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稍微「敏感」的報導要出街,比我們以為的要困難得多(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8年2月5日訊】微博上鋪天蓋地在罵寫出《10年前,14歲的她以性侵等罪名把全家送進監獄,然後失蹤了……》的澎湃女記者,並得出「媒體墮落,媒體在吃人血饅頭」的結論,作為前記者,頗多感慨。
當然,必須要承認,報導是有偏頗的,記者不應該把焦點放在「尋找受害人湯蘭蘭」上,更不應該放出她的個人信息。
然網路上以暴制暴,人肉女記者並公布其隱私,這跟之前「我反對網路暴力,但我支持人肉劉鑫」是一樣的,邏輯令人啼笑皆非。
很想趁機說一下當下的媒體環境,作為一個在傳統媒體做過3年,又轉做新媒體的人,我想自己不僅是個觀察者,而且是個親歷者,有小小的發言權。同時也順便回應朋友圈那幾位一直說記者吃人血饅頭的朋友。
(一)
沒有人關心真相是什麼,人們只是著急地想表達觀點。
大家應該記得,上一個全國關注的案子是江歌劉鑫案,對這個案子的關注在去年11月中旬達到頂點。我們回想一下,可能還記起,當時朋友圈鋪天蓋地都在轉這三篇文章:
《劉鑫江歌案:法律可以制裁凶手,但誰來制裁人性?》(咪蒙)
《劉鑫,江歌帶血的餛飩,好不好吃?》(東七門)
《江歌,你替劉鑫去死的100天,她買了新包包染了新頭髮》(她刊)
其實在這之前的兩個月,澎湃新聞就做了一篇很詳細的報導,《留日女學生江歌遇害311天:一個母親的「愛、恨、執」》,這篇文章寫得非常克制,不僅採訪了當事雙方,描寫了雙方的第一次見面,還幫劉鑫做了化名處理。
但在當時,這篇嚴肅客觀的調查報導沒有引起多少波瀾。
一直到11月,自媒體大號開始放大其中某些點,編造一些人神公憤的細節,直接了當替讀者表達觀點,於是輿論沸騰了。
舉其中兩個例子:
咪蒙在文章中說,「劉鑫男友找上門,要和劉鑫談判,江歌為了保護劉鑫,讓劉鑫先進門,自己在家門口,被劉鑫男友捅了十幾刀,活活被捅死,倒在血泊中……」
當時審判結果未出,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江歌是為保護劉鑫而讓她先進門,傳統媒體不敢這麼說,而自媒體大號敢這麼寫,讀者一看,憤怒了,紛紛表示,這個人刷新了做人的底線。儘管後來審判表明,江歌後進門是為了去取報紙,不是所謂的保護劉鑫。
她刊在文章中說,劉鑫做了新頭髮,和新的閨蜜一起開開心心自拍,而配圖卻是她和江歌之前的合影,將江歌打了碼。
然而讀者不care這些。
王志安做了25個採訪視頻,讓雙方表達觀點,但閱讀量遠遠不如咪蒙、她刊這些帶節奏的大號,誰要去看他們說什麼,你只要告訴我個觀點就好了。
哪怕只要看一眼江歌媽和劉鑫的微信聊天記錄,就知道那些被瘋狂轉發的文章錯得有多離譜,但誰要去看啊,你只要給我個觀點就好了。
沒有人關心真相是什麼,人們只是著急地想表達觀點。這是當下的媒體環境之一。
咪蒙在今年年初一次分享會上說:「觀點越來越重要,觀點不僅僅是觀點,觀點是引爆點。……我想告訴大家的是自媒體的本質不是媒體,而是人,人太重要了。」
去年有句話說,自媒體太多,事實不夠用了,說的就是這個。
然而自媒體贏了,為什麼?
因為客觀嚴肅的調查報導必定是不好讀的,是需要一定閱讀成本的。而自媒體將事實嚼碎、簡化,加上必要的誇張和放大,編成一個引人入勝的故事,大量使用短句,使用情緒化表達,讀者不需要思考,甚至不需要閱讀成本,就分分鐘能達到閱讀高潮。
而隨著各大傳統媒體都有自己的公眾號,有時會模糊掉自己的寫作立場,他們也想獲得好的閱讀量,得到更多人的轉發。昨天我和編輯開玩笑說,上次江歌案澎湃新聞輸了,所以這次他們要把一篇嚴肅的調查報導寫成一個好讀的有爭議的故事,當然,這只是玩笑話。但這種矛盾確確實實存在,特別是在這種大眾不關心真相,只想表達觀點的媒體環境下。
(二)
輿論環境比我們認為的要緊得多
這件事情真正的悲哀在於,如果我們看了澎湃這篇報導,覺得很有偏頗,那麼可以找同類報導來參照對比,但是在湯蘭蘭這個事件上,全國,沒錯,全中國,只有澎湃這個報導。這才是真正可怕的。
其實,《南方週末》也就此案做了報導。然而,《南方週末》的稿子在出街前被要求撤下,當事記者在1月19日把稿子發到自己的公號,在獲得一萬多次閱讀之後被刪除(消息來自方可成,前《南方週末》記者)。
我從方老師處得到這個稿子,《南方週末》這篇調查報導更加詳細,介紹了這個案件,並對其中的幾個疑點提出質疑,沒有將焦點放在尋找湯蘭蘭上。如果進入公眾視野的是這篇報導,而非澎湃新聞那篇,則不會引起輿論這麼大的爭議。
然而這篇看起來客觀嚴肅的報導,卻出不了街。調查記者在業界公認是最辛苦的,新聞單位的投入也是最大的,但是常常面臨付出和結果不成正比。輿論收緊後,辛辛苦苦做出來的報導出不了街更是常事。於是願意繼續做的人就越來越少,中國在冊新聞調查記者僅剩175人,這不是玩笑話。
《南方週末》那位記者把調查結果發到自己的公號,結果也被刪。如果不是澎湃這篇帶著偏頗的報導,我們大概永遠不知道,中國北方的農村,發生著如此的罪惡。
方可成寫了一篇《「湯蘭蘭案」報導:容易的事和困難的事》,剛發出來,自己還沒來得及轉到朋友圈,就被刪了。我們不知道這裡面的邏輯是什麼?
說這些只是想說,一篇稍微「敏感」的報導要出街,比我們以為的要困難得多。
(三)
最後,借用方可成的話,「咒罵媒體和記者是容易的,聚焦案件疑點是困難的」。
報導出現偏差,當然應該批評,媒體也應該接受。只是目前的火力全在於去對付這個女記者,而忘了去聚焦案件的疑點。
細度《判決書》,會發現疑點重重,媒體應該追問,公眾更應該追問,為的是讓我們以後擁有一個法制昌明的國度。
網路上竟然有人說,公檢法已經有定論了,媒體瞎摻和什麼?我的天,我們國家的冤假錯案還少嗎?聶樹斌已經被忘了嗎?
澎湃的追問是值得肯定的,況且還處於這麼大的管制壓力之下。
沒有媒體,更多的人血饅頭被吃,而不被我們所見。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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