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被送中港人 再有人權律師會見被拒(圖)


內地人權律師任全牛昨早前往深圳鹽田看守所會見被大陸當局扣押的12港人被拒,他分析案件或由廣東省公安廳以專案形式處理,擔心若上升至國家安全層面,當局或將被捕12港人在港參與抗爭的行為一併在內地審理。圖為反送中運動中,抗爭年輕人被警員截查。(圖片來源:Adrian/看中國)

【看中国2020年9月8日讯】日前,被指違反港版國安法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等12港人疑計劃乘船前往台灣,上月23日被大陸海警截獲,被扣押至今。內地人權律師任全牛受被扣押港人家屬的委託,昨早前往深圳鹽田看守所會見當事人被拒,成為迄今第三位被拒會面的具名律師。任全牛曾代理「709大抓捕」案件,他接受《立場新聞》視像訪問時表示,案件或由廣東省公安廳以專案形式處理,擔心若上升至國家安全層面,當局或將被捕12港人在港參與抗爭的行為一併在內地審理。

任全牛表示,上周五收到家屬委託書,昨晨前往看守所嘗試會見當事人,未進入看守所已被攔下,有兩名不願透露姓名、職位的便衣人員向他查詢,並把他帶來相關文件拍照。便衣指任全牛沒有所謂「公證」,不能核實委託關係,因此不能安排會面。任全牛其後前往鹽田公安分局了解情況,得到類似說法,最終並未能見到當事人,局方亦未向他透露案情。

任解釋,局方所指的核實委託關係的「公證」適用於民事案件,本案則不適用,刑事訴訟法中並沒有所謂「公證」的要求。他批評,局方以莫名其妙的理由,在程序上挑毛病,阻撓律師會見當事人,故此已向檢察院提出「法律監督申請」,促當局按正確法律程序處理案件。

任全牛認為,此案表面上並不敏感,惟鹽田看守所及公安局均未透露任何信息,加之內地輿論將涉案人寫成「港獨」分子,故分析案件或由廣東省公安廳以專案形式處理,擔心會上升到國家安全層面,將被捕12港人在港參與抗爭的行為一併在內地審理。他補充指,若能面見當事人,至少可以了解公安調查方向是在偷渡本身,還是在港(抗爭)行為。

任全牛過去曾處理過較敏感的維權人士案件,包括「709大抓捕」中的趙威,任表示,自己受當事人家屬的委託,但就被當局阻撓與當事人趙威會面,局方甚至宣稱趙威本人要取消委託;當案件結束後趙威表示,從來不知任全牛為其代表律師,即當局所謂取消委託的說法全是謊言。任全牛擔心,若此案被國安接手,亦會出現類似情況,被捕港人甚至有機會被施壓,接受官方指派的律師。

另一名曾嘗試會見被捕12港人不果的內地人權律師盧思位,由深圳返回四川後,收到當地司法局來電,要求「備案」,任全牛對此表示自己未收到備案要求,認為或是某種程度的施壓,限制律師發佈信息和接受採訪。

大陸廣東海警局上月23日抓獲涉嫌非法越境人士的12名港人,其後香港警方證實11男及1女因涉嫌非法入境内地(即偷越國境罪),被內地執法機關拘留,目前被扣押在深圳市鹽田看守所至今已經超過兩星期,期間至少有三名律師嘗試會見,均不果,其中一名律師盧思位引述看守所人員透露,當事人或被控涉嫌「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即「蛇頭」,控罪比原本的偷渡罪更嚴重。

另據《立場》報導,12港人中,3人在去年12月8日「國際人權日大遊行」前,被搜出手槍等工具意圖傷害警員,故被控串謀蓄意傷人罪。案件昨日再提堂,控方指3被告已遭內地當局在海上拘捕,控方申請向3人發出通緝令,撤銷擔保,獲主任裁判官錢禮批准。

包括上述3人,涉案人士共5人,分別是黃振強(21 歲)、吳智鴻(23 歲,工程人員)、張俊富(22 歲,學生)、張銘裕(20 歲)和嚴文謙(21 歲,學生),黃、吳兩人不獲保釋;而被大陸扣押的張俊富、張銘裕及嚴文謙3人早前獲准保釋,昨日缺席聆訊。控方申請向3人發出通緝令,並撤銷擔保,當中張俊富的胞弟提供的三萬港幣人事擔保金遭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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