狀告週刊侵害隱私權 林志玲勝訴獲賠80萬(組圖)

去年壹週刊以封面故事報導為林志玲的秘密愛巢,並且刋登2張從山坡馬路上拍攝的生活照,惹怒了林志玲,在同年同月23日,狀告壹週刊侵害隱私權,並且求償1千萬,終於8日士林地方法院判決林志玲勝訴,可獲得精神撫慰金80萬元。

class="twitter-tweet" data-lang="en">(圖片來源:林志玲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