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茅藥業事件的要害究竟在哪裡?(圖)


鴻茅藥業事件的要害究竟在哪裡?(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8年4月20日訊】鴻茅藥業的事情,除轉發了兩條朋友圈之外,我一言未發。騰訊新聞的朋友問我,你咋不說幾句呢?老實承認,剛開始,我是不敢說。到現在,眾人喊打的態勢已經形成,跟著吆喝的必要似乎也已經不大。

悲觀與麻木之餘,再老實說幾句,社會人士吆喝跨省抓人,專業人士強調刑法謙抑,我以為都是顧左右而言他的失焦。

當年網民王帥在上海發帖批評河南公安,豫警跨省帶回;當年法人雜誌記者朱文娜批評西豐縣委書記,西豐公安進京抓人。輿論群起阻擊,跨省其實只是一個傳播由頭,邏輯上經不起嚴格考證,專業上也沒有過硬依據。

所謂跨省,本就是一個偽概念,拘傳、刑拘、逮捕,哪一個刑訴強制措施都沒規定不可以異地執法。公安執法,要不讓跨省,那就不叫執法了。

所謂刑法的謙抑性,在法學界和司法實踐中早已是用濫了的常識,此番借中國醫生協會法律事務部一紙公函的口說出來,贏得滿堂喝采。得承認這個聲明至少比海航、安邦、萬達等等都要專業得多,但這事兒真就是個刑法謙抑性的問題嗎?或者說這真的就只是個法律問題嗎?

那麼再問一句,鴻茅藥業事件的根子在哪裡?我以為在社會已經基本喪失了正常監督制約警權的功能。

鴻茅藥業案中,從事主悲憤控訴,到質疑聲音初現,再到央媒觀望謹慎敲打、網紅嗆聲互相壯膽,一直到現在的監管機構表態,你看到當地警方有絲毫退讓表態嗎?

忍不住想起今年兩會上那幾句著名的同期聲——「沒有!沒有!還是沒有!」

沒有的背後,不止是不少地方警權囂張,不止是不少地方警隊甘為當地企業的「保護傘」,而是可以這麼做而越來越無需忌憚社會觀感,無需畏懼輿論壓力。

所以,將不同聲音當做商譽毀損犯罪,將經濟糾紛當做經濟犯罪,將言論自由枷以人身處罰,將行政處罰升格為刑事犯罪,將執法辦案變成綁架人質與恫嚇威脅,這些四十年來未曾治癒的頑疾,這些年來情況每況愈下。

更讓人心塞心傷的是,每每有事,此前可以正常傳遞與放大壓力的渠道早已阻塞。緹騎一出,四顧無聲。從記者到律師,從專家學者到意見領袖,大家都是聰明的寒蟬。

想起當年河南公安廳長秦玉海為王帥案第一時間放人且公開道歉;當年進京抓人的西豐警察鎩羽而歸;當年中政委下文要求全系統吸取彭水詩案教訓。

只可惜,已不是當年。

鴻茅藥業案事已至此,相信定當妥善處理,那位發帖的醫生回家可期。但趨勢早已形成,鴻茅藥業案就算圓滿解決,仍只會停留在純粹個案。

如趨勢中看不到方向性的調整希望,所謂個案推動法治的夢想,恐只會是夢囈。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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