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法官與律師勾結斂財 司法界黑幕驚人(圖)
中共最高法院(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8年3月28日訊】(看中國記者晏清流綜合報導)與眾多在中國無懼壓力捍衛人權的正義維權律師相比,也有一些律師反其道而行之,與中共法官勾結斂財,近年司法界頻曝腐敗甚至淫亂醜聞。日前,中共最高法原民事審判第一庭審判長王洪光被抓2年後,被曝出曾與律師勾結長達8年,斂財數百萬。
大陸《法制晚報》3月26日報導,王洪光2016年7月因受賄罪被逮捕,2017年12月22日被判刑6年,罰金30萬。王洪光不服,提出上訴。王洪光的上訴在3月23日被駁回,維持原判。
終審裁定書顯示,王洪光的受賄總金額為306.4萬元,受賄時間從2005年至2012年。其中,在給王洪光的6個定罪證據中,有3起是其與孫姓律師勾結斂財。
2005年間,王洪光任最高法民二庭審判員時,在山東省某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二審案件中,介紹孫某擔任該案的代理律師,並為孫某一方提供幫助。
第二年,他如法炮製,介紹孫某擔任某公司二審案件的代理律師。二人約定按比例分配代理費。此次交易中,王洪光分得賄款226萬元,其中100萬元給了奚某(實際給了40萬)。相關款項由孫某保管。
2012年,王洪光任最高法立案二庭審判長時,再次接受孫某請託,為山東某公司申請再審的案件提供幫助,收受10萬元,該款由孫某保管。
在上述3次交易中,王洪光從孫某處共拿到100萬,剩餘款項仍由孫某保管。
現年55歲的王洪光,案發前系最中共最高法院民事一庭審判長。他是繼前最高法院副院長奚曉明之後,最高法的又一落馬貪官。
值得注意的是,王洪光終審裁定書提到的「奚某」,未知是否為最高法原副院長奚曉明。
最高法院原副院長奚曉明,已於2015年7月落馬,他是中共十八大以來法院系統落馬的首名副部級高官。2017年2月奚曉明被以受賄罪判處無期,涉案超過1.14億元。
中共司法界淫邪加腐敗 內幕更驚人
2月8日,前中國律師張傑博士發在海外中文媒體視頻評論中指出,與中共官場腐敗一樣,法院腐敗也是臭名昭著的,上至最高法院,下到各個高級法院、中級法院和基層法院,可謂數不可勝數。而在法院腐敗中,除了經濟上的貪腐,還有另一類腐敗也是觸目心驚,那就是法官淫亂。
其中,張傑分析的第一種淫亂關係,就是法官與女律師之間。他指出,這是因為年輕貌美的女律師最缺業務資源,她們剛從法學院畢業,沒有人脈資源和知名度,生活窘迫。一些女律師自然希望走捷徑,得到法官的幫助是一條捷徑。
張傑舉出的例子是2007年深圳中院副院長裴洪泉腐敗案:美女律師以性愛光碟舉報所謂「明星」法官。
2007年秋,深圳市中級法院腐敗案東窗事發,轟動全國。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該院副院長裴洪泉財色雙收,中紀委在他家中搜出2700萬元人民幣和95萬美金。這位所謂全國「明星法官」最搶眼之處,不在於霸佔下屬5名女法官,也不在於與前妻在撈錢上「比翼雙飛」,而在於和女律師葉玲長達6年的風流故事,演變成了一場沒有硝煙的惡鬥。最終,女律師巧設玫瑰陷阱,將風流法官送進深牢大獄。
2008年1月初,原深圳中級法院副院長裴洪泉被判處無期徒刑。
另外,2013年12月,網上熱傳短片,指湖北省高級法院一合名叫張軍的法官嫖娼,但後為據傳與法官開房者女子是律師。法院最初藉文字遊戲否認,後改口承認,並指已免去涉事人的庭長職務。
另據《美國之音》報導,大陸作家慕容雪村2015年10月曾在長篇小說《原諒我紅塵顛倒》英文版新書發布會上,公開揭露大陸司法界的淫邪黑幕。
他舉例提到一個骯髒的情節:「廣東的一個大律師告訴我,有一個在牢裡的律師,陳卓倫,他是做經濟案件的律師。他當時和最高法院的大法官關係很好。這個大法官特別喜歡處女,陳卓倫就定期給他送,這樣的交易。」
《美國之音》就此評論說,司法界行屍走肉的人性墮落與道德腐化令與會的讀者震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