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界:北京另類手法 奪港法院違憲審查權(圖)
法律界憂慮一地兩檢是「項莊舞劍」,意在閹割本來屬於香港法院的違憲審查權。(圖片來源:Wikipedia)
【看中國2018年1月3日訊】(看中國記者鐘靈綜合報導)日前人大常委通過一地兩檢決定,並首度以「人大常委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一言九鼎」、「有最終決定權」為「理據」,並放言指香港「不能從普通法角度理解《基本法》」,引起香港法律界反彈。大律師公會日前發表強硬聲明,力數一地兩檢缺乏法理基礎、違反《基本法》,而以特首林鄭月娥為首的港府則表明以中央決定與大陸法律為重。香港法律學者昨日撰長文,質疑一地兩檢只是「項莊舞劍」,而北京正在用另類手法,藉此閹割本來屬於香港法院的違憲審查權,使將來中央任何對港政策在「法律」上無所阻礙。
法律學者:另類三步走 確立「全面管治權」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在社交媒體發表逾3000字長文,表示「自己不想見到也不想相信,但種種客觀事實都指向一個令人憂慮的結論」,就是人大常委首次以「一言九鼎」的人治手法「確立」一地兩兼合憲合法,背後極可能是「項莊舞劍、意在沛公」,其真正目的是要閹割本來屬於香港法院的違憲審查權,以落實以「人治」為根本的「全面管治權」。
張形容,北京閹割香港法院審查權的「三步走」方案為:第一步,港府按照《基本法》17條將準備立法的法例(下面以一地兩檢為例),將法例向人大常委會備案,不過人大常委會可通過特別審議,由人大常委「決定」該新法例是否合憲合法,不過《基本法》17條中表明,人大只有否決及發回該新法例的權力,不具備審查、修改該新法例的權力;
第二步,人大常委確認新法例、即一地兩檢「合憲」後,如果有港人就一地兩檢提出司法覆核,人大常委就可以藉此主動釋法,表明「凡經人大常委行使立法監督權、確認符合《基本法》的法例,香港法院必須視為符合《基本法》」。在釋法的威脅下,港人極可能不會提出司法覆核,因一旦釋法,則以後所有法律都由「人大說了算」。然而為了避免釋法而不提出司法覆核,港府與北京仍可以聯手推出諸如一地兩檢等與《基本法》抵觸的法例。
第三步,如果人大釋法,香港法院就會依人大對《基本法》的法律解釋審判,以後港府在類似訴訟中往往會勝訴,從而北京就能夠確立人大常委按釋法後的《基本法》17條、即「凡經人大常委行使立法監督權、確認符合《基本法》的法例,香港法院必須視為符合《基本法》」對香港司法的「全面管治權」,「任何違反《基本法》保障香港居民權利與自由的條文,也無須再懼怕受到司法覆核的挑戰」掃除以後所有法律阻礙,包括《基本法》23條立法等。
張在文末形容,香港正在「法治寒冬」之中,呼籲「更多香港人不會無恥地奉承、無知地擁抱、無奈地接受、無望地放棄,而是無畏無懼地緊守崗位及堅持信念,繼續捍衞我們寶貴的法治」。
基本法起草委員:北京違承諾 比釋法更差
基本法起草委員、大律師李柱銘昨接受電台採訪時,強調《基本法》起草時是基於兩地法制有別,當時北京亦同意香港行使原有法制並共同制定《基本法》,承諾雙方互不干預、實行「一國兩制」50年。李形容,這次人大常委會的決定與說法,「是特區成立以來、對一國兩制、基本法與高度自治最不利、最不利的一件事,比釋法還要差」。李亦表示,當初雙方訂立《基本法》時,根本沒有想過有部分香港境內土地會不實施《基本法》、甚至不屬於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