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辦在香港的大生意:免稅炒樓收租金(組圖)
中聯辦門口被貼滿抗議標語。(Anthony Wallace/AFP/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9年3月4日訊】(看中國記者鐘靈綜合報導)近年駐港中聯辦頻頻在香港買入物業,引起增加人員編制等傳聞。港媒調查發現,這些獲「特權」免稅買入的物業,不但填充了錢包,對香港飆升的樓價也「貢獻良多」。
中聯辦持有的「新民置業有限公司」在香港頻頻買入物業,包括2014年12月以4.8億元購買了李兆基家族恒地(0012)的西環鉑峯全幢共48個單位;2015年,以逾5000萬元購入10個沙田第一城單位;2016年動用逾1.2億元買入西環泓都14個住宅單位;今年2月底用約2.5億港元連買20伙單位等,引起增加在香港編制的猜測。
事實上,為了打擊過高的房價和炒賣房產,港府近年多次調整俗稱「辣招」的印花稅。但根據港府的《印花稅條例》,中聯辦等中央駐港機構,與特區政府機構置業均可寬免繳交印花稅。
得到行政長官批准即可免稅
《蘋果日報》報導,近日記者登門查看其中西環豪宅泓都的單位,應門的人士表示,自己是透過地產仲介租住在這裡,「不是中聯辦的人」,對於業主是中聯辦,租客們均表示不清楚、不知道。
記者再連絡到中聯辦持有的西營盤昌寧大廈低層單位原業主崔先生,崔先生表示,自己是2016年12月向「新民置業有限公司」售出單位,但並不知道對方與中聯辦有關。該單位此前的月租為1.2萬港元。
港媒找到有關物業的買賣合約,首頁中「印花稅」一欄為「Pending Adjudication(有待裁決)」,即暫緩繳交印花稅;2018年5月底「新民置業有限公司」再登記了「再次登記買賣合約(Re-registration For Sale And Purchase)」,當中印鑑表明根據《印花稅條例》第52條獲減免印花稅,證實有關公司無須繳稅。
事實上,《印花稅條例》第52條列明「行政長官可就任何可予徵收印花稅的文書,減免全部或部份須繳付的印花稅,或發還全部或部份已繳付的印花稅」;而香港稅務局則訂明「中央人民政府駐港部門的子公司,如在香港購買物業用作中央人民政府駐港部門員工宿舍,可根據此52條豁免繳交相關印花稅」。
駐港中聯辦主任王志民。(無線新聞截圖)
不過中聯辦似乎並非作宿舍用途,而是以此牟利,相當於利用「特權」炒賣樓房。以單次買入一個390萬港元的單位為例,中聯辦就能省下117萬元印花稅。
根據註冊資料,張曉明2012年開始在任中聯辦主席的5年內,共買入100多項物業;而現任主任王志民也至少買入了50項物業。《蘋果日報》引述政界人士指出,中聯辦除了是中共駐港機構,其入市規模之龐大「更像是投資物業公司」。
會計界立法會議員梁繼昌指出,一般情況下,港府稅務局有酌情權允許暫緩繳付印花稅,但最終該物業能否獲豁免或減免印花稅,都交由行政長官作出決定,但沒有條例要求行政長官公開豁免印花稅的理據,令市場缺乏透明度,甚至出現炒賣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