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8年5月1日訊】寧夏交通運輸系統爆發腐敗窩案,日前當局通報稱,寧夏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副巡視員張興國落馬。約半年前,張興國所在的交通運輸廳兩任廳長周舒和許學民被查。
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委監委4月28日公布了寧夏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副巡視員張興國和文化廳黨組成員焦連新落馬的消息。其中,現年58歲的焦連新曾任寧夏富寧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寧夏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等職,2011年4月起任寧夏自治區自治區文化廳黨組成員兼寧夏文化產業投融資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現年55歲的張興國曾任寧夏自治區公路建設管理局副局長、自治區公路建設管理局副局長等職,2016年3月起任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副巡視員。
值得關注的是,約半年前的2017年11月6日,張興國的頂頭上司、寧夏交通運輸廳廳長許學民和寧夏人大財經委主任委員周舒同日落馬。而周舒曾主掌寧夏交通運輸廳10年,2013年1月才轉任人大財經委,由時任交通運輸廳副廳長張興國接掌該廳。
2018年1月,周舒被「雙開」。官方通報指,周舒收受禮金;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或干股,涉嫌受賄犯罪等。
2014年12月,寧夏交通運輸廳副廳長楊有明落馬。2017年3月,楊有明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6個月。法院指,楊有明利用寧夏高等級公路管理局局長、公路管理局黨委書記、交通運輸廳副廳長等職務或地位便利,15年間先後收受賄賂36起,斂財306萬餘元人民幣。
2017年8月,寧夏紀委駐交通運輸廳紀檢組對涉楊有明案的14名違紀違規人員進行了嚴肅查處並下發通報。據通報,這14名人分別來自自治區交通運輸系統不同單位和不同崗位,既有處級官員,也有普通科員,既有事業單位領導班子成員,也有企業負責人。其中有4人在受到中共黨紀處分的同時被給予降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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