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教室縊亡,豈能心安理得(圖)

【看中國2017年12月4日訊】今年9月25日,江西省贛州市贛縣區留田村一5歲幼兒上課期間在教室身亡。留田村小學有1名教師、5名學生。據老師描述,孩子是「玩吊頸遊戲吊死了自己」。贛縣區警方出具的屍檢報告顯示,未見捂壓口鼻部和勒掐頸部所致損傷的痕跡,亦未見抵抗性損傷的痕跡,符合生前縊死。贛縣區警方表示,對於5歲的龍龍是自殺還是他殺,目前正在調查當中。(北京時間12月2日)

5歲幼兒在幼兒園「玩」吊頸遊戲死亡,警方竟然調查了兩個月還「目前正在調查中」,也真是奇葩了,更奇葩的是,如此嚴重的致幼兒死亡刑事案件,竟然只是幼兒園老師一句孩子是「玩吊頸遊戲吊死了自己」來輕描淡寫的一筆帶過,似乎讓人感覺過於冷血,這已經難以用「冷漠」來形容了。

警方出具的屍檢報告「符合生前縊死」,難道真的就可以心安理得的認為這只是一起簡單的自殺事件嗎?警方真的覺得可以結案或者認為這只是簡單的自殺事件嗎?很奇怪的邏輯,5歲幼兒會自殺?主觀上當然不可能,當然也不至於是老師故意所為,我相信這一定是一起兒童玩遊戲而意外死亡事故,問題是為什麼在有老師管教的幼兒園裡,竟然存在一種被叫作「吊頸遊戲」的遊戲,而且竟然任由這些未成年幼兒在眼皮底下玩這種既變態又危險的遊戲?

幼兒園以及老師真的心安理得的覺得自己沒有責任、而只是「玩吊頸遊戲吊死了自己」?其實僅憑這一句話,該幼兒園以及老師就已經難逃責任了。為什麼?道理太簡單,你幼兒園是收費來替家長管理幼兒的,有責任確保幼兒在平安健康的環境中成長,更不用說生命安全了。縱觀全世界也從來也沒有聽說過在幼兒之間有這麼一個被稱作「吊頸遊戲」的遊戲,這間幼兒園也真是奇葩到登峰造極了;而且在已經造成5歲幼兒死亡的重大後果時,一句「玩吊頸遊戲吊死了自己」可以做為推托罪責的理由,這似乎才更讓人無比震驚和錯愕。

在一個缺乏基本法律意識的內地農村,自己孩子花錢送到幼兒園,卻因為「玩吊頸遊戲」死亡,家長卻不知道依法維權,警方居然還煞有介事的調查了兩個月沒有結論,這實在讓人心寒。

報導說,「我不相信一個5歲的孩子,能用一條60厘米長的毛巾,把自己綁起來,然後掛到窗戶上去,把結打死,把自己挂(吊)死。」龍龍的母親掩面哭泣。這種事要是發生在城市裡,幼兒園老師恐怕早就刑拘了,可惜在這個江西省贛州市贛縣區留田村,孩子的母親卻只能「掩面哭泣」。

我就想問一下,這家幼兒園的老師自己是不是也「玩吊頸遊戲」?老師自己的孩子是不是也「玩吊頸遊戲」?僅就這一事實,警方就應該捫心自問了,在這起事件中,什麼叫做一個5歲幼兒「符合生前縊死」?雖然不是他殺,但責任是昭然若揭的,那就是幼兒園以及老師嚴重失職,或者說間接殺人,哪有幼兒園無視兒童生命安全去「玩吊頸遊戲」的。照講幼兒園最基本的職責就是杜絕任何有可能危及幼兒安全的隱患,確保幼兒在健康安全的環境中被監護。至於幼兒母親介紹「老師說我兒子很調皮,很會頂嘴,所以他經常打我兒子,經常用手拍他的頭。」,這已經不重要了,我並不相信老師會吊死一個5歲幼兒,真正的責任在於失職瀆職,在於玩忽職守。

耐人尋味的是當地教育部門仍然心安理得的規避責任,贛縣區教育局譚局長對北京時間記者解釋:「因為龍龍太調皮,老師從9月18日開始,將龍龍和另一名學前班幼兒安排到隔壁的教室。長洛鄉中心小學認為這樣分班不妥,老師無法同時照看兩個教室。由於留田小學地處偏遠,一時難以請到非編教師,直到龍龍死亡事發,學校一直在尋找聘請老師。」,言下之意這起致幼兒死亡的事件,並不存在直接的責任,心安理得到如此冷漠,情何以堪?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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