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好心協助 法庭拍照內地女竟反嗆他
唐女涉在法庭上拍照,高等法院日前已經將案件交給警方調查,不排除檢控其藐視法庭罪。(新聞截圖)
【看中國2018年5月26日訊】(看中國記者鐘靈綜合報導)日前報導,涉及在23日香港高等法院審理2016年旺角騷亂案件時拍照的內地女子唐琳玲,正面對司法檢控。據悉她在法庭向偶爾相遇的著名大狀艾勤賢求助,又向傳媒自稱「已經聘用艾勤賢」。艾勤賢其後澄清沒有受聘,但仍義務協助唐女上法庭解畫,豈料唐女在庭上突然反嗆其「向傳媒傳遞誤導資訊」,惹得大狀扔下文件拂袖離庭。
《蘋果日報》報導,繼日前唐女真實身分成疑、涉嫌「自編自導」中鐵建集團高層身分後,唐女昨日按法官指示再到高等法院應訊。她自稱「已聘用著名大狀艾勤賢代自己解畫」,但艾勤賢則澄清,自己「只是在升降機偶遇她求助,沒有正式受聘」。不過,艾勤賢仍然義務協助唐女上法庭解畫。
法庭上,法官指有人在庭內拍照已非個別事件,並指出藐視法庭可有嚴重後果。艾勤賢則建議唐女儘快認罪了事。不過,當艾勤賢在庭上說到「She is prepared to accept she took.....(她已準備好承認她曾……)」時,唐女突然插嘴表示,毋須艾勤賢再代表自己發言,並反嗆其「向傳媒傳遞誤導資訊」。據悉艾勤賢當時表情錯愕,隨即將文件大力扔到檯面,表示自己已經避免與傳媒交談,並拂袖步離法庭。唐女此時才頻頻鞠躬道歉。
艾勤賢離開後,她開始為自己自辯,並聲稱「曾有機會移民澳洲,但來了香港......香港是中國一部份......雖然文化不同但和諧共處」。她多次越說越激動,並打斷法官發言,不過法官沒有喝斥,多次指其發言無建設性,不過唐女並無停下,最終被法官打斷。
唐女離開高等法院時被大批傳媒追訪,她沒有回應自己是否中鐵建員工,並首度以普通話回應問題(之前一直堅持以帶口音的英文回應);她又稱,艾勤賢在庭上的陳詞不符自己的說法,並表示有自信有能力自辯。
目前由法庭保管、作為重要證物的唐女手機,已經由法官下令轉交警方。案件押後至6月15日再訊,而唐女可以5萬元保釋外出,期間禁止離開香港。
有港媒報導指在法庭拍照的唐女在網上自稱為中鐵建(1186)員工,而中鐵建事後回應「這個人從來不是中鐵建的員工」、而唐女被指是「投資部副總經理」,中鐵建指出,公司沒有此部門及職銜。(新聞截圖)
身分成疑或涉偽造文書
日前有傳唐女經常在各大財經金融場合現身,甚至在長和股東會派發過自稱中鐵建高層的卡片,因此有使用虛假文書之嫌。而唐女在卡片上印上律師及CPA頭銜,如果經查證後並非在香港執業,就已經可以構成使用虛假文書罪。根據《刑事罪行條例》,使用虛假文書罪最高可判監14年,冒充律師可判罰款50萬元,至於冒充會計師可判罰款2.5萬元及監禁1年。
財金界日前流傳「唐琳」卡片上的域名「crccintl.com」,事實上並非由中鐵建集團所有,而是由一間名為「Xin Net Technology Corporation」公司持有。該公司在2017年4月成立,該公司註冊管理人及聯絡人名字均為「Lin Ling Tang」,即在高等法院拍照女子的真實名稱。(圖片來源:網絡論壇)
法庭資料顯示,涉事女子全名「唐琳玲」(Tang Lin-ling),而非當初其所稱的「唐琳」。在一間名為「京都律師事務所」的網頁上,她自稱為悉尼大學金融學碩士,曾任職仲量聯行(JLL)、中交建(CCCC)、中鐵建(CRCC)等,並撰寫有關「海外併購融資模式案例分析」的文章。
而在LinkedIn資料中,又有一名名為Aileen Tang的女子指自己在悉尼大學會計及金融碩士畢業,並提到在中鐵建擔任「投資部副總經理」;
香港財金界昨日傳出一張卡片,卡片來自一名自稱「唐琳」女子,同樣指自己為中鐵建旗下「中國鐵建國際集團有限公司」的「投資部副總經理」,銜頭除了會計師外,還是律師。
該「唐琳」卡片上的電郵郵箱,顯示域名為「crccintl.com」,而非中鐵建國際集團所用的「crcc.cn」,而中鐵建亦明確表示,該女子自稱是本公司的高層「信息也不是真實的」,並澄清公司並無投資部,也沒有投資部副總經理一職。
《明報》翻查了「唐琳」卡片上的域名「crccintl.com」,顯示並非由中鐵建集團所有,而是由一間名為「Xin Net Technology Corporation」公司持有、該公司在2017年4月成立,該公司註冊管理人及聯絡人名字均為「Lin Ling Tang」,即在高等法院拍照女子的真實名稱,註冊地址為北京長安路。換言之,「Xin Net Technology Corporation」很可能是在高等法院拍照女子--「唐琳玲」一人成立的公司、而該公司域名「crccintl.com」與中鐵建十分相似,唐琳玲」亦在卡片上自稱是中鐵建高層「唐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