為依託,但從這些涉案成員的任職狀況及交集來看,根本不可能構成犯罪組織,而且將這些人定為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顯然是拼湊,全然不符合法律規定的組織特徵。
報導稱,該案最荒唐的地方是大量的政府檔給直接否定了,因為劉素琴名下的房地產開發公司,從註冊、獲取的土地開發權、建設專案、房屋銷售,全部是依據法律及政府檔,法院在一審判決為了達到論證「劉素琴組織」是以房地產公司為依託,來獲取利益的目的,直接將數十年來大量的有關土地出讓、專案建設及商品房銷售定價等政府檔給否定了。無疑的,一審判決是在認定政府一直在違法!
至於參與村民自治選舉的東瓦窯村村民也成了違法,這些村民在村支部、村委會選舉中,當然有投票選舉權,但一審判決為了達到給該案定性「行為特徵」之目的,把個人行為聚合為組織行為,還將投票選舉認定成了是在干預選舉,這是直接否定村民自治制度及《村民委員會組織法》。
另外,官方更沒有辦法證實案件提及的「插手批發市場領導班子更替」、「侵吞集體財產」、「以暴力和軟暴力立威造勢、稱霸一方」。這些均是無稽之談。
此外,民事訴訟居然也遭到認定為非法控制手段。因劉素琴的公司在經營過程,曾與承建商、經營商、村委會產生經濟糾紛,其實這都是很正常的市場行為,是通過民事手段就可以完全解決的,而也確實有些經濟糾紛正在通過民事訴訟的方式在進行解決。
不過,自該案發生後,這些全部變成劉素琴等人在進行非法控制、造成重大社會危害之手段。這著實讓眾人覺得荒唐。按照一審判決的邏輯,所有發生經濟糾紛的公司全部都要被認定是涉黑組織。
此外,在「內蒙古劉素琴及家族人員涉黑犯罪庭審部分紀實 」一文中,陳述了相關辯護律師針對本案所涉事件而做出的發言:「多數是東瓦窖房地產開發公司在開發房地產過程中,與東瓦窯村及部分施工單位之間的民事糾紛而引發,控方將一些民事糾紛案件拔高形成所謂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案件。」
辯護律師還強調,從被告人劉素琴的人員特徵及年齡來看,完全構不成黑社會性質組織,因劉素琴是60歲的老太婆,至於其親人劉會員、劉勇、劉忠,均是50多歲至60多歲的老年人,這些沒有前科犯罪的老年人及女人,是不具備暴力特徵。至於指控的非法經營罪、逃稅罪、職務侵佔罪、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的罪名也不能成立,而且「它們都是經濟犯罪,不具備黑社會性質組織的暴力特徵,也不具備組織特徵。」
微博帳號「劉素琴案」針對此案接連發布數篇文章,10月25日發布數張榮譽獎章的照片,並撰文強調,「政府授予呼和浩特東瓦窯房地產公司的各項榮譽,發展個體私營經濟重點保護單位,這個單位被槍擊、被用嬰兒頭放在社區恐嚇....誰來保護過?如今因為舉報真正的黑惡勢力,這個億元工程單位被打成黑社會組織。」
博主在10月29日發布的「【劉素琴案|做了20年公益的黑社會組織者】」一文中強調,「就是這樣一個心地善良的公益人,因舉報真正的黑惡勢力,遭人構陷,背上了『黑社會』的罪名。」在起訴書中,官方指控劉素琴是「利用家族、宗族勢力盤踞東瓦窯地區,欺壓殘害百姓。」而在一審庭審的過程中,公訴方居然喋喋不休的追問她有沒有組織黑社會?博主質問,試問哪一個黑社會是這樣善待百姓的?「世界和平、國運昌盛、社會和諧」是一個黑社會組織者的祈願?
博主強調,將劉素琴定為黑社會,是對國家及司法的褻瀆;將劉素琴定為黑社會,將對社會造成非常惡劣的影響。我們不知道未來將要如何教育後代?要怎樣跟後輩講述這樣的一段歷史?
博主質問,國家一再重申以發展的眼光來看待處理民營企業及企業家過去經營期間之不規範行為,廢除一切對於民營企業之不平等規定,至於所謂的保護民營企業家又該從何談起?
最後,博主強調,堅決擁護政府「掃黑除惡」的行動,但希望可以「真掃黑,掃真黑」,而不是殃及無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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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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