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溢油案:艱難漫長的訴訟(圖)


渤海石油鑽井平臺(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8年8月6日訊】幾天前,7月19日,《中外對話》記者馮灝報導:《渤海石油污染事件的七年長跑,拷問中國海洋法制》。20戶旅遊經營者最終與康菲達成和解協議,後者將向前者支付賠償款,以補償2011年一次重大海上油田溢油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賠償數額是否達到原告在起訴書中提出的2620萬元,目前尚處於保密階段。報導指出:旅遊業者獲得賠償是以和解告終,同一污染事件的其他民間訴訟至今尚無勝訴。

事故發生於2011年6月,渤海上一處叫蓬萊19-3的海上油田突然嚴重溢油,事主反應緩慢,並隱瞞消息近一個月,造成了6千多平方公里海域的大面積污染。這是中國近岸最大的海洋環境災難。蓬萊19-3油田是由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中海油公司」)和美國康菲石油中國有限公司(「康菲公司」)合作勘探開發的。事發十個月後,肇事者「中海油」和「康菲.中國」跟中國海洋局和農業部分別達成最終調解協議,付出賠款共計30.33億元人民幣。這筆賠款的對象是河北、遼寧的養殖業、漁業,但同在渤海沿岸的山東、天津漁民和養殖戶卻並不包括,旅遊業更不在內。這一重大污染案件的訴訟過程極其漫長複雜,就連參與其事的律師也難以講清。但其中還是有些值得一提的看點。

看點之一:「告洋狀」。因為天津和山東地區被排除於賠償範圍之外,數百名天津、山東漁業養殖戶陸續向青島海事法院提起訴訟。法院不予立案,要先進行調解。而當地政府則威脅漁民,明確地說,只有放棄訴訟接受調解的才能拿到賠償款,繼續堅持走法律途徑的不能得到賠償。稍有頭腦的人都會明白,當地政府在「拉偏架」。為什麼?污染事故的責任主體是一家合資公司,康菲石油中國有限公司佔49%股份,控股51%的中海油是「特大型國有企業」。法院是趙家開的,中海油也是趙家開的,康菲公司借中海油的光,鑽到了趙家的保護傘下。

於是,無路可走的山東漁民和養殖戶飛過太平洋,到康菲公司總部所在地——美國得克薩斯州休斯頓,向聯邦地區法院提出訴訟。這在當時是一件轟動全國的新聞,電視臺曾直播,但中途被禁止。個中原委,外界知之不詳,但網上有針鋒相對的輿論,一派叫好,另一派則罵「告洋狀」的山東漁民是「漢奸」、「美奴」。有人如此評論:「康菲漏油事故發生在中國,康菲是在中國犯的罪,所以康菲漏油案理應由中國的法院依照中國的法律進行審理,而這500名山東漁民卻請求美國法院依照美國的法律來審理這個案子,來干涉中國的司法主權!這500名山東漁民為了自己這個小集體的利益而不惜告洋狀,向美國法院遞交訴狀,請求美國法院來干涉中國的司法主權!他們是漢奸、美奴!」另據漁民們透露,他們還「受到了山東地方政府官員的警告、威脅和監視,並且被要求撤訴。」一個單純的污染賠償案件,就這樣變成了愛不愛「我的厲害國」的政治事件。

這次「告洋狀」顯然是受到墨西哥灣漏油事故的啟發。2010年4月20日,英國石油公司在墨西哥灣的「深水地平線」鉆井平臺發生爆炸,引發大量石油泄漏,長時間堵不住,帶來巨大生態災難。美國司法當局很快就展開刑事和民事調查,準備起訴。美國政府要求英國石油公司準備500億美元的賠償金,後來實際上賠了200億美元,幾乎把英國石油公司賠得傾家蕩產。英國石油公司躲避刑事指控和無止境的民事索賠,已經在做申請破產的打算。但法律專家指出:美國聯邦法院已引入了「誠信原則」,如果有人濫用破產章程,破產申請可能會遭到拒絕。總之,美國對石油泄漏事故下手很重,而且有獨立司法,這些對中國受害者很有吸引力。可是「告洋狀」並未獲得預期結果,美國法院立案很快,兩次聽證會後卻無疾而終。原因大致有三條:一是美國法律有一個原則,經濟賠償訴訟應該由事發地法院進行審理。二是中美之間沒有司法管轄權,美國法院無法到中國取證。三是,康菲公司的代表提出,該公司已經同中國政府部門達成協議,支付了10.9億元人民幣,並向河北、遼寧二省的漁民賠償了石油泄漏所造成的損失。如果山東漁民能夠證明他們受到了影響,則可以向中國農業部尋求賠償。

2015年7月,即漏油事故發生4年之後,青島海事法院終於立案審理。時間拖得太長,早先的500名原告只剩下263位堅持到底。進入程序後,他們遇到了一個舉證的困難,即:怎麼能證明他們所遭受的損失正是這次漏油事故所造成?眾所周知,環境污染、特別是海洋污染案件之舉證是一項非常困難的事,要令人信服地說明兩者之間的因果關係,往往不是處於弱勢的受害者力所能及。而石油公司的律師卻向法院證明,溢油事故並未對原告所處海域造成損害,而原告也未能證明溢油事故與原告訴稱損失之間具有關聯性。最終,石油公司贏得案件的全面勝訴。

人們對舉證的難度早有預料,但沒有料到的是,在上訴期內,全部263位原告均未提出上訴。於是,法院判決生效,關於渤海石油泄露事故的法律訴訟塵埃落地。

只要是中國人,誰都不難猜出背後的貓膩。

事後,青島海事法院進行了調解,受害者們得到一定程度的補償。曾深度報導溢油事故的記者馮潔認為,目前制度建設的進展尚不足以支撐污染受害者得到更好的結果。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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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鄭義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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