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家長帶孩子都來學:《弟子規》(十七)(圖)


《弟子規》是古聖先賢教導人們的道德規範,是影響甚廣的道德啟蒙讀物。(圖片來源:正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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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規》,是以教導兒童倫理道德及基本禮節為主,內容淺白易懂,押韻順口,對兒童正確行為的規範具體明確,有助於讓孩子養成良好品德。

【原文】

將入門,問孰存;將上堂,聲必揚。

人問誰,對以名;吾與我,不分明。

用人物,須明求;倘不問,即為偷。

借人物,及時還;人借物,有勿慳。

【註釋】

(1)入門:進門。入,進。(2)孰存:誰在裡面。孰,誰。存,存在。(3)上堂:進入大廳。上,登上。堂,正房、大廳。(4)揚:提高聲音。

(5)吾:我。(6)分明:清楚、明白。

(7)用人物:借用別人的物品。用,使用。(8)倘:如果。(9)即:就是。

(10)及時:迅速而不耽擱時間。(11)慳:吝嗇。

【白話解說】

將要進門時,先問明誰在裡面;將要登入大廳時,必須提高聲音向人打招呼。

別人問你是誰,要回答自己的名字;只回答「我」,別人不清楚。

使用別人的物品,必須先明講,請求借用;如果沒徵求同意,擅自拿走就是偷。

借用別人的東西,用完要趕緊歸還;別人向我借東西,如果我有就不要吝嗇。

【參考故事】

地府銘記偷雞罪

古時候江南一帶有個讀書人,心意正直。正好陰間地府第七殿缺人,玉皇大帝授命讓他暫時主辦。每隔幾天,他就進地府辦事,只要查看文簿,不用判案。

他看到每個人隨著自己造的善業、惡業,懲罰和福報也各不相同。每次看見有人自己爬上刀山劍樹,就派左右侍者去救,越救反而他們爬得越快,竟無法挽救。

一天翻閱文簿時,看見妻子有一條罪狀,說是偷了鄰家一隻雞,連雞毛共重一斤十二兩,他就把這頁折起來做記號。

回到陽間,他質問妻子,妻子還抵賴騙他,他描述地府所見,再問妻子,妻才承認說,鄰居養的雞吃了她晒的食物,她失手打死了這隻雞,怕鄰家婦人責罵,所以還藏著這隻雞沒敢說出來。他們把死雞拿出來一秤,斤兩一點不差,就是一斤十二兩,夫妻都感到驚奇訝異,於是把這隻雞換算成同等價錢,向鄰人賠償謝罪。

不久他再入地府,檢查之前的文簿,折痕依舊,但妻子那條罪狀已無蹤影。

(取材明代《見聞錄白話》)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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