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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招!公函「治」港 命港府交政治報告(圖)

 2019-02-27 13:55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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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林鄭月娥去年在中共兩會上
圖為林鄭月娥去年在中共兩會上。(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9年2月27日訊】(看中國記者鐘靈綜合報導)香港政府去年以《社團條例》禁止提倡「港獨」的香港民族黨運作,後者提出上訴、也遭駁回。港府昨日突然披露,北京就此事發出「公函」要求提交報告,學者及法律界紛紛怒斥是「對一國兩制前所未見的傷害」。

林鄭月娥昨日下午在保安局長李家超陪同下會見傳媒,並主動公開昨日上午收到北京政府發出的「公函」,內容涉及「禁止民族黨運作」等,並要求港府提交報告。其中並明言「請行政長官就依法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等有關情況向中央政府提交報告」。

這是北京首次採用有關做法。當林鄭月娥被追問事件是否已經損害「一國兩制」和「高度自治」時,林鄭承認情況「稍不平常」、「北京公開要求我交個報告」,她也同時強調「特首同時要向中央政府負責」,但個人傾向將提交報告的內容公開,但鑒於司法程序,會先諮詢律政司意見。

學者:對兩制是巨大的傷害

《蘋果日報》報導,公民黨法律界議員郭榮鏗批評,北京的做法公然破壞一國兩制,並指出美中關係緊繃的情況下,「若美國見到一國兩制實施情況越來越走樣,《香港政策法》勢必消失。屆時香港嘅國際金融中心、商業地位將會全部被毀於一旦」。

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講師蔡子強亦指出,北京以往都透過釋法「達到想看到的結果」,但這次直接以「公函」下令香港政府提交報告,「是回歸20年來都沒有出現過,具體就香港一個政治組織的存在行動,對兩制是巨大的傷害」。

法律界:北京意願或影響香港司法獨立

《立場新聞》報導,由法律界人士組成的「法政匯思」發言人、大律師吳宗鑾今早接受電台訪問時也指出,「香港民族黨」事件仍在法律程序中,雖然對香港法庭和法官堅守司法獨立有信心,但北京政府在法庭聆訊前作出如此行為,憂慮公函仍有可能對法庭造成壓力、尤其危難法庭。

吳宗鑾解釋,雖然這份公函並不等同人大釋法有法律效力,但回顧高鐵「一地兩檢」事件中,香港法庭也裁定「人大常委會『決定』具法律效力」、並接納其符合《基本法》。吳指出,因此如果北京的公函被呈上法庭,法庭不排除會考慮公函意見,「這是我們(法律界)不願意見到的」。

大律師李安然也在節目上指出,北京公函上「依法」一字,反映北京認同取締民族黨運作一事「合法」,變相是對法庭的「警告」、不得作出違反北京眼中的「合法」的裁決。

《蘋果日報》引述不具名政界人士分析指,北京這次是進一步確立可以對香港實行的政治手法,目的是啟動《基本法》第48條中,特首要「執行中央人民政府就《基本法》規定的有關事務發出的指令」的權力,以行政手段繞過香港司法制度執行政治任務。「香港正加快變成『一國一制』,在國際社會中的特殊地位只會失去得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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