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嶽帝秉公執法,女鬼受懲
鎮江人包某,年輕俊美,娶妻王氏。包家世代經商,常與一些商人來往於大街小巷。
乾隆四十五年秋天,包某約了幾位朋友,到青樓妓院去玩,直到傍晚才回家。這時,包某的妻子王氏,正同家中的一位女僕在廚房準備晚飯,聽到敲門聲音,就叫女僕去開門。開門一看,見是一位盛妝的年輕女子。這女子進門後,直奔王氏的內室,女僕問她是誰?她也不答理。女僕以為她是包家的親戚,於是去報告王氏。王氏急忙跑到內室,發現原來就是包某,她禁不住哈哈大笑,說這女僕老眼昏花,竟把男主人認作了女人。
可是,包某忽然做出一副女人的樣子。他恭恭敬敬地走近王氏,與王氏寒暄問好,並且說:「包郎在一家妓院裡飲酒時,我一直守在妓院門口,等他走出妓院,我才隨他回來。」王氏見他的聲音舉動,都不像包某,完全是一個女人的模樣,唯恐他得了什麼瘋病,於是急忙把家中的僮僕以及街坊鄰居、親戚朋友們找來。包某都一一與他們見面,禮儀週到,連每一個人的稱謂,都一點不錯,儼然是一個知書達禮的大家閨秀。親戚朋友中,也有個別的輕薄男人,見他一副女人腔,不免嘻皮笑臉地上前挑逗,他就立刻變了臉色,怒氣沖沖地說:「我可是個規矩的女人!誰要是在我面前輕薄,我就要了他的命!」
眾人就問:「你與包某有什麼冤仇呢?」女鬼這才嘆息著說:「我和包某是愛極成仇!為此,我曾前後十九次到城隍神那裡告他,但都沒有結果。現在我又告到了東嶽帝君那裡,才蒙批准。過不了幾天,他就要和我一起到東嶽帝君殿前受審了。」有位親戚問:「請問小姐貴姓芳名?」女鬼說:「我是體麵人家的女兒,姓名不能告訴你們。」
又有一人問:「那麼,你告包某,有什麼理由嗎?」女鬼就一連背出十九張狀紙的訴訟請求,因為背得太快,不能都聽得清楚。大意是控告包某對自己冷淡,忘恩負義,使她婚事不諧(她想得到他而未得到)。
又有人問:「你既然附在包某身上說話,那麼,你把他的靈魂弄到哪裡去了?」女鬼微徽一笑,說:「他的靈魂,已經被我關在城隍廟旁的小屋中了。」王氏一面哭著,一面向女鬼磕頭求拜,請求放還她的丈夫。但女鬼卻不予理睬。
入夜時分,包家的親友就私下商議說:「女鬼曾說過,她曾多次到城隍那裡告狀,都沒有被批准。現在她把包某的靈魂關在城隍廟旁的小屋裡。我們何不也到城隍神那裡告她,求城隍神伸張正義?」於是,眾人分頭去準備了香燭、紙錢等祭祀物品。女鬼一看這形勢,好像真是要去告她的樣子,就立刻改變了口氣,說道:「現在各位既然都來為他求情,我且放他回來。至於我告他忘恩負義,這自有東嶽帝君審斷。」
女鬼說完這番話,就離開包某的身體,走了。這時,包某一下子癱倒在地上,過了一會兒,就甦醒過來,顯出極其困乏的樣子。親友們圍著他,問他見到了什麼?包某說:「我剛一出妓院門口,就被這女人跟上。開始時,她只跟隨我走,有時在我的左面,有時在我的右面。到了教場,這女人就上前一把把我抓住,拉到城隍廟左邊一間小屋裡,把我關了起來。在黑暗之中,有人用繩子捆住了我的手腳,又把我推倒在地,旁邊還好像有人在看守著我。剛才聽到這女人進來說:「今天暫且放你回去!」就把我推出了小屋。我跌了一跤,就醒來了,發現自己已經到了家裡。這場官司,明天東嶽帝君就要開庭審理。」家人還想問個仔細,包某已經困極睡著了。
包某一直睡到第二天下午,才起身,對家裡人說:「傳喚我的差人來了,快擺了酒餚招待。」隨後,他親自迎出大廳,面向空中的椅子,拱手施禮,嘴裡還不停地說著什麼,而別人卻一點也聽不懂。酒席擺好後,他又回到內室,躺在床上。入夜,到了頭更時分,包某突然昏死過去,但心口還有點溫熱。
王氏一面哭泣,一面與親友守護在他的身旁。只見他面色一會兒發青,
一會兒發紅,一會兒又發黃,變化不定。過了三更以後,包某的胸口、脖子和咽喉上,先後出現了幾道被抓傷的痕跡。到了第二天二更時分,他的辮髮也散了開來。天將破曉時,他卻開始甦醒過來,喊著肚餓,要茶、要飯。家人端上後,他一連吃喝了十多碗,而且吃得很快,把家人和親友嚇得目瞪口呆。包某吃飽喝足後,定了定神,又呼喚家人擺酒席,招待差役。王氏照他的吩咐,命人擺了酒席。包某又叫人取六千紙錢,其中不能有一紙殘缺的。然後在大廳之前焚燒四千,在大門外胡同的一側焚燒兩千。又親自走到大門外,打拱行禮,做出送客的樣子。接著,回到內室,躺在床上睡了。
包某一直睡了兩天兩夜,方才睡醒。起來後,他詳細地講述了自己昏迷中的所見所聞。包某說:「我被女鬼從城隍廟旁的小屋裡釋放回來後,第二天,就有兩位差役來傳喚我。這兩位差役,一個我不認識。一個姓陳,是商人的兒子,也是我少年時代的同窗好友。這姓陳的家境貧寒,他娶媳婦時,我曾幫過他幾千文錢。現在他已去世了三年,在東嶽帝君的下面當一名差役。姓陳的對我說:‘這事已經分派到速報司審理。你我都是同窗好友,我生前又承您的高誼,現在我自當用力照應。你跟著我們走一趟,也不必上枷具了。我跟著兩位差役,走到半路,又看見兩位差役押著那個女鬼,女鬼上枷帶鎖,見我不上枷具,她又氣又恨,就一頭朝我撞來,又用手抓傷了我的面頰,這就是我身上所以有紅色爪痕的原因。女鬼又大罵押送我的兩位差役徇私枉法,不給我上枷具。兩位差役沒法,只好給我上了枷鎖,四人同行。
路愈走愈遠,天也愈來愈黑。陰風陣陣,淒涼而強勁,吹亂了我的辮髮。不久,我們到了一個地方,隱隱中好像有一所衙門。差役命我坐在地上等候。一會兒,有兩個打著紅燈籠的人從裡面走出來。差役去掉了我身上的枷鎖,帶我隨紅燈籠進入大堂,命我在紅燈的旁邊跪下。只見公案上放著一些案卷,-位官員臨案而坐。這位官員頭戴烏紗帽,身穿大紅袍,用手捋著鬍子,問道:‘你就是包某嗎?’我回答說:‘是。’官員又命人把女鬼帶上堂來,問答了許多話。那女鬼與我雖然並排跪在台階之下,相距不過一尺多,但她答的話,我一句也聽不清。這時,只見堂上那位官員大怒,說:「你生前仗著父親官大氣數,想控制男方而不得,死後還想得到他。這事本非大罪,只是可惡。」便命鬼卒打了女鬼十五個嘴巴,隨即上了枷鎖,由兩位差役帶著她,痛哭流涕地退下堂去。我剛跪到大堂上時,好像身在泥潭裡,腳下泥濘不堪。又有陣陣陰風吹來,臉上絲絲如刀刻,使我直打哆嗦,寒冷難當。等到官員命人打女鬼的嘴巴時,姓陳的差役在一旁悄悄對我說:‘老兄,你的官司已經打贏了。你的頭髮凌亂不堪,我幫你把頭髮梳辮起來吧!’我低頭讓姓陳的差役辮髮。當我再抬起頭來時,發現紅燈籠和官員等等都不見了。姓陳的和另一差役把我送回家中。兩位差役向我說明,燒化的錢,共六千文,其中兩千是給姓陳差役個人的。」
有的親友問包某:「這個女鬼,你究竟認識不認識?」包某竭力辯解,說:「我根本不認識她!真不知她為什麼要找到我頭上來!」
據親友們分析:這個女鬼生前羨慕包某,年輕英俊,因不能如願,含恨而死。死後仍不甘心,要召喚包某到陰間為偶。所以,她挾著私心誣告包某,卻被神明識破,因此受到了處罰。
陰間也有誣陷者,但冥官持正不枉法。包某待人友善誠摯,所以這次被女鬼誣陷,卻能安然解脫。
做人處事友善誠摯,無論在哪裡,都會得善報。
(據清代袁枚《子不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