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照章辦事」要小心 訓誡李文亮醫生的警察遭罰(圖)


武漢公安宣布撤銷對李文亮醫生的訓誡書並向其家人道歉後,立即公布了對兩名當事警員的處理情況:一位被記過,一位被警告。有網民不服問道:「他們不是照章辦事嗎?」(圖片來源:STR/AFP/Getty Image)

【看中國2020年3月20日訊】(法廣RFI)武漢市公安局3月19日發布情況通報稱,根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相關紀律規定,經市公安局研究,對李文亮醫生被訓誡一案相關責任人作出如下處理:

一、武昌區公安分局中南路街中南路派出所副所長楊力,安排民警對李文亮訓誡,適用法律錯誤,存在執法過錯,對民警執法工作監督管理不力,工作失職,給予其行政記過處分;

二、武昌區公安分局中南路街中南路派出所民警胡桂芳,執法程序不規範,違規出具訓誡書,給予其行政警告處分。

有網民留言,對處分「照章辦事」的警員表示不滿。

問題來了:訓誡李文亮等8名當初透露疫情的醫生是誰之過?照章辦事的警員?警員依照的章程?制定章程的人?產生章程的制度?制定不讓國民有知情權的章程有啥用?

今天稍早,中國國家監察委在調查李文亮醫生的通報中稱,「按照武漢市關於不明原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武漢市公安機關依據傳染病防治、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規,及市衛健委的情況通報,對在網上出現的轉發、發布SARS等傳染病信息情況進行了調查處置」。

國家監察委的公告說,2020年1月3日13時30分左右,武漢市公安局武昌分局中南路派出所與李文亮醫生聯繫後,李文亮醫生在同事陪同下來到該派出所。派出所副所長楊某安排負責內勤的民警胡某與李文亮醫生談話。談話人員現場作了筆錄。李文亮醫生表示,在微信群中發有關SARS的信息是不對的,以後會注意,談話人員對李文亮醫生製作了訓誡書。李文亮醫生亦持有1份訓誡書,於14時30分許離開派出所。談話人員為內勤民警胡某和1名輔警,胡某在訓誡書上簽上了自己的名字和當天值班民警徐某的名字。

武漢中心醫院的眼科李文亮因去年12月底在校友群轉發「武肺」(編註:中共肺炎)信息,建議大家小心警惕,在今年1月初,遭公安訓誡,又被中國央視,以造謠者「示眾」,並受到開除的威脅(環球自刪報導)。隨後他在一線工作中感染了武肺(covid-19),不幸於2月7日病逝。李文亮醫生的遭際引發民眾對他的同情和對當局隱瞞病情的強烈不滿,要求當局調查…

中國國家檢查委今天發布有關李文亮調查的通報,提到最先向上級匯報疫情的醫生張繼先,卻未提及最初向李文亮等八名醫生透露信息的「發哨人」艾芬醫生與另外7名被訓誡的醫生。而這些醫生的可貴,是他們首先向周圍的普通人通報了疫情。

據中國國家監察委的通報介紹:李文亮,男,滿族,1985年10月出生,遼寧錦州人,中共黨員,工作中感染新型冠狀病毒引發肺炎於2020年2月7日不幸去世,生前系武漢市中心醫院眼科醫師。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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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古莉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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