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彥霖死因研訊 資深法醫:不肯定溺斃 裸屍情況不尋常(圖)
去年9月,參與反送中運動的15歲游泳健將陳彥霖,卻離奇赤裸浮屍海面。今日死因庭傳召資深法醫馬宣立出庭作供,他表示不肯定彥霖為溺斃,亦指裸屍情況不尋常。(圖片來源:中央社)
【看中国2020年9月2日讯】去年9月,參與反送中運動的15歲游泳健將陳彥霖,卻離奇赤裸浮屍海面,警方指死因無可疑。死因庭連續幾日開庭審理案件,今日(9月1日)為研訊第八日, 法庭傳召資深法醫兼香港大學病理學副教授馬宣立出庭作供。他就陳彥霖的驗屍報告提出專業意見,他表示不能肯定彥霖為溺斃,亦指裸屍情況不尋常,他亦表示可透過解剖死者的腎和骨髓,檢測是否有海藻來判斷死者落水時是否在生,惟當時法醫並未作此檢測,箇中原因不明。
據《蘋果日報》報導,資深法醫兼港大醫學院病理學系專家馬宣立今日作供表示,他曾就法醫李毓樺撰寫的驗屍報告,在今年5月撰寫了一份專家報告。報告中稱,「彥霖屍體有明顯浸水迹象,氣管有少量黑紅色血水,左肺重347克、右肺重281克,胃部只有10毫升澱粉狀液體,膀胱沒尿液」。
馬宣立表示,人跌入水中後的自然反應是閉氣,忍不住時便開始呼吸,死亡前可能吸入及吞入大量的水;若在過程中嘔吐,則氣管或會吸入嘔吐物。因此要判斷一個人是否溺斃,關鍵要知道其人下水後是否能生存,他並指出,溺斃屍體有三項特徵:肺氣腫,口鼻有泡沫,及肺部充水且重。
不認同報告所指彥霖或溺斃而亡
馬宣立指出,沒有在陳彥霖陰道找到他人的DNA,陰道亦沒有傷痕,沒有表面證據顯示曾有人在她體內射精,或曾受到性侵。但屍體已在水中浸泡一段時間,有關證據亦有可能被水沖走。
他同意驗屍報告所指,由於陳彥霖屍體已經腐化,屍體上沒有發現任何傷痕,亦沒有驗出體內有任何常見藥物或毒品,故此無法確認死因。但他不同意報告稱彥霖可能溺斃的說法。他解釋指,溺斃者死後,水先積聚在肺部,肺部腐爛後,水逐漸流入胸腔,故胸腔也會有積水;一般溺斃者的肺部會吸入近千克液體,而且兩肺和胸腔內的液體容量理應相近,兩邊肺的重量理應相同,胃內亦應有水。
但彥霖屍體左胸腔有50毫升腐爛液體,右胸腔卻有550毫升腐液,兩者竟相差500毫升,右肺腐爛情況並非十分嚴重,胃部則僅有10毫升澱粉狀液體。他直指,上述情況「稍為古怪」,無從解釋。
馬宣立坦言,當屍體已腐爛,難以判斷死者是否溺斃。根據現有資料,無法判斷彥霖何時,以及在何種情況下落水,目前僅可以肯定彥霖屍體曾經浸水,尚無法肯定她溺斃。
研訊主任引述衞生署法醫李毓樺的證供,指如果括約肌於遇溺時收縮,水則不能進入胃部和肺部。馬宣立指說法正確,但無法透過驗屍來判斷括約肌有否收縮。他又指,屍體胃部和左胸腔僅分別有10及50毫升液體,不符合溺水症狀,但右胸腔有550毫升液體,符合溺水症狀。正常情況下,兩邊胸腔和肺內液體差不多,他表示,數值分別太大,自己尚無法解釋原因。
單女屍赤裸一項 疑點已經很大
彥霖屍體被發現時衣物盡失,雖言屍身在水中漂流一段時間,鬆身衣物或會被水流沖走,但貼身的內衣褲,難以被沖走,因此馬宣立無法解釋為何彥霖被發現時為裸屍,他亦對此感到「不安樂」。
他直言,屍體被尋獲時全身赤裸,但赤裸女屍一項,疑點已經很大;但就解剖學而言,沒有證據可以證明到任何事情。
案件死因裁判官高偉雄問,有無可能因屍體發脹或被水沖走,導致衣服脫落。馬宣立指,寬鬆衣物如吊帶裙,有機會被水沖走,從媒體報導可見,彥霖失蹤時穿吊帶上衣和裙褲,而內衣褲一般箍得很緊,不容易脫落。
未檢驗死者腎臟 無法得知落水時是否在生
馬宣立還表示,河水和海水均有微生物,一般而言,若有人跌入河或海,吸水後矽藻或會經血液循環由肺流至血管。他表示可透過解剖死者的腎和骨髓,推斷死者是否吸入矽藻,但就要將死者體內的矽藻與落水地點的矽藻作比較,方可得悉其體內的矽藻是否在落水時吸入。醫管局律師馮國礎問,是否檢驗死者的腎臟是否留有矽藻,就可得知他落水時是否在生,馬宣立認同。
研訊主任引述衞生署法醫李毓樺昨日的供詞指,香港水域沒有矽藻,因此並未進行藻類檢驗。馬宣立澄清指,「全地球沒有甚麽地方的水域沒有矽藻」。他表示本港曾進行過矽藻檢驗,但因為費時等原因,一些水域沒有進行過檢驗。至於衛生署法醫科決定不檢驗矽藻,他表示不清楚箇中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