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

中國體育總局前排管中心主任涉貪被判刑

 2017-11-22 11:22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小字

【看中國2017年11月22日訊】中共體育總局前排球運動管理中心主任潘志琛,日前因受賄罪被河南省淅川縣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4年。

據《搜狐體育》11月20日報導,潘志琛判決書中披露,2010年至2015年,潘志琛在任體育總局自行車擊劍運動管理中心主任、黨委副書記,體育總局排球運動管理中心主任、黨委副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單位和個人謀取利益。

潘志琛先後索取、收受北京泰奧體育文化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王某、中奧體育產業有限公司總經理孫某、遼寧體育局等個人、單位人民幣68.5萬元、美元4萬元、物品價值20.21396萬元、讓他人代為支付費用4.32246萬元,總計人民幣117.73892萬元。

2015年8月4日,國家體育總局排管中心主任潘志琛被調查;2016年7月25日,潘志琛受賄案被提起公訴。

責任編輯: 司徒恩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本文短網址: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分享到: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評論

暢所欲言,各抒己見,理性交流,拒絕謾罵。

留言分頁:
分頁: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