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無足赤,人無完人,是事物本來的客觀必然性。所以,用十全十美的標準衡量人,薦舉人,必然發現不了人。古代賢哲聖人,尚且做不到十全十美,何況一般的普通人呢?
有人詆毀堯不愛兒子,不將帝位傳子而傳舜;詆毀舜不孝順父親(《韓非子》稱「瞽叟為舜父,而舜放之」);詆毀禹內心貪圖帝位;詆毀湯和武王,用謀劃放逐,殺死君主;詆毀五霸,侵吞掠奪別國土地。可見,十全十美,從各方面取悅於所有的人,是辦不到的。
所以,具備深遠智慧的君子,要求別人只按一般的標準,律己則以義理的標準。按一般標準要求別人,就容易對別人滿足,容易滿足,就能夠得到較多的人才。律己以義理,就不會輕易做錯事,不輕易做錯事,其行為就正直美好。這種寬以待人,嚴於律己的君子,即使肩負天下重任,也能游刃有餘。
不肖者則不然。他們以義理標準,責求別人,以一般標準,寬容自己。以義理責求別人,就總是瞧不起別人,這樣,連最親近可信的人,也會失去。按一般標準寬容自己,則容易自滿,容易自滿其行為就苟且。天下如此之大,他們卻容不得任何人,實際上導致了難以容身自己,最終身危國亡。桀紂、周幽王、周厲王,就是這樣。尺長之木,必有節結;寸大之玉,也有瑕疵。先王知道事物不可能十全十美,對事物的選擇,只重其所長。
對事物的取捨,總得分出彼此輕重,有舍,才能有取,想兼得一切,是不可能的。為了成就一項事業,有時要舍棄一些東西,對此也是不能求全責備的。季孫氏,劫奪公家政事而自專,孔子想曉之以理,但這樣做,肯定會被疏遠。於是,孔子就以去接受季孫氏的衣食為跳板,以便向他進言。魯國人以為孔子受養於權貴,有沾染權貴之嫌,因而大家都指責孔子。孔子說:「龍吃在清澈的水裡,游在清澈的水裡;螭吃在清澈的水裡,卻游在渾濁的水裡;魚吃在渾濁的水裡,也游在渾濁的水裡。現在我上不及龍,下不若魚,大概像螭一樣吧。」想建功立業的人,哪裡能夠處處合乎準繩呢?救援溺水者,會沾濕自己的衣服;追趕逃跑者,要失態於奔跑。所以既要成就事業,又要顧全一切,是不可能的。這也就是說:做不到十全十美。
君主使用人才,絕不可對他求全責備,必須注重考察人才的突出優勢,不要特別計較他的小毛病。處境貧窮的寧戚,得到了桓公的初步賞識,在受召見時,用如何治理國家的話,勸說桓公,後來又用如何治天下的事,勸說桓公,桓公聽得非常高興,準備任用他。群臣諍諫道:「寧戚是衛國人,衛國離我們齊國不遠,您還是去詢問一下他的情況,如果是一位賢德之人,再任用他吧。」桓公說:「不必這樣了。詢問調查,無非是擔心他為人有什麼小毛病而已。即使為人有小毛病,又何妨呢?以人的小毛病而忽視人的大優點,這是君王,失掉天下傑出人才的原因!——(原文是「以人之小惡,亡人之大美,此人主之所以失天下之士也已!」)。凡是要聽取別人的主張,一定是有原因的,如果聽了他的主張而不再去追究他的為人小節,就是因為其主張得到了聽者的讚許,其言者符合聽者取用的標準。況且人本來就難以十全十美,權衡之後,用其所長,這是恰當的選賢、舉薦方法。
齊桓公算是掌握這個方法的明智君主。
(源自《呂氏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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