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解密檔案:台灣關係法通過 鄧小平跳腳(圖)
1979年中國副總理鄧小平訪美期間會見時任美國總統卡特(圖片來源:Wikipedia)
【看中国2018年12月17日讯】中華民國在1978年底確定與美國斷交,隔年美國就通過了台灣關係法。依美國國務院解密檔案顯示,時任中國副總理的鄧小平之後在北京接見美國副總統孟代爾的時候,抱怨台灣關係法的通過會讓蔣經國很得意的,「連尾巴都翹起來了」。
據《CNA》報導,美東時間的1978年12月15日,美國總統吉米‧卡特(Jimmy Carter)政府為了推動外交聯中抗蘇,宣布美國將在1979年1月1日與中國正式建交,使得台美關係陷入谷底,台灣對卡特的最後決定充滿了憤怒與不解。
台美斷交 卡特的歷史定位
美中建交談判期間,對台軍售存在著嚴重歧見,雙方一直無法達成共識。依據美國國務院解密檔案,美國最後一任的駐中華民國大使安克志(Leonard S.Unger)於宣布建交前7小時,向已故蔣經國總統報告美台將斷交時,曾轉述卡特的保證,對台軍售將繼續有效,美方也明確向北京傳達會暫停對台軍售一年,但隨後會恢復。
1978年12月14日,鄧小平接見了美國駐北京聯絡辦事處的主任伍考克(Leonard Woodcock)時不滿表示,兩國建交後,如果美國持續對台灣軍售,將會對中國「以和平方式解決台灣回歸祖國的問題設下障礙」,但是同意「按原計畫建交」。亦即中國讓步,先以建交為重,暫時擱置對台軍售的議題。
1979年1月4日,美國國務院電傳東亞暨太平洋地區外交機構的總統備忘錄內也指出,美台之前有的國際協定與安排應該繼續有效,美國所有法律、法規或命令提到外國、國家、州、政府或類似實體時,各部門跟機構在解釋時,應適用台灣。卡特還在備忘錄中表示,會向國會提交有關美台人民間非政府關係的立法請求。
台灣關係法生效 讓鄧小平抱怨
在這樣的基礎上,美國國會1979年3月底通過台灣關係法,並於1979年4月10日卡特簽署生效,且生效日期回溯至1月1日。
這項美國國內法明確指出,美國政策包括維持美台商業及文化關係、維持台海和平穩定、維持台海現狀、保障人權與台灣安全以及提供防禦性武器給台灣人民等;任何企圖以非和平方式(包含杯葛或禁運)解決台灣未來的作為,都會威脅太平洋和平與安全,美國將嚴重關切。
美國通過台灣關係法後讓中國大為跳腳。根據美國國務院解密檔案顯示,當年8月27日,鄧小平在北京接見了美國副總統孟代爾(Walter Mondale)的時候,曾向他當面抱怨台灣關係法的通過會讓蔣經國「很得意」、「連尾巴都翹起來了」。
中國覬覦雙橡園 40年後仍為台灣資產
中國也對台灣在美資產覬覦已久。在美中建交談判期間與之後,北京曾多次向美方主張依循國際法,欲接收「蔣氏政權」在美所有資產的要求,包含當時作為駐美大使官邸的雙橡園。
雙橡園(圖片來源 : dbking/ Wikipedia/CC BY-SA 2.0)
1978年12月28日,時任國務卿的賽勒斯‧范斯(Cyrus Vance)發給當時在台北處理斷交事務的副國務卿華倫‧克里斯多福(Warren Christopher)電函,內容清楚說明美方態度,認為台灣在美外館資產的處理應透過法律途徑解決。
國務院的態度確認了中華民國在美資產將依法處理,而不是依中方要求「移轉」。台灣關係法也確認了,「不會去除、剝奪、修改、拒絕或影響,過去或今後台灣依據美國法律所獲得的任何權利及義務」。
此為已被美國內政部列為古蹟的雙橡園,在40年之後仍是台灣所有的重要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