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香港街頭的警察(看中國攝影圖 李天正)
【看中國2019年8月21日訊】各位朋友:最近很多人關心香港問題,而香港局勢發展錯綜複雜,因此難免有很多在我看來似是而非的觀點。我也收到了一些聽眾朋友的來信或者訊息,提出了各種疑問,在此擇其一二做一個回答。
有網友質疑:香港抗爭一開始針對的是「送中條例」,但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已經宣布暫緩該條例,甚至還說該條例已經「壽終正寢」,事實上這個條例已經不可能推動了。為什麼香港人還要繼續抗爭?這是不是港人太激進?難道一定要把港府和北京逼到牆角嗎?
我的回答是這樣的:第一,你可以想想看,既然林鄭月娥都已經宣布暫緩送中條例,甚至說出了「壽終正寢」這樣的話,那麼,為什麼她就不能說一句「撤回」呢?明明是一樣的意思,港人期盼她說這一句,她就是不肯。你難道不覺得很蹊蹺嗎?事實上,「暫緩」,意思就是現在暫時停止推動,其含義必然包括「未來不排除繼續推動」,這正是香港人最擔心的地方。如果是「撤回」,再提出的程序要複雜得多;而堅持「暫緩」,當然會令人擔心該法案隨時可以重新開始表決。「暫緩」與「撤回」,表面上看意思相差不大,但是實質上的區別很大。港人的要求合情合理;第二,即使我們站在港府的角度思考,只要說出「撤回」兩個字,就算滿足港人抗爭的五個訴求之一,必定會緩和香港目前的緊張局勢,但是為了這個實際上已經不可能推行的法案,堅持不肯說「撤回」兩字,這樣的顢頇,已經到了不可思議的程度。這到底是誰逼迫誰呢?港人提出的訴求並不高,但港府寧願局勢繼續動盪也不妥協,這樣的強硬立場,難道不是導致事態無法平息的重要原因之一嗎?
還有網友留言說:我們支持港人追求自由,但是使用暴力的方式我們無法接受。香港的今天,已經出現了「恐怖主義的苗頭」,這難道也是民主嗎?
對此,我的回答是:中共在官方媒體上,公然指控香港已經出現「恐怖主義的苗頭」,任何有基本理性的人都應當拒絕接受這樣的誹謗。大家可以上網查查看「恐怖主義」的定義,你會看到,所謂恐怖主義,其中一種最基本的表現形式,就是無差別地大規模造成無辜平民的傷害。按照這樣的定義,請問香港兩個月來的抗爭,即使出現暴力衝突,也都是針對警察,有什麼證據說港人針對老百姓進行大規模傷害呢?曾經出現過的機場暴力衝突,針對的也是那個自稱環球時報記者個人,也不是針對廣大平民,這怎麼可能被定義為「恐怖主義的苗頭」呢?相反,香港的警察濫用權力,這樣的國家暴力,針對的恰恰是無辜的平民,這,倒比較符合「恐怖主義」的定義,不是嗎?中共官方居然聲稱香港人的抗議示威是「恐怖主義」,非常荒謬可笑,也完全無法被國際社會接受。我建議各位要明辨是非,從嚴謹的定義出發,來看到香港是否有「恐怖主義」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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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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