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案首開庭 劉強東使手腕故意拖延(圖)


劉強東涉嫌性侵案首次開庭,劉一方宣稱「沒收到起訴書」,因此法官裁定明年1月7日再次開庭。(圖片來源:LUDOVIC MARIN/AFP/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9年9月12日訊】(看中國記者端木珊綜合報導)京東創始人劉強東涉嫌在美國性侵中國女留學生案11日在明尼蘇達州首次開庭。劉強東一方宣稱「沒收到起訴書」,因此法官裁定明年1月7日再次開庭。

據海外媒體《世界日報》引述當日到庭旁聽的明州律師周東發表示,聽證會上,原告與被告律師就起訴書、傳票的遞送方式展開辯論。被告劉強東一方的律師稱,原告遞送起訴書方式不明確,且被告方未收到告訴文件。法官瓦爾最後裁定,給予原告兩個半月時間,重新按照明州法律規定方式向被告遞送文件,並訂於明年1月7日召開第二次聽證。

周東發分析,明年再次開庭時,如果原告可以展示其已使用過各種方法遞交起訴書卻人無法送達的證據,法官可能會同意將「電郵」或「登報」作為可接受的起訴書遞送途徑。

事實上,劉強東在美國涉嫌性侵中國女留學生事件發生不久,美國警方就將其逮捕,但劉強東保釋後火速返回中國。

此外,曾有媒體披露,劉強東的律師團隊「相當強大」。有分析認為,在這種情況下,原告從美國向人在中國的劉強東遞送起訴書,自然存在種種「困難」。

根據法院文件,中國女留學生劉靜堯指控劉強東於去年八月在明尼蘇達大學攻讀中國高管工商管理博士課程時強暴了她。原告指劉強東在案發當晚逼迫劉靜堯喝了很多酒,並在女方公寓內,不顧劉靜堯的絕望懇求和反抗,對其進行性侵。

訴訟書表示,劉強東的所為,對劉靜堯造成身體與情緒的痛苦折磨,原告因此尋求至少5萬元的人身傷害賠償。

今年7月時,一位名叫王瑞恩的網民曾在社交媒體上發布動態,指劉靜堯在起訴書裡提出了6項指控,包括:意圖傷害和毆打;非法限制自由(在豪華車內);性侵和毆擊(公寓內);意圖傷害和毆擊的連帶責任(豪華車內);非法限制自由的連帶責任(豪華車內);性侵和毆擊的連帶責任(公寓內)。

此前,明尼蘇達檢方已宣布不對劉強東進行刑事起訴。原告方隨後對劉強東發起民事訴訟,要求劉強東和京東對她遭受的身體與精神痛苦進行賠償。在開庭之前,原被告雙方先後公布有關音視頻證據,並在海內外中文媒體上進行了多輪輿論戰。

據悉,此案目前仍處於審前程序階段,法庭會就雙方提出的動議舉行聽證會。美國大部分民事訴訟案會在預審聽證會前達成庭外和解。但如果聽證會後仍然無法和解,案件就會進入庭審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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