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宣判 陳世峰聽完判決當場暈倒!(圖)
遇害中國女留學生江歌(圖片來源:網路圖)
【看中國2017年12月21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樂綜合報導)東京時間12月20日下午3點,備受關注的中國女留學生江歌被殺一案,在日本東京地方裁判所當庭宣判,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和恐嚇罪判處被告人陳世峰有期徒刑20年。
據陸媒報導,12月11日開始,「江歌案」在日本東京地方裁判所開始庭審。在此前的庭審中,控辯雙方對諸多核心案情有不同主張,對陳世峰的行凶蓄意程度也解釋不同。
江母參考人意見由江母的代理律師發表,訴求判處陳世峰死刑。但辯方律師否認陳世峰殺人的計畫性,認為檢方在事實認定上存在問題,認為劉鑫的證詞不可信,繼續主張劉鑫遞刀、劉鑫關門。陳世峰用中文進行陳述,再次對江歌母親道歉,對日本國民進行道歉。陳世峰對著江歌母親下跪磕頭,江母表示:「我不接受。」
在15日的庭審過程中,受害者代理律師念了江母寫的一封呈情信,信中提到了自己單親母親撫養孩子的不易、江歌是個怎樣的孩子以及江歌未來在日本的打算。現場被這封呈情信感染,旁聽席中有不少人不住點頭和哭泣。法庭女性翻譯官在翻譯這封呈情信的過程中一度哽咽,一位女性陪審員哭了。陳世峰雙手握拳,趴在桌上痛哭。
江母說,她和江歌原本約好一起在日本過年,但她只能抱著江歌的遺像去日本,「如果沒有江歌,我活下去還有什麼希望呢?陳世峰殺了我的江歌,同時也殺了我,我要是走了,我的母親也活不下去,陳世峰殺了江歌,相當於殺了我們三代人。」
「江歌喜歡下雨天。2016年11月19日,我抱著江歌的骨灰離開日本回國,去機場的路上下著大雨,好像上帝在給江歌送別一樣。2016年11月24日,陳世峰以涉嫌殺人罪被逮捕,那天東京下了54年來第一場11月份下的雪。媒體報導說,東京的雪是老天爺在為江歌悲傷嗎?」
「江歌已經遇害408天,從她遇害以來我沒有好好睡覺,閉上眼睛就是陳世峰拿刀刺我江歌的樣子。我不能去替江歌擋那把刀,江歌在我面前,渾身是血。這個痛會伴隨我的一生,我責備我自己。」
江母質疑劉鑫:回國後將和劉鑫對簿公堂
據報導,江母回國後,將要和劉鑫對簿公堂,她質疑劉鑫說:「報警的錄音,是經過很多翻譯佐證的。你在江歌家裡住了兩個月,怎麼樣鎖門你不知道?不記得?案發時候的一些情節,你都不記得?不清楚?都靠你猜測?唯獨你在錄音當中的那句話,‘把門鎖了,你不要罵了’我聽過報警錄音。你的確很慌亂。你在如此慌亂的情況下,你唯獨對那句話記得很清楚。」
「還有,你不參加江歌的葬禮。你說警察不讓。可是我問過調查我的警察,你劉鑫在警方那裡,不屬於犯罪嫌疑人。你有完全的人身自由、通信自由。你說警方不允許你見我、聯繫我,但是11月4日,你就給你打工地方的老闆娘打過電話,你告訴她,是陳世鋒殺害了江歌!難道這是警察允許你說的嗎?!陳世鋒是殺害我江歌的直接凶手,你在我江歌被害案中,你扮演什麼角色?回國之後,我會和你對簿公堂!」
隨後江母拿出江歌手機,念了江歌抱怨劉鑫的推特。
江母說:「我作為一個媽媽,我不允許任何人玷污我的女兒!江歌的手機在我的包裡,江歌10月25日在推特上寫下了自己的心情,這是前段時間你對她的玷污我不允許!大家稍等我找出江歌的手機。(江母拿出手機)我女兒是因為保護劉鑫死的吧?你不敢,你還要聯合網上的人來詆毀江歌!這是江歌寫下的推文:‘就是有點不爽,少女牙膏衛生紙也不買,垃圾也不會倒,總是等我回來,只會嘴上說嘛!’」
江母強調:「這是一件小事,但我是要說明,我說的都是有事實根據的,我沒有撒謊!10月21號我女兒寫下了,‘昨天晚上開玩笑說了少女一句,結果惹的人家不開心了。’我只想說明我沒有撒謊,我沒有污蔑劉鑫半句話。我從去年12月18號第一次見了檢察官,我瞭解了一下案件的詳情,今年的三月份,我拿到了第一份案卷材料。我知道了我女兒遇害的真正真相是什麼。我沒有對劉鑫加以過激的語言,我只想讓劉鑫告訴我事實,幫我論證一下案卷的內容。」
江母:從未收到陳世峰與劉鑫及其家人真誠的道歉
江母表示,413天過去了,她沒有收到陳世峰個人和全家、劉鑫個人和全家,一句真誠的道歉,「大家在旁聽席上看不到陳世峰的表情。12月14日,他在被告席上回答問題的時候,一直面帶微笑。甚至陳的律師在問他的時候,他笑的很開心。但是今天在法庭上,當法官說出確定刀是陳世鋒的時候,陳世鋒突然暈倒在法庭上了。」
對於陳世峰未來的情況,大橋律師透露說:「沒可能留在日本。在留期間,已經受刑事處罰,結束後會被強制遣返。而且因為陳世峰在日本生活是留學生身份,犯案後,他不可能被給予在留資格。他現在的狀況,沒有減刑到12-18年的可能性。我本人認為,很快會減到這種程度,不太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