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府就是根據「業鏡」中人一生所幹之事來給人定罪的。(圖片來源:Adobe Stock)
人一旦離世,便要去冥府接受定罪,以決定此人去哪兒?而其根據就是這個人一生所幹之事。這些都在「業鏡」中記載著。
在清朝乾隆年間,有個人由於中暑昏迷,覺得忽然來到了一個曠野中。只感覺到涼風颼颼,頓覺身心舒泰,感到一種說不出來的舒服。然而眼望四周卻看不到路,不知應該往哪兒去。這時遠遠望見有幾十個人在前面走,他便跟在他們後面。
過了一會兒來到了一個衙門,他看到大家都往裡走,他也跟著他們一起往裡走。進去後發現這兒的殿閣寬敞,左右都是長廊。這時只見小吏雜役們來回奔走,好像有大官要坐堂。就在此時,有一個小吏忽然拉住他的手說:「你怎麼剄了這兒?」他定睛一看,卻是已經故世的亡友。他這才明白自己來到了地府。
於是他告訴亡友說自己因迷了路而來到了這裡。亡友說:「活魂誤入這兒,常常有這種事,閻王見了也不怪罪,不過也難免要審問幾句。不如且坐在我的廊屋裡,等退了堂我來送你。我也想問問家裡的事。」
他坐了不大一會兒,從窗縫偷看,發現閻王已升堂,同來的幾十個人都按順序在受審,但聽不清他們在說些什麼。唯有一人昂頭爭辯,好像不服罪。
只見閻王抬起胳膊一揮,殿左邊忽然出現一個大圓鏡,周長有一丈多。鏡子裡出現一個女子,被反綁著挨鞭打。不一會兒,似電光一閃,鏡中又出現一個女子忍淚被污的景象。到此時,這個人才叩頭說:「伏罪。」隨即便被拖走了。過了好一會兒才退了堂。
一會兒亡友就過來了,並問起子孫的近況。他便大略地說了一下。亡友聽了揮揮手道:「不要再講了,聽了只能叫人心煩意亂。」他於是問剛才看見的鏡子就叫「業鏡」麼?亡友稱是。他又問:「要有原形鏡子才能照出像來,這兒沒有原形,怎麼能照出像來呢?」
亡友答道:「人鏡照形,神鏡照心。人做了一件事,心裏都明白。既然明白,心裏就有了這件事。心裏有了這件事,心中就有這件事的像。所以一照就完全顯現出來了。如果無意中做了錯事,他自己也不知道,則照不出來。心中沒有這件事,就沒有這件事的像。地府斷案。只根據有心無心來分辨善惡,你要明白。」
他又問神鏡怎麼能照心?亡友答:「心是不可見的,唯靠著事物在心上留下形象才能見到。身體靈魂分離之後,性靈還存在,神光不滅。如熒熒燈火,外光沒有遮擋,內光通明。內外晶瑩明澈,所以連極細小的事件也能顯現出來。」說完便急急地拉著他往外走。
這時他覺得自身忽高忽下,如隨風飛舞的枯葉。就在這時,他忽然驚醒了,發現自己正躺在臥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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