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報持股中移動 通訊局主席請辭:規矩終歸規矩(組圖)
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主席王桂壎昨晚突宣布,已經引咎辭職。(圖片來源:政府新聞處)
【看中國2018年2月13日訊】(看中國記者鐘靈綜合報導)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主席王桂壎昨晚突宣布自己已經引咎辭職,並召開記者會,主動公開自己因發現上任前2年手中持有中移動股票,但在上任後沒向政府申報,直到最近察覺漏報,認為「規矩終歸規矩,個人疏忽不是理由」,於2月9日主動向特首請辭,並向公眾道歉。港府發言人表示,特首林鄭月娥昨日已經接納王的請辭。
稱已無補救方法 引咎辭職
《明報》報導,王桂壎昨日突然召開記者會,公開自己8日沽售自己出任通訊局主席前2年、即2015年購買的一批股票時,發現其中包括一只中國移動股票,由於中國移動屬於上市通訊公司,按照規定須向港府申報,而目前「已經無其他方法補救」。王表示,當日發現自己漏報後已經即時向通訊局辦公室通報,並在翌日(9日)向特首請辭。
王強調,雖然該持股在自己通訊局主席任內並無引起任何利益衝突,也沒有產生影響,但認為「規矩終歸規矩」,我有責任嚴格遵守,個人的疏忽不是理由,最為重要的,是維護通訊局的獨立性,以及維持公眾對通訊局的持續信任」。王指自己為了承擔後果,主動提出辭職。
會上王亦被問到持有多少中移動股票時,回應指「相信持有股票的數目多少及價值並不重要,最重要是一定要申報、一定要披露,就算持有1股也要這樣做」。昨日王宣布辭職前,通訊局網頁上仍顯示王去年上任後提交的「個人利益登記冊」,其中「持有1%或以上的上市公司股權」及「其他與通訊局性質相關的利益」的欄目中,王均申報為「無」,而相關文件在望宣布辭職後已經刪除。
憂利益衝突 任內中移動被罰款
律師出身的王桂壎是香港律師會前會長,2012年曾經參選立法會法律界功能組別議席,並曾出任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主席、版權審裁處主席、稅務上訴委員會副主席等公職。王自2017年4月1日起出任通訊事務管理局主席,原本任期至2019年4月1日。王任內,通訊局曾就中移動香港網絡故障、影響逾50萬名用戶事件,罰款中移動15萬港元。
立法會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表示,通訊局主席持有任何電訊公司的股票,都會令公眾質疑公共機關在處理相關事務時的公信力及中立性。但莫指出,目前而言「沒理由不相信王桂壎持有中國移動股票是個人疏忽」,而王任內亦未發現有因此做出的偏頗決定,認為王主動辭職是恰當做法,可以將對通訊局的聲譽損害降到最低。
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認為,王請辭是負責任的表現,指王要求自己作為公職人員的價值及標準相當高。不過曾任廉政公署調查主任的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指出,公職人員未有申報任何涉及利益衝突的資料,都可能涉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認為王應該全面解釋及披露持股資料,廉政公署亦應調查王任內是否有參與涉及利益衝突的決策。
社會關注王鄭之別
香港社會普遍將王請辭一事與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被揭露僭建、但無意請辭一事比較。民陣11日發起「DQ鄭若驊」遊行,有1000市民響應參與,批評鄭上任多月來被揭露僭建醜聞、取締民主派人士參加立法會補選的參選權等爭議問題下,已經不適合擔任律政司司長,要求下台。
林鄭月娥今早在出席行政會議前回應王桂壎請辭一事,指港府今後會在有關通訊廣播公職的位置「更加提醒加入的人士要更謹慎看看個人的資產。」林鄭月娥亦指自己已經接受王的請辭和解釋,但認為王的事件與鄭若驊的事件「不盡相同」,指社會「無謂作不必要聯想」,又稱鄭的事件「已經在很多方面處理」,並指鄭若驊已經掌握律政司工作狀態,並在處理許多港府的工作。
不過港人普遍仍未接受港府在處理鄭若驊事件上的態度。有網民指出,林鄭所謂的「不盡相同」,事實上王與鄭的確不同:「一個公職人員引咎辭職,一個問責高官厚顏無恥;一個沒有明顯的犯法行為,一個知法犯法;一個漏報股票數月,一個屢次購入僭建物業並詐作不知情近十年;一個誠信猶在,一個誠信破產;一個主動辭職,不用人維護,一個死皮賴臉,特首全力包庇。」
港人普遍仍未接受港府在處理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圖)僭建醜聞上的態度。(圖片來源:Getty Imag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