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玲小說虛構惡霸地主 階級鬥爭歪曲中國社會 (組圖)


左:丁玲寫小說《太陽照在桑乾河上》編造惡霸地主的謊言。右:中共編造的華南惡霸地主南霸天。

丁玲《太陽照在桑乾河上》是一部宣揚共產黨土改的「紅色經典」,該書1951年獲「斯大林文學獎」。

近年,發現了丁玲的一批遺作,有一篇談到該書,其中說「《桑乾河上》是一本寫土改的書,其中就要有地主,但是要寫個什麼樣的地主呢?最初,我想寫一個惡霸官僚地主,這樣在書裡還會更突出,更熱鬧些。但後來一考慮,就又作罷了,認為還是寫一個雖然不聲不響的,但仍是一個最壞的地主吧。」(《人民日報》2004年10月9日)

2006年《南風窗》雜誌記者田磊重訪了桑乾河畔的溫泉屯(小說原型),採訪了當年參加土改的農民,老人們敘述「那時的溫泉屯,其實並沒有特別大的地主惡霸。但是,每個村都要鬥地主的,後來,就鬥了顧家三兄弟,顧家一共有300畝地(每兄弟100畝),算是地主,還有,就是李家三兄弟,可這都是些破落地主。」

「地主其實人不壞,還經常資助四鄰,碰上天災歉收的年頭,那些『地主』還會在大戲台上煮粥給餓肚子的鄉親吃。」分地後,「村民們暗地裡會覺得對顧家和李家有點不公平,……分到的地並沒有去種,樹上的果子,摘了之後也都在家裡放著,沒有吃,也沒有拿去賣。」「畢竟,那是人家的東西呀!」作者評述,「實際上,村民們的經驗與政權的想像是存在差距的,一般鄉民顯然不會把自己日常生活中熟悉的鄰居和鄉親看成是『階級敵人』,他們有自己的生活邏輯,只有強大的意識形態灌輸之後,人們才有所接受和改變。」(《南風窗》2006年田磊「重訪桑乾河畔」)

「階級鬥爭」歪曲了中國社會。由於宣傳,人們已經習慣將中國古代社會稱封建制,這很不對,許多學者都反覆指出。封建是分權,比如英國的貴族分封帶來了抑制王權的議會和憲政。而秦後中國主要是中央集權,和「封建」正相反。「封建」的濫用是馬克思主義在中國的縮影,「階級」亦然。馮天瑜的新作《「封建」考論》專門論述了該詞的名實錯置,並做了澄清。中國當代詞語的名實錯置,不僅是思想和判斷之事,更是權力的政治強制和操縱的方式:權力錯置概念,由而操縱人,控制社會,達至政治目的。

丁玲的這部小說,就體現了政治對「名實錯置」的有意製造。這也就是:強大的意識形態灌輸,改變了人的生活經驗和常識,熟悉的鄰居和鄉親成了階級敵人。土改及這部「革命史」,就是這樣創造來的。


中共煽動仇恨,斗地主,瓜分地主的私有財產。(網絡圖片)

「打倒地主階級」、「消滅封建制度」、「農民翻身解放」,這些套語(大陸至今仍普遍使用)顯示土改是一場政治革命。但中國農村並不存在這種政治壓迫和對立,農民也沒有革命的要求。

歐洲封建制有軍事性,也是軍事征服的結果,農民依附貴族領主,沒有土地權和人身自由,而且等級世襲。貴族和農民的關係首先是政治的,等級制度促進了歐洲階級的分化和對立。無論是十四世紀英國農民起義,還是後來的德國農民戰爭、法國革命,農民對政治權利的要求:「消滅貴族」、「自由」「平等」,都超過對土地的渴望。但也正是貴族有領地,佔有農民,有武裝,因此可以對抗王權,從而帶來憲政。還應該說,等級制對歐洲未來社會的組織化秩序化的建設,及各階級的分工與合作有重要作用。

而中國是中央集權,為避免分權,而不分封,因此也就保留了鄉村的自然形態:小農經濟;氏族血緣社會;鄉村自治。與封建對應的是分權制衡;而中央集權之下,是中國龐大分散的自耕農社會。在這個意義上,中國農民是「自由人」,有土地,能進取,可遷徙、科舉、經商。他們比中世紀歐洲農民幸運,沒有人身隸屬,也沒有等級限定。

地主是田產概念——田主,地主和佃戶雇農也只是經濟關係;而且地主可以淪為佃戶,雇農也可以升為地主。他們之間有貧富有貴賤,有經濟和雇佣的矛盾,但沒有明確的等級和政治對立。就算「打土豪」,農民也是為了「分田地」,而不是為了「自由」「平等」。

梁漱溟、錢穆等都強烈批評將階級論強加於中國,錢穆說中國人自由,即是針對中國沒有歐洲的封建等級制和人身附屬。

中國鄉村作為氏族血緣社會,其是倫理秩序,而非規則秩序(請注意,這點非常重要,涉及中國農村的社會性質,費孝通先生將此兩種秩序成為禮俗社會和法理社會),道德重於法律,屈死不告狀,子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自古官不下縣,村無政權無制度無司法,而是氏族式自治,就事論事,約定俗成,族長也是推選。

中國有鄉紳,鄉紳是官政和鄉村的橋板,其代表鄉村連接政府;作為自治社會,他們類似長老,在鄉村有領導作用,但限於宗族和倫理範圍之內,而非政權;因為沒有權力的強制,因此也就不能說是統治;鄉紳更重要的意義是代表儒家倫理秩序和文化,使之落到鄉村,這也就是他們的教化功能。

(文章有刪節,僅代表作者個人的觀點和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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