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園丁文苑】文史常識之廿九:標點符號史話(圖)
標點符號就是書面語言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圖片來源:Pexels)
現代文明社會,人們免不了與社會接觸,與外界交流。語言和文字就是人們交流的工具。而標點符號就是書面語言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筆者曾做過教育研究工作。我在以前的文章中,曾經談到中國文字的產生和演變。人說話聲音有抑揚頓挫,有連貫也有停頓,那麼中國古代文字作品,是否也有現在人們使用的標點符號哪?沒有。你可以在以前的甲骨文或鐘鼎文拓片上仔細觀察,那上面沒有標點符號。在竹簡和一些篆書,隸書和楷書的古籍中,也看不到今天人們使用的這種標點符號。
在漢朝以前,沒有紙張,文字最早是刻寫在甲骨或鑄造在金屬器具表面,後來刻寫在竹木上或書寫在絲帛上,古代人是不使用標點符號的。即使在漢朝以後的若干朝代出版的古籍中,也見不到今日人們使用的標點符號。可以說中國古代的書籍,多數是不使用標點符號的。
既然中國古人不使用標點符號,那麼讀古文,就必須會「斷句」。否則會鬧誤會。例如《韓非子・外儲說左下說二》記載了一個故事:
哀公問於孔子曰:「吾聞夔(kui)一足,信乎?曰:「夔,人也,何故一足?彼其無他異,而獨通於聲。堯曰:夔一而足矣。使為樂正。故君子曰,夔有一,足也」。
這段魯哀公與孔子的對話,講的故事就是:魯哀公聽人說夔有一隻腳,就覺得奇怪,問孔子是否相信。孔子對哀公說:「夔是在堯時期通曉音律,對天下實行音樂教化作出貢獻的一個人,他是一個樂官。他長得和其他人一樣,怎麼會是一隻腳?舜繼堯位以後,曾經想另尋他人做樂官,堯就告訴舜說,像夔這樣的人有一個就足夠了」。
我們從這個故事可以判斷出,告訴魯哀公說夔只有一隻腳的那人,是因讀書沒能正確「斷句」而造成的誤會。
據《禮記・學記》記載,有「一年視離經辨志」。這裡的「離經」就是指「斷句」,「辨志」是指辨解文句的內容,「一年視離經辨志」的意思是說,學生學習一年以後,要考核他的「斷句」「辨志」能力。
讀書對「斷句」做記號始於漢朝。就是在讀書時,在書上一句話的旁邊,用筆做一個記號,這種記號有的是用一個「對勾」,有的是用一個朝下的「箭頭符號」。符號的作用相當於今日我們使用的「頓號」,表示句中的停頓。
到了宋朝時的古籍,這個「勾號」被人換成了一個「圓圈」。使用「圓圈」斷句,所畫圓圈有大小兩種。如朱熹的《四書章句集注》,每章之前用一個大圓圈,每句之後用小圓圈。
到了明朝,隨著刊本小說的印刷發行,才使用了「人名號」和「地名號」。「人名號」就是在人名旁邊劃一條單線,「地名號」就是在地名旁邊劃雙線。那時的書是豎排版,當然就是劃豎的直線。
其實我們現在使用的標點符號,它是從歐洲輸入的「舶來品」。
歐洲在公元8世紀,在書寫的文字中就已經使用了冒號,分號等。到15世紀,在威尼斯,有一名叫阿爾德・曼努齊的個印刷師,他在原有標點符號的基礎上,又創造了幾個新的標點符號,並且對所有標點符號規定了用法。西方文字中的標點符號,從此走上了標準化,規範化。
中國引用西方標點符號是從鴉片戰爭以後的事。
向中國介紹西方標點符號的第一個國人是張德彞(yi),他是清朝末年的一個外交官。他在《歐美環遊記》中講了西方人使用標點符號的情況。嚴復是第一個使用新式標點符號寫書的國人,他的書名是《英文漢話》。
1897年有個廣東人叫王炳章,他取中國文中原用的「圓點」及西方文中的「句讀勾勒」,草擬了10種標點符號。後來胡適,錢玄同等作家,教授開始在其作品中使用。
1919年胡適,錢玄同,劉復等六位教授在國語統籌會第一次會議上提出個方案,要求政府頒佈施行。他們提出的這個《新式標點符號方案》,包括了「,。;?!--《》()」等。
1920年2月北洋政府教育部發布53號訓令,即《通令採用新式標點符號文》。
1951年中國大陸中央政府出版署公布了標點符號使用辦法。規定了14種標點符號,即句號,問號,嘆號,逗號,頓號,分號,冒號,括弧,引號,破折號,省略號,著重號,書名號,專用號。
中國民間有許多使用標點的有趣的傳說,在此僅舉兩三例:
我在《漫談歲寒三友》的文章中,曾經介紹到過明朝的文學家,畫家徐渭,這次講的故事就與他有關。徐文長晚年窮困潦倒,以買書畫為生。難以度日時,就到親友家中做客,時間一長,主人有點不耐煩,不想留客,但又不好意思對他直言,恰恰又逢陰雨天氣,於是就在牆上寫了一段沒有標點符號的文字:「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主人的原意是說「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徐渭看後就給點上了斷句符號,成了「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他還對主人說:「既然你這樣盛情留我,那我就多住幾日吧」。弄得主人哭笑不得。
還有一個關於遺囑的故事。有一老人去世了,留下親筆寫的遺囑是:「八十老翁親生一子所有財產完全傳給女婿外人不得爭奪」。這個無標點符號的遺囑,可做兩種解釋,一是「八十老翁,親生一子,所有財產完全傳給。女婿外人不得爭奪「。另一種理解就是「八十老翁親生一子。所有財產傳給女。婿外人,不得爭奪」。這就是寫文無標點造成的歧義。
還有一個現代人的故事,即寫信不點標點造成的不同理解。有一個青年人,在外打工,寫了封信寄回家,他寫的是「兒的生活好痛苦一點也沒有糧食多病少掙了很多錢」。他媽看信後,傷心的流淚。為什麼?她理解成「兒的生活好痛苦,一點也沒有糧食。多病,少掙了很多錢」。他爸把信拿過來一看,笑了,他說「兒子說他生活好,痛苦一點也沒有。糧食多,病少。還掙了很多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